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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焦点访谈》乡土中国农村系列调查:林权不是“唐僧肉”

    时间:2016-10-14 23:01 来源: 作者: 浏览:收藏 挑错 推荐 打印

    原标题:《焦点访谈》 20160827 乡土中国农村系列调查:林权不是“唐僧肉”

    央视网消息(焦点访谈):2016年7月17日,《焦点访谈》播出节目《林权没了 希望断了》。讲述了云南鹤庆县,一些林业公司廉价收购林农的林权证然后去银行抵押贷款,套取巨额资金,对林地却没有一分钱投入,造成林地资源成为一些别有用心的人的套取资金的工具,损害了林农和国家利益。节目播出后,引起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当地林权证流转已经暂停,国家林业局和云南省林业局都先后组成调查组赴鹤庆展开调查。那么调查的进展如何呢?记者前不久再次来到了鹤庆县。

    在7月17号的节目中,《焦点访谈》报道了一家叫森工林业公司的企业,在鹤庆以及云南其他地区以极低价格从林农手里大量收购林权证,用于抵押贷款的事情,据这家公司的负责人何才拉说,抵押贷款是回福建找关系银行来完成贷款。

    由于森工林业公司是在鹤庆最贫困的山区收购林权证, 这些山区林地虽然多,但由于缺乏资金投入,无法开发利用,农民收益却很少。因此利用林地资源,发展林下经济,正是云南省帮助农民扶贫致富的重要措施之一。但是森工林业公司以每亩每年三元左右的价格,收购了村民的林权证,获得了林地三十年使用权之后,就不见了踪影。据了解,当地流转的十几万亩林权,千亩以上的都没有后续投资。

    由于林权转让是现行政策允许的,2009年国家林业局曾经出台文件,要求各地不得阻挠个人林权自由转让,目的是为了优化林地投资条件,促进林业发展。但是林权转让后受让者的目的是什么?是否真的进行林地开发?对此并没有具体的约束条款,因此当地林业部门在林权流转过程中即便发现问题也只能按照程序一步步签字。

    低价收购林权证,转手就可以在银行获得巨额贷款,如果贷款到期不还,后果是林权证作为抵押物归银行所有。也就是说,收购林权证的人一本万利,而最后承担损失的却是农民,这样的获利前景让越来越多的别有用心的人瞄准了贫困地区的林地。收购林权证套取贷款的所谓林业公司越来越多,涉及地区不仅是在鹤庆,已经遍及云南和四川。仅仅鹤庆森工林业公司一家企业就在云南四川流转了上百万亩林地用于贷款,而且,这样低价收购林权然后只用于套取贷款的企业越来越多。

    为了多收林权证,这些公司普遍开出好处费,拉拢有能力办理林权流转的人为他们办事。一亩林权证他们开价20元的好处费,并且支付现金。

    记者发现,森工林业公司与鹤庆一个叫周志品的人签署了办理二十万亩林权证的协议,并且预付了五万元。当地林业部门早已注意到这种异常的收购行为,鹤庆林业局认为这是林权流转中一个很大的漏洞,呼吁应该想办法制止这种以套取贷款为目的的林权流转。

    七月十七日, 《焦点访谈》节目播出后,小小的鹤庆县一度聚集了来自北京、云南省和大理州各级林业部门的调查组。记者再次来到鹤庆县林业局时得知,工作组在鹤庆期间,对《焦点访谈》节目中反映的林权流转中存在的问题,要求鹤庆县组织各个部门分别调查,及时拿出调查结论以便依法处理。鹤庆县表示,他们还在积极调查取证阶段。等他们整个调查阶段完成以后,县里再进行研究,专题讨论这个事情,包括如何对流转林地的企业监管,以保护老百姓合法的利益。

    对于之前节目中涉及的森工林业公司,鹤庆方面也组织了公安、市场监督纪检等部门进行调查。但是公司负责人就是李永强,到现在记者还没有找到,只知道他是福建那边的。鹤庆县市场监督局认为,从工商管理的角度来说,森工公司还是正常经营。

