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广州6月6日电(记者詹奕嘉)广东省人民检察院6日下午通报称,自2015年7月开展公益诉讼试点工作至今年5月底,该省检察机关共发现公益诉讼案件线索123件,履行诉前程序67件,已向法院提起公益诉讼案件5件,其中民事3件、行政2件。
记者从广东省人民检察院获悉,行政类线索占公益诉讼案件线索总数的79%,在此类案件中检察机关可通过诉前程序督促行政机关履行职责。据统计,行政机关在收到检察机关建议后及时自行纠正的达到77%,有效节约司法资源。
据广东省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处处长周虹介绍,公益诉讼试点工作开展以来,广东省、市两级检察机关检察官共同组成办案组织,该办案组已办理11件拟提起诉讼的案件。为促进公益诉讼试点顺利开展,广东省人民检察院还和省高级人民法院、省环保厅等司法和行政机关建立协作机制,联签《关于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案件管辖的规定》等相关文件。
“目前,公益诉讼试点工作也碰到了一些困难。”周虹坦言,案件集中在环境保护领域,食药品消费者权益保护领域、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国有资产保护领域案件相对较少。此外,环境公益诉讼中对环境危害鉴定需要聘请专业机构,成本高昂,因此产生的费用很难通过诉讼解决。
为解决上述问题,广东检察机关将与法院、相关行政机关、社会公益组织加强协作,进一步扩大办案规模,并探索建立诉讼赔偿金托管制度,由财政部门对管理使用进行专项监督、专款专用、定期向全社会公示。(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