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站长资源库!分享精神,快乐你我! 
  • 首 页
  • 留言求助
  • 芝罘区检察长访谈图文直播实录

    时间:2016-05-26 15:26 来源: 作者: 浏览:收藏 挑错 推荐 打印

    芝罘区检察院检察长王莫中


    芝罘区检察院检察长王莫中

    互动交流


    与主持人互动交流

    烟台广播电视台副台长、胶东在线网站总编辑邓兆安赠书


    烟台广播电视台副台长、胶东在线网站总编辑邓兆安赠书

    相关科室的负责人回复网友提问


    相关科室的负责人回复网友提问

    怡林速录全程文字记录


    怡林速录全程文字记录

      主持人:各位网友大家好,欢迎收看检察长在线高端访谈栏目,我是主持人梦雨。为传播检察工作正能量,大力推行阳光检务,建立网络问政长效机制,烟台市人民检察院联合胶东在线开办"检察长在线访谈"网络互动栏目。我们将邀请13个县市区的检察长做客直播间,面对面与网友交流。访谈将由怡林速录全程文字记录。今天,我们邀请到首位嘉宾就是芝罘区人民检察院的检察长王莫中。王检,您好!欢迎您。

      王莫中:主持人好,各位网友好。

      主持人:今天,王检还带领了该院相关科室的负责人,网友可以对批捕起诉、反贪反渎、申诉举报、青少年犯罪等问题进行在线咨询,芝罘区检察院检察官将给您及时满意的答复。首先,有请王检察长介绍下芝罘区院的相关情况。

      王检:芝罘区检察院位于芝罘区北部的芝罘岛,现有干警100人,检察官83人,平均年龄43岁,内设机构共16个。作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近年来,我院在烟台市检察院和芝罘区委的坚强领导下,按照"干在实处、干出实效、走在前列"的总体要求,围绕中心、用心服务,始终将检察工作融入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保障民生大局,认真履行打击、监督、预防、保护的检察职责。五年来先后56次受到省级以上表彰,57项创新工作经验被最高人民检察院、省市检察院肯定和推广,先后两次荣获"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被高检院荣记集体一等功;荣获"省级文明单位"、"全省公正执法先进单位"、"全省政法系统先进集体"、"全省优秀基层检察院"等荣誉称号,连续四届被评为"全省先进检察院",两次被省院荣记集体一等功,连续两届被确定为全市唯一的"全省检察文化建设示范单位",今年又被最高人民检察院授予"全国模范检察院"称号,光荣地成为烟台检察史上第一个获此殊荣的检察院。高检院曹建明检察长、姜建初副检察长、莫文秀组长,省委常委、政法委才利民书记,省检察院吴鹏飞检察长,烟台市委、人大、政协、市检察院以及区委领导等都先后莅临我院视察指导工作。烟台市委政法委、芝罘区委先后两次分别做出了向我院学习的决定。

      主持人:民生工作是芝罘区检察院一项重要品牌,深受辖区老百姓欢迎。王检,请您介绍一下咱们是如何践行执法为民宗旨,赢得群众满意的?

      王检:芝罘区检察院位于芝罘区北部的芝罘岛,现有干警100人,检察官83人,平均年龄43岁,内设机构共16个。作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近年来,我院在烟台市检察院和芝罘区委的坚强领导下,按照"干在实处、干出实效、走在前列"的总体要求,围绕中心、用心服务,始终将检察工作融入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保障民生大局,认真履行打击、监督、预防、保护的检察职责。五年来先后56次受到省级以上表彰,57项创新工作经验被最高人民检察院、省市检察院肯定和推广,先后两次荣获"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被高检院荣记集体一等功;荣获"省级文明单位"、"全省公正执法先进单位"、"全省政法系统先进集体"、"全省优秀基层检察院"等荣誉称号,连续四届被评为"全省先进检察院",两次被省院荣记集体一等功,连续两届被确定为全市唯一的"全省检察文化建设示范单位",今年又被最高人民检察院授予"全国模范检察院"称号,光荣地成为烟台检察史上第一个获此殊荣的检察院。高检院曹建明检察长、姜建初副检察长、莫文秀组长,省委常委、政法委才利民书记,省检察院吴鹏飞检察长,烟台市委、人大、政协、市检察院以及区委领导等都先后莅临我院视察指导工作。烟台市委政法委、芝罘区委先后两次分别做出了向我院学习的决定。

      主持人:民生工作是芝罘区检察院一项重要品牌,深受辖区老百姓欢迎。王检,请您介绍一下咱们是如何践行执法为民宗旨,赢得群众满意的?

