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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603936:博敏电子媒体采访和投资者调研接待管理制度

    时间:2016-11-28 12:01 来源: 作者: 浏览:收藏 挑错 推荐 打印

    博敏电子资讯

    发表于 2016-08-24 17:02:26 股吧网页版

    董秘直通车 

    603936:博敏电子媒体采访和投资者调研接待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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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2016-08-25



    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媒体采访和投资者调研接待管理制度

    二〇一六年八月

    目录

    第一章总则......2

    第二章 特定对象来访接待工作的基本原则......3

    第三章 特定对象来访接待工作的部门设置及责任划分......3

    第四章 特定对象来访接待活动......4

    第五章 特定对象来访接待工作中的沟通内容与审批......5

    第六章 附则......6

    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媒体采访和投资者调研接待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和投资者的合法

    权益,加强公司与投资者、媒体等特定对象之间的信息沟通,促进公司诚信自律、规范运作,并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机制,树立和维护良好的企业形象,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有关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信息披露的有关要求和《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此制度。

    第二条 公司特定对象来访接待工作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业务规则的规定。

    第三条 本规定所称重大信息是指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

    或已经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包括下列信息:

    (一)与公司业绩、利润分配等事项有关的信息,如财务业绩、盈利预测、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

    (二)与公司股票发行、回购、股权激励计划等事项有关的信息;

    (三)与公司收购兼并、资产重组等事项有关的信息;

    (四)与公司经营事项有关的信息,如开发新产品、新发明,订立未来重大经营计划,获得专利、政府部门批准,签署重大合同;

    (五)与公司重大诉讼和仲裁事项有关的信息;

    (六)应予披露的交易和关联交易事项有关的信息;

    (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应披露事项的相关信息。

    第四条 本制度所称特定对象是指比一般中小投资者更容易接触到信息披

    露主体和更具信息优势,可能利用未公开重大消息进行交易的机构和个人,包括

    但不限于:

    (一)从事证券分析、咨询及其他证券服务业的机构、个人及其关联人;

    (二)从事证券投资的机构、个人及其关联人;

    (三)持有公司总股本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关联人;

    (四)新闻媒体和新闻从业人员及其关联人;

    (五)公司或监管部门认定的其他机构或个人。

    第五条 本制度适用于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所属各

    子公司应结合实际情况和自身需求,参照本制度,制订相应制度,经公司审批后执行。

    第二章 特定对象来访接待工作的基本原则

    第六条 公司对外接待工作须遵循以下原则:

    (一)保密原则:媒体采访接待人员不得擅自向对方披露、泄露或透露非

    公开重大信息。

    (二)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在接待媒体采访过程中,应遵循公开、公

    平、公正原则,不得实行差别对待政策,口径必须一致,不得有选择性的、私下的向特定对象进行披露或泄露非公开重大信息。

    (三)合规原则:媒体采访接待工作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相关规

    章制度要求,严格遵守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原则和保密规定。

    (四)友好沟通互动原则。应友好对待媒体的采访要求,尊重媒体工作者

    的新闻自由,接待人员应认真听取媒体等的意见及建议,及时转告相关负责人,实现双向沟通,建立良好的互动沟通关系。

    (五)高效低耗原则:公司接待要提高工作效率,降低接待成本,接待人

    员需着正装、用语规范。

    第三章 特定对象来访接待工作的部门设置及责任划分

    第七条 董事会秘书负责公司接待特定对象调研、采访等相关活动事务的组

    织及协调工作。董事会办公室负责接待事务的具体工作,协助董事会秘书做好接待工作。

    第八条 董事会办公室在接待前请对方提供来访目的及拟咨询的问题的提

    纲由董事会秘书审定后交相关部门准备材料,并协调组织接待工作。

    第九条 根据实际需要,公司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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