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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柯震东拍剧公众表示反感 对涉毒艺人管控还需从严

    时间:2016-08-05 21:57 来源: 作者: 浏览:收藏 挑错 推荐 打印

      原标题: 对涉毒艺人管控还需从严

      今年4月,《上海市禁毒条例》明确规定:因吸毒被公安机关查处未满3年;尚未戒除毒瘾的演艺界“吸毒人员”,禁入文化演出和影视市场。而早在2014年,北京市演出行业协会就与北京42家经纪机构和表演团体签订了《北京市演艺界禁毒承诺书》,承诺不录用、不组织涉毒艺人参加演艺活动。全国各地也纷纷出台条例规章,从严管控涉毒艺人。日前,因吸毒被捕的台湾艺人柯震东却重新参演电视剧,此时离他吸毒被捕还不足两年。此事被曝光后,舆论哗然,网友纷纷表示不满,而电视界业内人士表示,他所参演的电视剧,恐怕很难找到买家。

      一段时间以来,房祖名、柯震东、张默、高虎、王学兵、尹相杰、毛宁、傅艺伟等先后出现在涉毒艺人名单中。事实上,从2015年起,全国多座城市的行业团体都采取自发行动抵制毒品,但仅靠自律似乎难以让“出格”艺人悬崖勒马,柯震东如果能轻易重新回到演艺界,对于禁毒事业并不是好的范例,甚至会误导公众尤其是青少年。

      各卫视回避涉毒艺人

      近年来,娱乐圈关于吸毒、嫖娼等负面事件频频传出。张默、黄海波、房祖名、柯震东等演艺明星因吸毒嫖娼问题被推上舆论的风口浪尖。对此,广电总局已经下发“封杀劣迹艺人”的通知,其中“吸毒”“嫖娼”等行为被点名。通知中还包括相关规定:广播电视播出机构不得邀请涉毒、嫖娼艺人参与节目制作;具有回看功能的点播业务中,暂停播出涉事艺人的影视作品;各大院线暂停播映违法艺人的影片。

      在今年4月份,上海市实施禁毒新规:禁止因吸毒行为被公安机关查处未满三年或尚未戒除毒瘾的人员参与广播电视及文化演出,上述人员参与制作的电影、电视和商业广告等不予播出。违反者将被处十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涉毒演艺明星的控制之严格可见一斑。

      封杀劣迹艺人的力度之大除了对艺人的星路造成冲击,拍摄的影视作品也深受影响,甚至遭遇雪藏。目前,柯震东领衔主演的电视剧《舞樱》虽然已拿到批文并在横店开拍,但是未来依旧不容乐观。在此消息公布之后,记者曾联系多个著名卫视的宣传人员,但他们对于柯震东的话题避之不及。

      一位从事电视台购买电视剧的工作人员向南方日报记者透露:“一般一部剧拍摄完成之后,会以片花的形式寄到电视台,相关人员会通过会议的形式商议是否购买。演员和名声是非常重要的考虑指标。柯震东的参演会造成作品很坏的影响,采购方一定会十分谨慎,考虑到成本等方面,该剧在销售上会面临较大困难,甚至很可能卖不出。”

      在娱乐营销专家李泽清眼中,现在这部作品虽然获得了拍摄的批文,但是未来的前景还是非常不明朗。“从目前社会舆论看来,无论是作品的情况还是柯震东个人的情况,都是观察期。但必须留意,如果柯震东成功‘复出’,接下来会有相当一大批劣迹艺人重回大众的视野,这是很有可能产生的最坏影响。”

      如为炒作性质更恶劣

      据悉,柯震东早前从未出演过电视剧,此次以拍剧的方式“解禁”不仅迎来其在电视剧上的处女作,还以40集2000万人民币的高酬劳打破当红时2000万的电影片酬。此举之让不少网友直言批评:“长得帅就可以被原谅,还拿着比往日还有高的酬劳?”而随后片方随即否认了高片酬,也有业内人士点出,这可能是一次炒作,最终上映的版本未必会有柯震东,或者柯震东的戏份极少。但以如此手段来博取关注,其行为和使用涉毒艺人一样恶劣。

      当柯震东的剧照流出时,网友就表示质疑,认为这样的“解禁”过于高调,而柯震东的“复出”通稿更是写得遮遮掩掩,毫无实在内容,除了片酬之外完全没有交代此次拍摄的具体细节,“此次剧组也未亏待他”也变成一句颇具深意的表达。随后,网友还陆续挖出,此次柯震东即将合作的是影视公司河南电影电视制作集团和捷成股份,与他一向习惯合作的中影、乐视影业、蓝色星空影业等公司有出入,业务往来让人难以信服。

      18日,柯震东参演电视剧《舞樱》的总制片人熊诚接受了记者的采访,谈到其报酬是否高达2000万天价,熊诚表示否认,并称:“柯震东此次是友情出演电视剧《舞樱》的男主角,所谓2000万片酬,纯属笔下生花的笑谈,不属实。”

      对于柯震东参演电视剧一事,仓颉影视总经理孙吉顺以业内人士的身份接受南方日报采访时表示,不排除一种可能性,即投资方想以此博眼球,给这部剧更多的关注度。而对于总制片虚报价格然后再进行驳斥的做法,另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业内人士表示这是一次联合炒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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