    虽然鹤庆县市场监察局声称这家公司是正常经营,记者还是决定自己去鹤庆森工林业公司实地了解一下它的经营状况。森工林业公司最近提供的公司办公地点是鹤庆县穿城路,记者找到这里,却发现这是一家餐馆。记者看到,森工林业公司的办公室就是一间餐馆包房,里面就是一张麻将桌,两张餐桌,实在不像个办公场所。在场的公司员工表示,现在公司就是收购林权证,暂时没有其他经营。

    收购林权证,买卖做得这么大,办公地址却是间吃饭用的包间,而即便是这间包间,也还算不上是办公地点。餐馆老板告诉记者,这间包房是公司当天上午临时借用的。

    记者刚和县里说了要采访森工公司,他们就借用了这间包间充当办公室,这时间上的高度巧合不知能否用偶然来解释。记者问及在此之前公司在哪里办公?森工公司的职工告诉记者是在丽江古城。而具体地址,因为自己路痴记不大清楚了。

    花钱动辄上百万,却连个办公地点都没有,让人无法理解,这样的公司为何在鹤庆市场监督局眼里却是正常经营?

    对鹤庆境内的林业公司,廉价收购林权证用于融资是否涉嫌违法的调查陷入困局。而如何不让那些别有用心的人,继续低价收购林农手中的林权证套取资金,仍然迫在眉睫。就在记者采访期间,有消息传来,一批来自大理的林权证已经在福建明溪市被法院公开拍卖了。林权证被拍卖,林农在林权证有效期将彻底失去利用林地脱贫致富的希望。记者于是来到这批林权证的所在地,大理市云龙县展开调查。记者发现,一个叫吕愿雄的福建人,把云龙县天灯村村民小组的3800亩林地全部买走,流转林地时并没有提供流转的目的。流转金额计80万元左右,每年每亩折算下来是3.67元。

    和鹤庆森工林业公司不同的是,这一次,这个叫吕愿雄的人是以个人身份收购林权证的,和森工林业公司相同的是,林权证只用作套取资金,并不打算投入林地。拿到林权证以后,他向当地的一个人贷款了200万人民币,抵押物就是云南山场的一片。借条注明,如果到期不能归还借款的话,借款人同意将山场出售,所得金额全部用于偿还贷款。事实是吕愿雄果然逾期不还钱,2015年明溪市人民法院把他流转的林地查封。现在法院已经公开拍卖这3800亩林权证,标的起拍价是811万元。

    云龙县林权管理中心表示,如果原告拿着法院的执行通知书,或者判决书来办理过户手续的话,他们也只能受理。林地也不再归天灯村民小组所有了。

    在这个过程中可以看到,每年每亩只花费三元多买来的3800亩林权证,总共花费近八十万元,先是套取了二百万元,抵押后被裁定归债主所有,又以八百万元起拍。虽然层层在加码,然而这惊人的财富积累却和原先的林地主人——林农,没有任何干系了。今后如果政府想帮助林农开发林地,开发林下经济,已经不可能。

    新的案例说明:即使鹤庆县制止了一个森工公司恶意收购林权证,也制止不了其他别有用心的人继续把林权证当做唐僧肉。为了防范林农继续遭受损失,只有从细化法律法规入手,及时堵上流权流转的法律漏洞。目前,鹤庆县的上级单位大理州正在探讨是否从地方立法角度上规范林权流转,主要从林业林地流转以后,要约束受让方把融资用于林业发展上。假如不用于林业发展,要制定相关的约束规定,收回或者终止合同。

    林地的潜在价值高,林权流转过程又缺乏必要的规范和监督,使得国有林场和林农手里的林地成为一些人眼中的唐僧肉。随着更多事实的展现,利用林权证恶意套取贷款,想方设法变现的种种花招以及背后的利益链条正逐渐显露出来,但由当地县政府组织的调查却几乎不见进展。林权证的利益链中是否可能有公务人员涉及?如果有,由当地自行组织调查是否依然合适?看来工作组还需要做更多工作。而想要从根本上杜绝这种现象的发生,还是要从法规上来规范,希望这样的法规能尽快出台。

    (责编:李发兴、朱红霞)

    (责任编辑:adm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