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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整形医院擅用明星肖像做宣传 被董璇等多名艺人起诉

    时间:2016-10-17 03:00 来源: 作者: 浏览:收藏 挑错 推荐 打印

    为吸引顾客,许多整形医院用漂亮的明星照片来做招牌,近日,“被代言”的苗圃、张馨予、董璇等演艺明星将山东淄博一美天成整形美容医院有限公司告上法庭,称该医院未经同意,擅自在网站上多处使用其照片,用于整形美容类手术的宣传,侵犯了其肖像权。

    “让您拥有不老容颜 呈现极致完美”,这是淄博一美天成整形美容医院(以下简称“一美天成”)网站上的广告词。打开网站,可以看到多项美容项目的介绍,其中,隆鼻、隆胸、隆下巴、除皱等美容项目的介绍网页中,嵌入了张馨予(本名张燕,系热播电影《龙门飞甲》中万贵妃的扮演者)的照片;苗圃(电视连续剧《走西口》女主角)则成了快速瘦脸、激光祛斑的“代言人”,甚至成为“一美天成”内部杂志的封面女郎;在双眼皮手术、下颌吸脂术等美容项目中,则多处使用了张嘉倪(琼瑶剧《又见一帘幽梦》主演)的照片,还有董璇、刘敏、孟倩、戚薇、熊乃瑾等明星,也都成为“一美天成”网站上的“美丽招牌”。这些明星都表示,没有授权这家整形医院使用其肖像。

    近日,苗圃、张馨予等明星纷纷提起诉讼。代理这组肖像权侵权案的北京庞标律师事务所朱晓磊律师告诉记者,艺人拥有姣好的容貌和身材,她们的照片常被某些不法商业机构擅自用作商业宣传。这些机构借明星的形象聚敛人气,并通过这种非法途径牟取利益。

    而整形医院擅用明星照片,后果更为严重,不仅侵犯了艺人的肖像权,还侵犯了其名誉权。这些明星的照片被放在整形项目的介绍网页中,使她们受到了很多误解,有些娱乐媒体还据此猜测这些明星曾做过整容,使其社会评价相应降低,给她们带来许多苦恼。

    朱晓磊说,参与商业代言所获酬劳是艺人群体的主要收入来源之一,擅用艺人照片严重干扰了演艺领域的正常秩序,侵犯了相关艺人的肖像权。而且,这种行为是对艺人人格的极不尊重,侵犯了艺人的名誉权,给其造成了一定的经济损失和精神损害。

    在起诉书中,苗圃、张馨予等明星提出,要求“一美天成”停止侵权、赔礼道歉,并赔偿其经济和精神损失。

    据悉,这一系列案件将于4月27日在淄博市张店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记者王俊秀)

    (责任编辑:adm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