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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兰州城关检察院公布校园暴力调研报告 冀预防和减少

    时间:2016-07-04 11:01 来源: 作者: 浏览:收藏 挑错 推荐 打印

      中新网兰州6月2日电(王丹群 崔琳)2日,兰州市城关区检察院公开了一份未成年人“校园暴力”案件调研报告,统计分析了2013年至2016年5月该院办理类此案件得出规律、小结。

      检方称,此举旨在以小范围、小样本的调研数据,让辖区民众认识“校园暴力”犯罪,也为更大范围、更高层次出台相关的法规政策,预防和减少此类犯罪提供实践依据。

      “校园暴力”,是指发生在学校以及学校周边地区,由教师、学生或者校外人员针对学生人身、财产实施的达到某种严重程度的侵害行为,包括暴力伤害、性侵害等行为。

      城关区检察院披露,2013年至2016年5月,该院共受理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未成年人“校园暴力”案件62件130人,占全部受理人数的21.56%。其中提起公诉84人,附条件不起诉8人,不起诉38人。

      调研报告显示,共同犯罪、团伙犯罪可以说是未成年人“校园暴力”的主要作案形式,犯罪团伙少则三五人,多则数十人。涉案人员中,男性占犯罪总人数的91.54%,女性占8.46%。实施犯罪的未成年学生占68.46%,其中职业中学、技工学校学生占53.93%,普通中学占46.07%。

      从犯罪类型分析,抢劫、故意伤害、聚众斗殴、强迫卖淫、介绍卖淫,分别占总人数的62.31%、21.54%、6.15%和3.85%,其中,抢劫和故意伤害案件占绝大多数,强奸、故意杀人、非法拘禁等罪名也有涉及。

      检方分析,青少年时期是人们强烈关注自己外貌和风度,重视自身能力和学习成绩,关心各自个性成长,对他人针对自己个性特征评价的敏感期。因此,一旦未成年学生不喜欢学习,学习成绩不好,无法从学习中获得成就感,或有学不就,辍学闲逛,就会“拉帮结派”组成小团伙,以暴力手段、通过欺负、凌辱、殴打同学或未成年人,使学生们对其害怕,满足他们希望被人关注、仰望的需求,从而获得成就感,同时由于缺乏自我控制能力,容易冲动走上歧途。

      报告反映出:同伴因素和群体压力、问题家庭、社会环境有“金钱至上”的观念、网络中暴力色情泛滥,政府部门监管和引导不力、学校“唯成绩论”为主导,法制教育弱化,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等均是产生未成年人暴力犯罪的温床。

      目前“校园暴力”犯罪已引起社会各方关注,政策出台、法律出手、应对关切多方发力。城关区检方就此表态,其作为执法机关,将从预防、办案、监督全方位投入,尽力减少“校园暴力”犯罪发生。

      为应对此类案件,城关区检察院以“未成年人心理疏导室”为依托,针对青春期的心理困扰,及其成人感和半成熟状态造成的种种心理矛盾,聘请心理学专家指导取得心理咨询师资格的检察人员,共同给予涉罪未成年人人格尊重,疏解暴力冲动,关注未成年被害人受伤心理,给予疗伤抚慰,减轻“校园暴力”造成的心理阴影。

      城关区检方还探索开设“家长培训班”,教育引导家长优化亲子关系。通过聘请专家学者,对家长分期进行培训,告知家长青少年成长中的心理学常识,教育父母端正儿童观和教育观,正视孩子成长中陪伴、教育、监护的需要,使其尽心尽责完成任何人都无法代替的父母责任,真正做好孩子的第一任老师。

      此外,城关区检方还以“专题讲座”送法入校,预防“校园暴力”犯罪发生;并发出“检察建议”,即:以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为依据,督促文化网络监管部门,加强网络环境、娱乐场所的管理;针对办案中发现的问题,建议监管部门加强行政执法,监督网吧酒吧等场所,拒绝接纳未成年人上网出入,使未成年学生在政府部门的大力监管,正确引导下,学习知识,身心愉悦。(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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