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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有人厌学 有人变暴躁 有人回归校园

    时间:2016-06-16 08:25 来源: 作者: 浏览:收藏 挑错 推荐 打印

      近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对近期校园暴力频发作出重要批示。批示指出:校园应是最阳光、最安全的地方。校园暴力频发,不仅伤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也冲击社会道德底线。教育部要会同相关方面多措并举,特别是要完善法律法规、加强对学生的法制教育,坚决遏制漠视人的尊严与生命的行为。

      今年5月,琼海长坡中学3天发生2起校园欺凌事件,2名女生被带到厕所扇耳光;今年1月,临高发生一起校园欺凌事件,1名女生被4名女生围殴扇耳光,衣服也被扒光;去年11月,万宁新中中学初一男生与舍友发生口角,被舍友哥哥痛打了一顿……近年来,校园暴力事件在我省屡见不鲜。我们不禁要问,如何让学校的孩子们不受伤害?如何彻底杜绝校园恶行?为此,我们又能做些什么?昨日,本报记者回访曾经遭受校园暴力伤害的学生,了解他们的现状,倾听他们的心声。

      回访

      1被舍友哥哥打伤住院半年 他学业中断脾气变暴躁

      新闻回顾 2015年11月24日,万宁新中中学初一男生小川与舍友小强发生口角,当天晚上,小强叫来哥哥小志,在宿舍把小川痛打了一顿。第二天早上,宿舍管理员巡查时发现了昏睡不醒的小川,并将其送往医院。而小川被送往医院后,竟被当作酒精中毒来治疗,直到当天下午,学校才了解到小川被殴打一事,后经其他医院诊断,小川因脑部被打出血导致昏迷。

      小川的父亲王先生告诉记者,11月25日晚,由于伤情严重,小川被连夜转院到海南省农垦总医院,26日凌晨接受了手术。然而,截至12月5日记者刊发报道时,小川仍未度过危险期。(详见本报2015年12月5日)

      最新进展 时隔半年,小川怎么样了?昨日下午,记者联系上小川的父亲王先生,他告诉记者,小川住院昏睡了约2个月后,终于在今年春节前苏醒。然而,由于小川的脑部受伤严重,身体并未完全康复,苏醒后仍在医院接受治疗。直到5月28日,小川才出院回家。“现在孩子靠拐杖走路,慢慢地也能说话,但是行动还是很不方便,生活没办法自理,需要人随时照顾。”王先生说,小川住院半年共花费了21万元,打人者的家属只给了3万多元,很多钱都是他借来的。

      王先生表示,此次事件不仅给家里带来了经济负担,更重要的是小川的学业被迫中断,脾气也变得越来越暴躁。“孩子一直好端端的,突然被打伤住院这么久,行动又不便,正当年轻气盛的年龄,很多事情和很多道理一时也想不通就乱发脾气。”王先生表示,目前,小川还要在家里接受康复训练,等到他康复好了,生活基本可以自理了,打算让他重返学校。

      回访

      2被同学带到厕所扇耳光 俩被打女生恢复正常学习

      新闻回顾 今年5月18日晚8时许,琼海长坡中学初一年级14岁女生小青(化名)因被误会拿了隔壁班初一女生小苏(化名)的指甲油而恼羞成怒,遂和其他4名女同学一同把小苏强行带到女厕所进行质询和扇耳光。小苏被打后心里惧怕,没有及时将此事报告给老师及学校,回家后也没有及时向家长反映。5月20日上午9时,小青因怀疑同班女同学艳艳(化名)对其不满,便和5名女生强行把艳艳带到教学楼三楼女厕所,对艳艳连扇耳光并推搡。这两起事件还被拍成2段视频在网上流传。

      记者从琼海市有关部门获悉,经协调,双方家长达成谅解。由学校学生处和相关家长带着被打的两名女学生到医院检查身体,同时对参与打人的8名女学生(其中3人参与两起事件)作出处分:1名女学生小青(化名)在两起事件中均是主要参与者,给予留校察看和记大过处分;另有7名女学生记大过处分。(详见本报2016年5月22日4版)

      最新进展 事发20多天后,被打两名女生的情况牵动着不少读者的心。昨日,记者从长坡中学相关负责人处获悉,事发后,学校和派出所积极介入,两名被打学生经医院检查发现身体均无大碍,但心理、精神受到一定的影响,双方当事人及代理人(监护人)均自愿同意调解。该负责人表示,目前,被打的两名学生和参与打人的学生均到校恢复正常学习。考虑到被打2名学生心理、精神上或多或少受到被打事件影响,学校安排老师专门关注小苏和艳艳的状态。经过观察,发现两人已恢复正常的学习,精神状态也比较好,上课能积极回答问题。同时,学校还动员同班同学多关心小苏和艳艳。此外,该负责人表示,经了解,当时参与打人的学生中有些并非自愿,而是迫于压力,这些学生同样面临着心理问题,学校也及时给与关注和疏导。

