[今日话题] 涉及“黄赌毒”的劣迹艺人要封杀吗?
最近两年,娱圈明星触犯法律被抓事件层出不穷,房祖名、柯震东、张默、宁财神、黄海波、郭美美等人,或涉吸毒,或涉嫖娼,或涉赌博,均被处以行政拘留乃至有期徒刑,坊间戏称在监狱里的明星都能拍一部电影了:
2014年9月29日,广电总局正式下发“封杀劣迹艺人”的通知,“吸毒”“嫖娼”行为被明确点名。昨天,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分组审议电影产业促进法草案。多位委员建议,草案中应该增加引导从业人员自律措施,设立行业禁入制度,对涉及“黄赌毒”的违法犯罪行为的影人要有严格的限制规定。比如一定时间内禁止其从事影视拍摄,尤其是主旋律影片。
对于这些涉及黄赌毒的明星艺人,各位网友觉得应该禁演、封杀吗?
观点A|应该封杀,劣迹艺人社会影响很坏
明星艺人是公众人物,应该时刻注意自己的言行,树立正面榜样。一个明星吸毒、嫖娼,可能会给无数青少年带来负面影响,这种人当然不应该再允许他出现在荧幕上。
观点B|不应封杀,要给他们机会改过自新
人非圣贤孰能无过,难道明星犯了错就要一棒子打死吗?知错能改,还是应该给他们机会的。再说,不能因为涉及黄赌毒就否定艺人的才华,国外涉及黄赌毒的娱乐、体育明星不在少数,如果都封杀了,将会给文体界造成多大的损失?
[我要发言]
所以你觉得涉及黄赌毒的劣迹艺人,是否应该封杀呢?正下方的红色和蓝色按钮,觉得该封杀请点“赞”,不该封杀请点“踩”,当然有更好的意见你也可以留言,我们将选取精彩评论在明天的《今晚有话说》里与更多网友“上墙”分享。
[我要上墙]
昨天聊的话题是地域歧视,很多网友都提到了普遍存在的一些地域歧视现象:
上面这位回复新疆网友的武汉网友说得很好。其实不仅仅是新疆,每个地方都有各自独特的美丽:
不少网友都表达了对地域歧视的反对:
[最后一句]
任何人犯了错都得付出代价,普通人有案底的话找工作也会受影响,很多工作都不对有犯罪记录的人开放。既然如此,对明星似乎也并不应该网开一面?
编辑:lulu12
(责任编辑:adm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