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藏“硕鼠” “吸金”被查处
——直击衡山县教育系统校园腐败系列案件
湖南日报记者 张斌
通讯员 李涛 贺志华 李万钧
【案件通报】
近日,衡山县教育工作大会主动通报一起多所县直学校领导涉案的校园腐败案,对全县教育系统党员干部进行了警示教育。
一年前的3月,衡山县纪委根据群众举报,严肃查处了这起县教育系统校园腐败系列案件。5所县直中学的校长、分管后勤的副校长、总务主任等13名干部悉数落马,成为衡山县教育系统一次查处干部人数最多的腐败案件。
【案情分析】
2015年1月,衡山县纪委陆续接到群众反映:衡阳某商贸有限公司进驻衡山,在承包县直学校商店过程中存在严重的违纪违法问题,该公司与学校领导有不正当的经济往来。
“从严从速查处,还教育一片净土。”衡山县纪委迅速行动。
衡山县二中因学校规模大,“校长胆子大”,被该公司作为承包学校商店“公关”的第一站。在未进行公开招投标的情况下,该公司成功承包衡山二中学校商店,该校校长李某云获得了公司老板熊某送上的5万元“好处费”。
随着调查逐步深入,李某云案又牵扯出衡山县第二中学、第四中学、岳云中学、职业中学、实验中学等5所县直中学的相关领导,他们皆因学校商店发包而收受了同一家公司送出的2至12万元不等的钱物。
这直接成为该县教育系统校园腐败系列案件案发的导火索。
办案人员发现,一向被视为“净土”的校园,成为腐败的多发地,基建、采购、后勤等领域成为校园腐败的“重灾区”。公开招投标被抛到一边,学校领导的权力不受监督制约,学校管理不公开不透明,为校园腐败滋生提供了生存土壤。
据李某云交代,长期为学校提供校服的两位供应商陈某、蔡某,每年都要给自己送上5千到2万元不等的红包礼金,2014年学校增订冬装校服,陈某一次性送给其3万元“好处费”。在衡山二中修建学生公寓楼的过程中,基建老板李某为感谢李某云在承建工程和拨付工程款方面给予的帮助,分两次共送给他10万元“感谢费”。
李某云坦承,对于他来说,家里不差钱,但面对“潜规则”时,自己变得麻木不仁和心存侥幸,认为法不责众,大家都这样,自己不要白不要。
根据公司老板熊某的供述,面对金钱的诱惑,李某云是半推半就,衡山实验中学副校长李某却是主动索贿。这位副校长在与该公司结算学校商店承包费用时,主动要对方为其报销了自己与家人在外旅游费7000元。他们本应为人师表,如今却沦为阶下囚。
2015年9月9日,李某云站在衡山县法院被告席上,泪流满面地连声说了三声“对不起”,并向台下的同事、亲人、朋友们深深地鞠了三躬。他在忏悔书中写道:“多想再回到神圣的三尺讲台,重执教鞭,用粉笔重新书写自己的人生。”可惜,世上没有后悔药。
【纪委点评】
用制度铲除
教育腐败生存土壤
衡阳市纪委副书记 肖秀文
校园净土,绝不容许腐败横行。衡山县教育系统校园腐败系列案件,令人警醒,发人深省。这起案件背后,一方面是他们法纪观念淡薄,道德防线失守, 另一方面暴露出学校管理方面的诸多漏洞。教育主管部门一方面加强对学校管理人员的廉政教育,另一方面要加强对学校的监管,特别是强化学校基建工程、物资采购、资金拨付等腐败多发领域的监督制约机制建设,深化校务公开,从根本上铲除教育腐败的生存土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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