      回访

      3初二男生校园内遭围殴 事后不愿与人交流还厌学

      新闻回顾 2015年10月21日晚10时许,海口灵山中学初二年级男生阿亮因学校停电不能上晚修,和4名同学一同到操场散步,无意中看到一男生和一女生举止亲密。令阿亮没想到的是,该男生叫来七八名同学殴打他们,他们因为心里害怕急忙向宿舍方向跑去,没想到那名男生还叫了十余人在途中截住他们并围殴。结果阿亮被打得头破血流,当场晕倒。(详见本报2015年10月23日A14版)

      最新进展 事情过去大半年了,阿亮的状况如何?此事是否对他产生了一些不良的影响?昨日,记者再次联系阿亮的舅舅徐鸿乔,他告诉记者,此事对阿亮的影响非常大,在学校,阿亮不愿意与别的同学交往;回到家,阿亮也不愿意与家人分享发生在学校里的事,“有时候脾气有点暴躁。”

      更让徐鸿乔担心的是,阿亮产生了厌学情绪,曾向其母亲提出辍学的想法。“原本打算让阿亮转学,但是没有那个能力。”徐鸿乔说,除了担心阿亮学业受到影响外,他更担心的是阿亮的性格问题,担心此事彻底改变阿亮的价值观,“接触到的这些负能量的事情,肯定会影响到他的性格,不知道他长大以后会怎么样?而我们现在能做的就是,开导和加强管教阿亮,让其积极乐观面对学校发生的事情。”

      校园暴力,何解?

      我省建立校园欺凌专项治理工作月报制度

      本报讯

      记者昨日获悉,为及时掌握我省各市(县、区)中小学校和省属中等职业学校、厅直属中学及有关高校附属中学校园欺凌专项治理工作进展情况,按照上级要求,我省各市(县、区)、省属中等职业学校和厅直属中学及有关高校附属中学,要建立校园欺凌专项治理工作月报制度,及时掌握本市(县、区)和学校专项治理工作情况,并实事求是每月填写《校园欺凌专项治理工作月报表》,有情况报告情况,无情况实行零报告,于次月12日前将纸质版和电子版一并报送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省政府教育督导室将对月报工作不力和不及时上报情况的单位给予通报批评。记者 刘泽飞

      喝止校园暴力,他们有话说

      市民:可适度修法降低刑责年龄

      近年来,全国各地“校园暴力”频发,有的学生甚至把暴力事件拍成视频传到网上,作为炫耀的资本。那么,到底如何才能降低校园暴力的发生?

      记者对市民随机调查发现,有的市民认为校园暴力的主要原因在于家庭和学校教育的缺失,应该注重对孩子的教育。有的市民认为,减少校园暴力,重在整治对学生产生不利影响的社会因素。“现在很多电视剧、动画片、网络游戏充斥着暴力,甚至有小学生模仿喜羊羊把同学捆树上烧伤了。”市民王先生认为减少校园暴力,不可忽视对社会环境的整治。当然,也有市民认为,校园暴力主要在于学生自身,因此要从根本入手,加强学生学习和自律。

      此外,不少受访者认为,应该通过修改法律,降低刑事责任年龄,加大处罚,以此遏制校园暴力。“据相关规定,只有在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死亡的情况下,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才负刑事责任。”市民孙先生认为,近来校园暴力多发生在初中,孩子一般在12岁-14岁,应该把承担刑事责任年龄降低到12岁以下。

      律师:防治校园暴力不能光靠法律

      那么,针对频发的“校园暴力”,我国是否应修改未成年人保护法,降低未成年人刑事责任年龄,取消对未成年人犯罪的从轻或减轻处罚呢?对此,海南万理律师事务所律师钟洪敏持谨慎的否定态度。

      钟洪敏表示,首先,我国刑法适用罪刑法定原则,而刑法的制定和修改必须经过严格的立法程序,遵循的是绝大多数人的意见,是我国民主法治的体现。虽然未成年人犯罪呈现低龄化趋势,偶有些极端案例,但未经法定程序,就不能修改法律,降低刑事责任年龄;其次,刑法适用罪刑相适应原则,降低刑事责任年龄,与“以人为本”的理念相悖。未成年人,尤其是14岁以下的孩子往往心智还未成熟,比较冲动,没有完全的刑事责任能力,在法律上认为其不能正确认识到自己的行为性质和因此所造成的后果,所以不能强求对其与成年人一样对待;此外,我国刑法并不是对所有的未成年人犯罪都免于处罚,对于已满16岁和已满14岁并有8类犯罪行为的同样要求承担刑事责任,符合罪刑相适应原则。

      “防治校园暴力问题不能光靠法律。”钟洪敏认为,这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比如做好家庭教育、改善校园文化,整治不良的校园周边环境和毒害青少年的网络暴力等社会问题,进一步加大对青少年的生活保障等。

      本版稿件除署名外由记者 黄婷 王登海 采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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