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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湘江新区:探索建立综合性生态补偿机制

    时间:2016-09-06 14:08 来源: 作者: 浏览:收藏 挑错 推荐 打印

    发展新阶段,生态环境成为发展新优势。湖南湘江新区坚持用制度管根本、管长远,不断完善生态文明建设体制机制。

    湘江新区位于长沙市湘江西岸,包括岳麓区全境,望城区和宁乡县部分区域。自2015年设立以来,湘江新区始终把创新生态文明建设体制,推动建立综合性生态补偿机制作为重点改革任务,着力探索建立生态资源产权化、多元化生态补偿、环境投入多元化、水环境管理、生态环境考核评价等新机制。

    为有效推动综合性生态补偿机制的建立,湘江新区努力做到“四个注重”。

    注重建章立制,明确工作思路。借鉴国内各地生态补偿试点先进做法,结合新区实际情况,印发《湘江新区生态补偿试点方案》,明确补偿试点工作的原则、范围、周期、方式、资金来源等。

    注重加强领导,落实各方责任。由湘江新区管委会负责统筹组织实施,高新区管委会、岳麓区政府、望城区政府为各自辖区生态补偿试点工作责任主体,负责建立生态保护责任机制,监督组织和下拨生态保护补偿资金的管理使用,并配合做好生态补偿试点环境监测工作。

    注重加大投入,提高区县积极性。高新区、岳麓区、望城区辖区内纳入生态补偿试点范围的涉农行政村的生态维持资金全部由湘江新区财政支出,列入湘江新区管委会年度财政预算。湘江新区管委会每年安排不少于3000万元生态补偿试点专项资金,实施周期为3年。

    注重精心组织,确保实施成效。优先在龙王港、靳江河、沩水河流域两厢行政村开展试点,将三益村等38个行政村纳入试点名单,对各试点行政村生态基础开展实地摸底,并根据摸底情况,划定各试点村生态基础等级。年底对各村生态情况进行考核,根据考核结果及时拨付了2015年扶持资金。

    经过持续探索,目前,湘江新区在建立综合性生态补偿机制上已经显现出鲜明的特色。

    一是综合补偿,操作性强。针对目前范围内生态自然资源资产基础性资料不足的情况,补偿试点采用综合性生态补偿,覆盖流域、湿地、山体、农田等多方面内容,补偿主体为行政村,增加了可操作性。

    二是双管齐下,积极性高。分生态维持补偿、生态治理补助两个层级,一方面分年度对生态环境质量保持较好的试点村进行维持补偿,另一方面,鼓励试点村在现状基础上,主动实施生态修复及治理来提升生态环境质量,并给予治理补助,充分调动了各村工作的积极性。

    三是有奖有罚,体现公平。补偿周期3年,每年度进行考核并划定等次,等次上升者可获得高等次补偿资金,反之,等次下降者不能获得补偿资金。同时,补偿期间发现有严重破坏生态情况的,取消生态补偿资格。

    四是全面考核,指标多样。虽然主要是对流域两厢村庄进行补偿,但对每个村的考核不单单是过境河流、水库的水质,还包括村内五小企业的排查、涉水(气)企业的环境状况、垃圾和秸秆焚烧情况、森林覆盖率、基本农田占用及农药化肥使用情况等。

    (责任编辑:adm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