      王检:致力民生检务,能动作为,和谐执法,用心服务,努力为"首善芝罘"建设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一直是我们努力的方向。近年来,我院始终坚持"民生工作无小事",大力完善为民服务机制,依托"民生热线、民情日记、派驻检察"三个为民服务平台,推行完善了"首问责任制"、"党员双管双责制度"、"帮一联五走十联系制度"、"网络订单式接待服务制度"等为民服务联系制度,形成了全覆盖的为民服务网络体系。首创的"民情日记"制度,被省市检察系统和烟台市政法系统推广,并被列入山东省检察机关"十二五规划"。深入开展"五进两服务"大走访,用"面对面"的工作赢得群众"心连心"的支持。仅去年以来,就走访群众3100人次,全院百名干警与困难群众结对帮扶,常年为辖区企业、学校、社区等提供义务法律服务,群众满意度不断提升。

      主持人:我市一直把平安建设工作放在重要位置。王检,请您介绍一下芝罘区检察院在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方面的情况吧。

      王检:平安稳定是和谐社会建设的基本要求,今年以来,芝罘区检察院根据烟台市院和区委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始终坚持以打击犯罪、促进和谐为主线,认真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始终保持对严重刑事犯罪的高压态势,依法严厉打击各类严重危害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的暴力犯罪、多发性侵财犯罪、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犯罪,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依法严厉打击金融诈骗、食品安全、制假售假等严重危害市场经济秩序的犯罪活动,努力营造诚信有序的市场环境。三年来,共批捕刑事犯罪嫌疑人1110人、起诉1878人,批捕、起诉准确率均达100%,有效增强了群众安全感;同时不断完善融法理情于一体的人性化执法方式,探索开展捕前诉前社会危险性公开论证,通过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人员监督员等独立第三方参加,公开听取侦查人员、犯罪嫌疑人和辩护律师、诉讼代理人等的意见建议,公诉部门被省检察院授予"全省优秀公诉团队"称号。

      主持人: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坚持从严治党,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提出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贪污贿赂和渎职侵权案件的查处也是广大群众关注的热点,想问一下王检,芝罘区检察院在这方面是如何履职的?

      王检:我院一直强调,群众利益无小事,大案小案都用心。针对发生在群众身边、侵害群众利益的职务犯罪案件,我院出重拳,使长劲,严厉打击,创新了精细化初查、集约化侦查、扁平化指挥、一体化作战的侦查模式。近年来,根据群众举报,在市院统一指挥下,先后查处了"烟台环保第一案"、"烟台私分国有资产第一案"、"烟台拆迁第一案"等一系列关系民生利益的职务犯罪大要案,有力地打击了违法犯罪,维护了国家和群众的利益。2008年以来,共立查各类职务犯罪案件140余人,大要案比例保持在80 %以上,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6000余万元。反贪局被评为"全省十佳反贪局",反渎局先后两次被省检察院授予专项工作先进集体,被烟台市委授予"全市政法系统先进集体"。

      主持人:习近平总书记提出,预防职务犯罪出生产力。在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中,采取了哪些有力措施?

      王检:我们坚持一手抓打击,一手抓预防,服务民生,服务大局,探索建立了360度廉政教育预防体系,向重大政府投资和民生项目派出"预防特派员",加强对工程招投标、资金拨付、设备材料采购等易发职务犯罪环节的全程监督,并对发现的苗头性问题及时提出预防建议督促整改。率先开展行贿档案查询6569次、招投标现场监督210次,制作的廉政公益广告在山东省获一等奖。我院的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基地作为市纪委"反腐倡廉教育基地"和区委党校的现场教学点,推出"四个一"警示教育服务体系,先后有3万多人到我院接受警示教育,提高拒腐防变能力;我们还组建了预防教育宣讲团,今年以来到辖区机关、企业、学校开展预防宣讲活动31次;创新预防"三书一表"工作机制,通过发放《廉政告知书》,签署《廉政承诺书》、发送《廉政建议书》和填写《廉政回访表》等形式,切实加强对全区重点工程和重点项目的专项预防,服务和保障大局。

      主持人:新媒体已经成为检察工作的重要宣传平台。作为全市检察机关第一个开通派驻微信、微博平台的基层检察院。请王检跟我们分享一下这方面的工作部署和心得体会吧?

      王检:去年以来,根据城市社区网络应用广泛的特点,我院创新服务方式,建立了派驻检察微博、派驻检察QQ,开通了全国首家派驻检察微信公众平台--"芝检派驻",设置了派驻检察二维码,构建了派驻检察"网络e社区"。推出了"网络订单式接待制度",群众可以通过网络、手机、短信等形式,随时与派驻干警联系,预约接待时间,干警实时受理、限时办理、延时服务、及时反馈。

      为方便居民进入网络寻求服务,我们还在派驻检察干警的名片、便民联系卡、致社区居民的公开信以及社区公告栏上,都印制了派驻检察网络的二维码。社区居民用手机一扫,便可进入派驻检察的"网络"社区",随时与派驻干警进行沟通交流。

      进入芝罘区检察院派驻检察"网络e社区",居民随时可以向派驻干警进行法律咨询、举报、申诉。开通至今,通过网络互动,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600余次。

      主持人:芝罘区检察院于去年成立了案件管理中心,案管中心的成立对于推动执法规范化建设方面有什么意义,采取了哪些配套措施?

