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形成“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失责必追究”的思想共识和行动自觉,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推动“两个责任”落实到位,在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和王岐山同志署名文章《用担当的行动诠释对党和人民的忠诚》之际,阎良法院又就扎实履行“两个责任”专题学习教育活动作出部署。
本次专题学习教育活动从即日起至8月底完成,由派驻区法院纪检组负责组织实施,通过组织院中层以上领导干部对《习近平关于严明党的纪律和规矩论述摘编》、全面从严治党实践“四种形态”系列解读文章、《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系列解读文章及警示教育案例等内容的学习和讨论交流,切实推动“两个责任”有效落实。
本次专题学习教育与“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及学习《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紧密结合,通过系列学习教育,使院领导班子成员和部门负责人进一步增强履行好“两个责任”的使命感和紧迫感,对自身履行“两个责任”情况进行自查,切实做到严以修身与廉洁自律,切实做到忠诚干净担当,进而按照分工切实履行好职责范围内和分管领域的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同时进一步强化院内相关组织、各职能部门监督执纪问责意识,严格执行好《问责条例》,让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成为常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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