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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扎兰屯市民政局积极推进“救急难”发现报告机制

    时间:2016-10-14 19:01 来源: 作者: 浏览:收藏 挑错 推荐 打印

    扎兰屯市自开展“救急难”试点工作以来,深入贯彻落实《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国务院令第649号),积极探索“救急难”发现机制的路径和措施,有效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存权利和人格尊严,最大限度地防止冲击社会道德和心理底线的极端事件发生。截至目前,扎兰屯市共救助困难群众 2477户次,共支付临时救助资金 370.1806 万元,其中为270 户次急难家庭先行支付现金 44.0806万元,努力做到急难对象早发现、早报告、早救助,提高了救助实效。

    一、构建工作网络队伍。下发《扎兰屯市关于建立“救急难”工作发现机制的通知》,成立市级社会救助发现报告机制工作领导组织机构 ,并要求各乡镇(街道)建立“救急难”主动发现机制,组建主动发现队伍,建立村(社区)社会救助专人主管、其他干部协管的责任机制,形成市、乡镇(街道)、村(居)三级联动的工作格局,市级由社会救助部门联席会议办公室(民政局救急难办公室)统筹协调,乡镇(街道)统一建立“一门式”救助服务窗口,村(社区)明确社会救助联络员,村民小组、居民小区设困难救助信息员(网格长),主动收集了解急难事项线索,及时登记逐级上报。同时,发挥村(社区)党组织、志愿者、巡逻警察(协警)、城管执法人员、卫生保洁员等贴近群众、熟悉民情的特点,及时发现身处困境人员,协助开展困难排查、信息报送等工作,确保对急难对象的早发现、早介入。

    二、畅通发现救助渠道。公开市级、乡镇(街道)社会救助热线电话,并及时主动收集各类媒体披露的遭遇急难的相关信息,做好救助资源的统筹衔接。乡镇(街道)、村(社区)、相关救助部门及社会上爱心人士,在发现或接到有关报告救助线索后,快速有效作出救助响应,确保急难对象“应救尽救、及时救助”。

    三、完善发现救助流程。及时核查上报。联系村、居干部或困难救助信息员在发现或接到救助线索后,第一时间调查核实,发现确实困难的,立即上报民政办。民政办工作人员进行实地核查,讲清相关的救助政策和办理程序,对符合相应救助条件的“急难”对象,建议其本人申请办理;帮助申请办理。联系村(社区)的干部或困难救助信息员要配合民政办工作人员做好救助申请对象的入户调查等工作,对申请社会救助有困难的家庭,村救助员要协助其收集、准备相关的书面申请材料,帮助提交救助申请。对涉及教育、住房、就业等专项救助的“急难”对象,由相关职能部门协助办理;同时做好回访工作。民政办工作人员要对“急难”对象建立台账,按时对“急难”对象进行回访。

    四、提供转介服务。针对资金、实物救助后,仍不能解决基本生活的急难对象,市级、乡镇(街道)社会救助工作人员分情况提供救助制度之间的转介服务、向慈善救助转介服务或转介给有救助意愿的公益慈善组织、社会工作服务机构等,通过慈善项目、发动社会募捐、提供专业服务、志愿服务等形式给予帮扶。做到高效办事、救急救难,确保困难群众“求助有门、救助及时”。

    国内 : 扎兰屯市民政局积极推进“救急难”发现报告机制 : /domestic/2016/1013/89173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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