      王检:加强案件管理是深入推进执法规范化的必然要求。我院根据省市院统一部署,先后修订形成了执法办案监督流程图和包含1264条规定的《执法规范化制度汇编》。建立了以案管中心为主体、纪检监察、检务督察等部门配合的案件管理工作机制,不断强化"制度规范、流程监控、案件评查、风险防控、监督检查"为一体的案件管理模式,强化对案件的办案程序、办案质量、办案期限等的管理、监督和预警,促进办案质量和效率双提升。同时建立案件检查、评查常态化机制,通过自查与互查、系统查与集中查相结合等方式,目前已对所有案件进行了质量评查,对发现问题按要求全部进行了整改。积极完善律师预约系统、案件查询系统和电子卷宗管理等系统建设,加大信息化的深度应用,实现案件管理信息化,以信息化促进执法规范化。

      主持人:派驻检察室作为延伸法律监督、服务人民群众的新渠道,请问你们是怎样部署和落实派驻检察室建设这项工作的?

      王检:省市检察院对派驻检察室建设高度重视,为更好的便民利民,服务群众,2012年以来,根据市检察院统一部署,在区委、区政府的大力支持下,我院先后在离院较远的居民集中区设立了派驻南部新城检察室和派驻锦绣新城检察室,与所有业务部门对接,依托检察三级网络,在全省检察系统率先建成"远程视频接待室",实现与群众"微距离";派驻检察官入户走访,听民声、察民情、解民忧,解决群众身边的小事,提供"微服务";利用身处最基层的优势,开展对基层站所法庭、基层组织人员的"微监督";在全市率先开发了派驻检察室管理平台应用软件,实现网上办公、网上办案、网上监督、网上绩效考核、网上群众评判,对派驻检察事务无论大小全部实行"微管理",创出了城市派驻检察室"微语言、微距离、微服务、微监督、微管理"的"五微工作法",家门口的"检察院"深受群众欢迎。省检察院吴鹏飞检察长专门在检察日报上撰写文章--《五微工作法:于细微处暖民心》,署名推荐我院做法。

      主持人:芝罘区检察院的未成年刑事检察工作在全国领先,在充分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创新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方面有哪些经验?

      王检:早在2001年经区里批准,我院即在全省率先成立了专门办理未成年人犯罪的科室--未检科,经年多年的探索实践,先后出台了《未成年人不起诉案件实施规则》、《品格证据调查细则》、《合适成年人到场细则》、《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实施办法》、《未成年人不起诉案件跟踪帮教办法》、《办理未成年人案件心理疏导规则》等一系列制度规范,精心打造了细致化、专业化、系统化的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品牌,连续十年被共青团中央、高检院授予全国"优秀青少年维权岗"称号。

      为确保犯罪记录封存之后的帮教工作规范、到位,我院在各派驻检察室设置了专门的未检工作区,充分发挥派驻检察室与社区群众打交道多、更容易开展帮教的便利,促进了工作深入开展。

      我院还与全国唯一从事"问题青少年心理矫正"研究的博士点---鲁东大学签署合作协议,借助学校的专业优势,共同开展"问题青少年心理干预"合作研究,出台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心理疏导工作规定(试行)》,建立了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四测评一访谈"的心理测评疏导模式,将专业的心理学方法纳入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的流程。形成了品行调查、心理疏导、记录封存、案后帮教"四位一体"办案模式,

      我院未检科负责人刘力萍还利用业余时间,参加了全国心理咨询师的学习培训,通过了国家三级心理咨询师的考试,成为全市检察系统获此资格的第一人,日前她也获得了"全国青少年普法教育先进个人"的称号。

      主持人:曹建明检察长在今年全国两会上作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时提出,持之以恒建设过硬检察队伍。王检,可以请您介绍一下芝罘区检察院在检察队伍建设方面的有哪些有益的尝试?

