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起原濮阳市林钢钢铁公司从七十年代建厂搞炼铁以来,因提炼精矿在现陵阳镇郎垒村北地段形成了一个面积庞大的尾矿坝区,停产后,为了预防该坝区的溃坝危害和有效再利用,将尾矿区域全部委托给了我,签有协议。让我护卫安全,平整尾矿区域还土造田、植树进行土地复垦,至2015年春天该尾矿区域已完成80%以上的复垦,并已成为了高标准的良田,并已全部种植经济树苗及农庄稼,此时,不知何故,复垦后的400余亩地块被势力庞大的重机集团看中,随即派车载人到矿区对正在植树复垦的雇佣人员及机械赶走,树苗毁坏,扬言“该地块已归重机集团所有”。事后,我多次找合同的甲方现“林州市林钢钢铁有限公司”负责人讨要说法,而其负责人却说:“该地块已转让给了重机集团”,我问其并提出请求,我们之间的合同未解除之前不能转让给第三方,再者,对我之前对尾矿区复垦的土地末进行补偿之前不能转让合同,至此,双方发生了纠纷,后在我一年多来找政府及相关部门领导要求解决未果时,而林州市林钢钢铁有限公司向林州市法院提起要求解除双方对尾矿坝区的委托合同,林州市人民法院受理后,于2017年6月8日上午8:30分进行了开庭审理,就在开庭后还未判决之前的2017年6月15日中午12点40分左右,重机集团委派了一辆面包车和一辆水灌车,由重机保安的负责人(外号)崔毛带领数十人和成箱䓬甘朎灭草剂药物,到我复垦的坝区土地上,对准复垦后土地上种植的数百亩约40公分高的玉米和3460余棵三年以上树龄的果树进行毁灭性的药物喷洒,在我前去阻拦不住的情况下,拨打110报了警,林州市陵阳镇派出所多名民警现场出警后,以对方未搞破坏而是喷药,我们无权制止,如以后出现损坏可到法院起诉解决为由,一走了之。我也好言相劝,劝说法院正在审理此案,等判决后按结果办理,但重机集团的带队却反复强调:“法院算个球,他判什么都不算,我们不尿那个”。就这样,陵阳派出所民警不管,我们也阻止不了,只能眼睁睁地看着我们十几年的成果毁于一旦。
我们在无奈的情况下,想到了3460余棵果树被毁,应由森林公安局管辖,所以我们上报了林州市森林公安局。如今,虽然,森林公安局已对现场被毁物品进行取样化验,等待处理,但面对十几年来的艰苦付出,几百亩土地上枯萎死去的玉米苗和几千株高精品种果树,其惨状不容目睹,真有一种喷血的感受。我真不会想到朗朗乾坤,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社会主义社会,其存留的地方黑势力如此强悍,竟敢明目张胆地毁坏他人田苗、林木,其性质如此严重,如此疯狂,史无前例,且竟无人敢管。
(责任编辑:adm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