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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泰州探索构建公安特色“大巡察”

    时间:2016-08-18 11:30 来源: 作者: 浏览:收藏 挑错 推荐 打印

      “我下夜班把警车开回家,造成不良社会影响,我认识到公车私用的错误,真诚接受组织处理。”民警小王对自己的违纪行为悔恨不已。这是7月20日,泰州市公安局开展首轮驻点巡察工作时的情景。

      今年以来,该局党委积极探索构建公安特色“大巡察”格局,把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警要求落到了实处。

      “探索构建‘大巡察’格局,是从严治党、从严治警的必然要求,也是纯洁队伍、关爱民警的现实需要,我们不仅要围绕领导班子巡察,还要把巡察的触角延伸到基层党支部和每一名党员。”泰州市副市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杜荣良说。

      据了解,截至目前,该局对3个单位部门实施了首轮驻点巡察,共梳理出共性问题5类82条,个性问题4类22条,排查出重点人员5名,移交相关线索和人员5条6人。

      围绕11项内容,做到“单位不漏人、人员不漏事”

      “探索构建‘大巡察’格局,不仅要改变巡察工作纪检监督部门单打独斗的局面,还要拓展巡察工作的覆盖面,努力做到‘单位不漏人、人员不漏事’。”局纪委书记陈浩说。为此,他们在成立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的同时,从机关各部门抽调了12名业务精、党性和原则性较强的同志组成3个巡察组。

      他们规范制定了巡察准备、实施巡察、巡察报告、反馈、整改等六项巡察流程,同时,巡察之初通过督察、审计、信访等部门摸清被巡察单位问题清单、责任清单底数,充分做好巡察准备,确保巡察工作的针对性。

      什么问题突出,就重点巡察什么。该局在巡察工作中明确了“三个重点”,即把单位、部门的班子和班子成员,以及下属单位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作为巡察重点对象,把班子建设、“一岗双责”、选拔任用干部、规范执法和作风建设等11个方面工作作为巡察重点内容。

      据了解,该局每次巡察时间为30个工作日,并将通过两年时间对全市公安机关实现巡察全覆盖,同时,他们还将定期不定期对落实整改情况抓好“回头看”。

      体检把脉,8种方式梳理问题9类、104条

      为了找出问题清单,找准问题结症,他们在巡察工作中不仅立足当前,还将被巡察单位班子和成员以及下属单位班子和成员三年来履职、执法等方面的情况纳入巡察重点内容,深入开展“全面体检、把脉问诊”。

      据介绍,他们在精心制定巡察方案的基础上,通过广泛动员、受理投诉、明察暗访和个别谈话等八种方式深入开展巡察。(下转第2版)

      (上接第1版)

      巡察中,巡查组工作人员在走访投诉当事人时了解到,一名派出所副所长处警过程中,在没有经过充分调查的情况下,将涉及纠纷的报警当事人带至派出所留置,受到了当事人投诉,造成不良社会影响。巡查组调查情况属实,该副所长受到了免职处理。

      据了解,该局通过对3个单位和部门开展首轮巡察,走访辖区内服务对象18个、政府机关单位26个和所有公安基层所队,并组织召开座谈会6场、个别访谈311人,共发现问题9类104条,其中共性问题5类、个性问题4类。

      共性问题下“猛药”,个性问题用“偏方”

      巡察工作不是为了“揪辫子”“打棍子”,而是为了找准问题根子,继而拿出整改、解决问题的“方子”,从而让各级领导班子凝聚力更强、队伍形象更佳,公安事业发展更顺畅。这是该局党委开展“大巡察”工作的初衷。但是,该局党委“志在必查、志在必改”的意志彰显了巡察工作的决心之大。

      首轮巡察结束后,3个巡察组分别形成了完整的巡察报告,报告通篇没有空话、套话,所有问题一针见血,巡察意见和建议严肃不失中肯。

      该局在巡察工作中,紧紧抓住整改这一关键环节,在着眼“治病救人”的同时,对侵害群众利益、严重影响公安机关形象的人和事坚决依纪依规严格执纪,并移交了相关线索。为落实整改,他们在反馈整改环节“全程留痕”,传递压力,监督整改。据介绍,他们还将整改落实情况向全警通报,广泛接受监督,真正把从严治党、从严治警向基层延伸推进到“最后一公里”。

      本报通讯员 吴劲松 本报记者 尤莉

    (责任编辑:adm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