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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明星艺人出境拍摄如何才能避免鹿晗那样的囧境?

    时间:2016-05-23 15:40 来源: 作者: 浏览:收藏 挑错 推荐 打印

      看点娱乐新闻的大家都知道,最近《我去上学啦》第二季在台湾拍摄,鹿晗狍子遇到点“大问题”,好好的节目拍摄,台湾移民署却声称将对鹿晗“非法打工”的情况进行约谈和调查。随着越来越多的艺人出境进行工作,制作方和经纪公司该如何正确的处理可能存在的法律问题呢?

      [1]鹿晗是否非法打工?

      据台湾媒体的消息,鹿晗5月1日抵达台湾,计划在台湾华冈艺校进行6天5夜的取景。可是却有人向台湾当局移民署举报称鹿晗申请观光签证而非专业人士工作证从事表演等相关活动,已经违反《大陆地区人民来台从事观光活动许可》法规,如果确定违规,将撤销入台许可证,并强制出境,最重五年内不得入境台湾。检举人要求“移民署”依法处理,“移民署”表示将派人约谈,先确认鹿晗赴台参加活动的性质。而据剧组人员转述,鹿晗签注是通过大陆旅行社办理,但旅行社弄错来台事由,应该申请“专业短期签注”。鹿晗本人也觉得很无辜。

      日前,对此事件调查的结果显示,赴台工作的整个团队都没有办理“专业人士工作证”。台湾移民署指出,不能确定鹿晗是否在台湾收受酬劳,所以无法认定他“非法工作”。但鹿晗到台湾拍摄电视节目与申请入台目的不符,因此限令他十天之内出境并列管两年不准申请入台。《我去上学啦》制作部门则是在其官方微博发文,承认因为“经验不足”、没有办妥相关手续,对因此事造成的困扰道歉,并且已经暂停节目在台湾的拍摄。

      [2]遇到法律问题锱铢必较?

      从此次事件“非法打工”的认定上来看,《我去上学啦》节目在台湾录制只是取景,包括艺人在内的节目组人员的劳务费均由大陆主办方发放,并非由台湾方面付劳务费,所以并不构成法规规定的“非法打工”。但是,若是境外方发放酬金,如此前鹿晗参与拍摄的《重返二十岁》,则须办理商务签证。

      有消息称,此前也常有一些较小牌艺人通过个人旅游签证到台湾从事演艺工作,台湾官方和媒体也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而鹿晗在台湾拥有超高人气,到台录制节目第一天,台湾媒体就对之进行大规模报道,这或许是此次鹿晗使用旅游签证赴台工作事件严重化,以及整个节目组仅仅鹿晗签证问题被关注的原因之一。

      随着娱乐事业逐渐发展,很多台湾艺人会来大陆发展,也有不少大陆明星去台湾工作。两年前,被称为“香港性感女神”的模特林嘉莉,以观光签注来台却接下棚拍活动,最后遭遣返香港。马来西亚籍艺人巫启贤、港星李心洁,都曾因类似状况遭强制出境,并限制来台。鹿晗并不是第一个。对此事,很多台湾媒体也直接发问道:“面对两岸演艺圈频频交流,除了促进当地商机,借大陆广大的市场,将宝岛的好山好水推向世界,无疑是极佳的观光效益。限制大陆艺人赴台的法规是否过于严苛?”《综艺大热门》制作人汤宗霖也表示:“应对娱乐产业放宽标准,大家应以交流为重点,不要遇到法规锱铢必较。”

      [3]艺人出境工作应该如何避免类似的法律问题?

      据台当局“移民署”介绍,大陆民众持自由行“个人旅游”入台证,最多可在台湾停留15日,可从事旅游、祭祖等活动;若要申请“短期专业交流”入台证,则依不同项目,备妥相关文件向“移民署”申请,“移民署”则会将申请文件转至审查,通过后,大陆民众最多可在台停留6个月。

      而作为明星参与拍摄,按照正常程序,应该是艺人所属经纪公司向境外出入境事务办公室或移民署、大使馆类的机构提出申请,此机构再将其申请资料交“文化部”或其他类似功能的部门审查,审查通过后,才发给艺人入境许可证或签发出国签证。

      笔者认为,从此次事件看来,毫无疑问,节目的制作部门是直接责任人,这对目前大陆的综艺节目节目组也是一个血泪教训。妥善安排节目的拍摄是一方面,另一方面也要有法律意识,做好艺人的保险承担,出入境证件办理等工作才是节目长盛不衰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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