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经理介绍,“校园贷”往往贷款金额比较少,“几千块钱到一两万不等,超过三万的几乎不多见,两万已经是大额了。”所以,有些催款人目标大都只是拿回本金。
刘经理曾跟随团队在校园做过调查,了解到当前大学生每月生活费大多在2000元以内。现在消费场合太多,有些学生就会考虑用分期付款的方式贷款。而他们贷款时,地推人员往往不会告诉学生该产品有多高的利息率,这就导致一些学生不能按时还款。
预防
多部门出台监管措施,律师呼吁加强教育
针对大学生借贷乱象和校园贷带来的各种问题,今年4月,教育部和中国银监会发布《关于加强校园不良网络借贷风险防范和教育引导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 知》要求,建立校园不良网络借贷日常监测机制。高校宣传、财务、网络、保卫等部门和地方人民政府金融监管部门、各银监局等部门要密切关注网络借贷业务在校 园内的拓展情况,高校辅导员、班主任、学生骨干队伍要密切关注学生异常消费行为,及时发现学生在消费中存在的问题。《通知》还指出,要建立校园不良网络借 贷实时预警机制。
今年5月,江苏省公安厅也发布预警,呼吁大学生办贷款小心陷入诈骗陷阱。
北京市中闻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吴 飞认为,学生群体容易被借贷方“盯上”的原因有三个。其一,群体庞大,一旦打入可为平台迅速积累用户;其二,学生群体社会经验少,易上当受骗;其三,向学 生贷款有利可图,比如说借几千块钱,周息30%,在这种高利率之下,很少的钱滚几次之后,数额也会变得很大。学生虽然没有钱还,但学生的父母亲戚有钱还。
对于校园贷款与社会贷款的区别,吴飞认为两者从法律意义上讲区别不大,都属于民间借贷,且多数大学生都已成年,也很难援引青少年保护法的保护。
吴飞告诉南都记者,学生的借贷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抵抗能力差,确应加强对学生的保护,具体形式可以多种多样,但这种保护不一定需要上升为对借贷行业的监管,对学生的保护不能改变借贷行业的性质,保护应来自于家庭、学校和社会。
吴 飞特别指出,学生有借贷需求,社会应该满足,但要教育学生理解现代金融的运行原理,理解信用体系的意义,理解自身的合法权益,对不同学生不同阶段的借贷行 为给予合理指导和评估。“裸条事件中,学校、家长都有一定的责任,如果我们的教育给学生一定法律常识,也不会任由放贷者乘人之危,恣意使用学生借款人的裸 照。”
“市场是逐利的,逐利并没有错,但如果没有良好的法律规范,就会变成丛林社会,我们的社会应该通过这样恶性的、侵犯人格尊严的事件,反思我们的市场生态,完善我们的市场制度。”吴飞说。
知多D
校园借贷方式
●网络借贷平台:可提取小额贷款现金,或提供分期购买手机、电脑等服务
●信用卡借贷
●私人高利贷
●抵押物抵押:以手机等贵重物品作为抵押,连本带息还钱后取回物品
校园贷款链条
学生→借贷中介(帮助学生填写借贷资料、收购学生分期贷款来的手机等)→借贷平台(可提取小额贷款现金或提供分期购买手机、电脑等产品的服务)→催客(以各种手段催促学生还款)→学生周边朋友圈(催客通过借款人亲友催促其还款)
(责任编辑:adm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