      王检:群众满意,是我们工作的最高标准,要靠铁的纪律打造一支铁的队伍来实现,我院坚持刚柔并济强素质,全面打造过硬队伍。作为全市唯一的全省检察文化示范院,坚持以党建带队建,深入开展了以"绿洲文化"为特色的检察文化建设,进一步激发了干警的责任意识和为民担当情怀,形成了"凝心聚力、创新进取、敬业奉献、务实高效"的芝罘检察精神,涌现出了"全国政法系统优秀党员干警"、"全省优秀检察官"等一批先进典型,仅去年以来,就有76人次获得市级以上表彰奖励。

      以专业化为方向,我院建立以了"评、讲、考"为主要内容的岗位培训动态跟踪考评应用体系,以干促练、以考促学。采取岗位练兵、业务竞赛、检察官教检察官、与驻烟高校共建教学实践基地、成立"知行青年法学会"等多种形式,持续提高法律监督能力。开发的"网上综合素质训练营",已在山东、内蒙古等检察机关推广使用。先后有30余名干警获省市级十佳(优秀)公诉人、办案人等称号。

      与此同时,我院强化各种措施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检察纪律,以案管中心为主体建起案件受理、办理、管理机制,实行案件质量终身负责制。在市院帮助指导下,全国首创研发电子执法档案考核防控系统,将执法办案全程纳入实时监督,全国检察机关内部监督工作经验交流会组织与会人员到我院进行现场观摩并给予高度评价。完善检务公开,开通门户网站、微博及微信,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我院被省院确定为全省纪检监察工作联系点,并被授予全省首批无违法违纪、无责任事故的"双无"检察院。

      主持人:很多网友关注今天的访谈,网友提出了一些问题,请您解答一下。去年我一个亲戚喝酒时跟别人发生冲突被打死了,打人的被抓住后承认把我的亲戚打死了,现在听说案子公安局送到检察院后又退回去了,请问为什么要把案子退回去?什么情况下才能起诉到法院?

      王检:公诉案件起诉的标准是"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71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补充侦查以两次为限。因此,案件如果存在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情况,检察机关是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的。

      关于您咨询的什么情况下才能起诉到法院,根据刑诉法第53条规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一)定罪量刑的事实都有证据证明;(二)据以定案的证据均经法定程序查证属实;(三)综合全案证据,对所认定事实已排除合理怀疑。因此检察机关审查案件必须达到证据确实、充分的条件以后才能起诉到法院。

      主持人:下一个问题。检察长你好,真的很高兴检察院建立了这样一个平台,让我们老百姓能直接跟您交流。我想反映个问题,我的孩子现在上初中了,特别喜欢上网,很多时候,我和孩子的爸爸没有时间看着他,他就到网吧去,我担心他因此结识不好的朋友。我听说检察院有专门对青少年进行法制宣传教育的部门,您能不能介绍一下这方面情况。

      王检:是的,我们检察院的未成年人刑事检察科是专门负责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和未成年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您所提到的这个问题也是我们在办理案件过程中常见到的问题。下面我介绍一下我们未检科的情况及普法宣教工作。

      我们未检科是2001年在全省率先成立的专门办理涉及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部门。在十几年的办案中我们积累了大量的实践经验、创新了办案机制。同时,我们开展了一系列针对未成年人的普法宣传活动,在芝罘区范围内的学校建立了九个普法宣教基地,开展定期的普法宣传活动。并且在每年的五四青年节、六一儿童节、全国普法宣传日以及寒暑假等定期到学校、社区开展普法宣传活动。针对青少年沉迷上网、因上网引发犯罪的问题,我们还制作了专门的宣教课件,到辖区内开展了多次宣教活动,受到了学校和家长的欢迎。如果您的孩子存在这方面的问题,您可以将孩子就读学校信息给我们留言,也可以将您的信息留给我们,节目后我们可以互相联系。

      主持人:下一个问题。你好,检察长,我听说你们检察院都聘请人民监督员,对你们检察院自己查办的贪污贿赂案件等实行监督,请问:都有哪些情形可以实施监督?

      王检:人民监督员不仅对检察院直接受理查办的贪污贿赂案件实施监督,对公安机关、安全部门办理的其它刑事案件移送检察机关申请批准逮捕、审查起诉等业务环节也实施监督。人民监督员对检察院直接受理查办的贪污贿赂案件实施监督的情形包括:第一,应当立案而不立案或者不应当立案而立案的;第二,超期羁押或者检察机关延长羁押期限决定不正确的;第三,违法搜查、扣押、冻结或者违法处理扣押、冻结款物的;第四,拟撤销案件的;第五,拟不起诉的;第六,应当给予刑事赔偿而不依法予以赔偿的;第七,检察人员在办案中有徇私舞弊、贪赃枉法、刑讯逼供、暴力取证等违法违纪情况的。

      主持人:好的,今天的访谈到这里就告一段落了,感谢王检做客我们的栏目,给我们详细介绍了芝罘区人民检察院的相关工作,也感谢网友们的参与和收看。感谢怡林速录提供现场文字记录,今天节目到这儿结束了,感谢您的参与和收看,我们下期节目再见。

    (责任编辑:adm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