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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实名举报临沂渔业局王有为及其父王孝成贪污腐败

    时间:2017-07-25 11:03 来源:互联网 作者:社会头条新闻 浏览:收藏 挑错 推荐 打印
    被举报人王有为,男,1989年12月29日生,身份证号:371302198912294313手机号15805392555,临沂市渔业局科级干部。举报人因与被举报人有业务关系,了解到被举报人有大量的违法乱纪行为。现将主要违法违纪情况举报如下,请领导予以关注:
    一、买卖工作
    王有为系中共党员,现任职临沂市渔业局科级干部,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但其现任工作并非自己考取,而是由其父亲养的小老婆姚美伊帮其通过非正常途径办理,可称为买卖所得。另姚美伊同样帮其亲姐姐王友洁买卖单位编制,现任职临沂市城管大队内勤。试问现在社会竟存在买官卖官没人管么?


    巨额财产来源不明
    王有为名下房产和车辆:
    1、鑫岭社区沿街楼一套1102平方米,价值900万元。
    2、凤凰城31号楼住房一套,160万元。
    3、浮来春公馆住房一套,200万元。
    4、宝马车两辆,价值100万。
    三、非法经营,放高利贷


    王有为伙同其父王孝成及其父二老婆戚译月等社会人员向古玩市场王宝友、姜兆顺等人放高利贷,期间姜兆顺利息未及时付。便到人家店里打、砸、抢,没钱便抢走货柜上高档玉石,抢走后说冲抵利息,利息未及时付,以此冲抵违约金,以种种理由抢拿,不予退还期间抢拿蒋兆顺价值400万左右玉石。春节期间极凶,还动手打人。可向姜兆顺联系证实13563945135,有姜兆顺打款流水为证,姜兆顺为古玩市场大顺钱庄老板。王宝友借款100万元,王有为银行流水为证。我与王有为之间借贷关系,利息、本金已全部付清,有打入王有为帐户流水为证(工商银行)。


    违反法律规定构成重婚罪
    王孝成,系王有为生父,手机号:18265970555,原小岭村书记现为副书记,在职期间坑蒙拐骗,鱼肉百姓,贪赃枉法,在职期间多次受村民举报因贪污受贿被检察院带走处理过。为逃避法律追究将名下所有财产转移至其大小老婆及三个儿子名下,累计房产达30余套。大老婆周秀娟住凤凰城31号楼,育有一子二女,名下多套房产及沿街楼。小老婆戚译月住蓝湾国际5号楼19层西户,育两子,名下两套沿街楼,和谐广场还有两套大平方住宅,沂南老家还有一套别墅。三老婆姚美伊名下房产车辆有待调查。
    五 、诈骗、敲诈、勒索
    举报人于2016年11月份购买程某某沿街楼一套,由王有为及其父王孝成作中间人,对方承担办房产证款,我本人承担过户费款。约定价值215万,用于经营。王有为父子提出我先付15万定金再办理手续过户然后由我向银行贷款,贷款后将余款打入其父子账户。我于2016年11月2日向王有为工行账户打入15万元,有银行流水为证。于次日正式办理办证过户贷款手续。因我于王有为之前存在借贷关系,办证缴费时对方提出让我垫付7.2万用于办证,等办完所有手续后一并核算,我便向房产局缴纳7.2万元将房产证办出,办证后我又向房产局缴纳过户费累计12.1万元,等房产证办出后,其父子将证拿走,说等办理抵押贷款时再用。期间,用我多年收藏的钱币邮票书画作品做质押(一部分打收条,部分未打收条)承诺房款到帐后全部退还。在办理房产抵押贷款期间王有为父子提出为以后好好合作,将银行所贷款项全部打入其父子账户,为以后良好合作打好基础。2016.12.2日,银行所贷330万元放出,于当日18时向王孝成账户转入200万元至此房款全部结清。当天我向王有为父子索要房款借条及质押物,其父称王有为出差未回,等王有为回来后对帐,将质押物及借条退回,至今未退。
    12月3日10时许,王有为以银行贷款未全部打入其父子账户为由伙同社会人员叫来车辆及其父到我公司位于开源路139号苗庄小区204楼2单元102打闹。要求归还好处费,抢拿办公室油画及中国画作品,抢拿书画时我与其发生争执,其父还打了我两拳,我拒不让其抢夺,我要打110报警其父子才停手。性质极其恶劣要抢夺办公室所有东西,强制财务人员核查帐户,要钱,期间我公司财务人员会计孙庆霞、林慧都在。自早上9点到晚上11时许,银行人员来时(王有为让我打电话叫来)才善罢甘休。
    2016年12月5日,82万元转入王孝成帐户。当夜我要求其归还所有抵押物及借条。还有多打的款项清算结清。王有为及其父王孝成见款已到帐拒不返还所有物品、借条及钱。放言我再不给其10万元就将25张画全部烧掉,我为保证画避免烧掉才向其父子低头,打条以保留画作。我用录音笔将全部过程做了全程录音,录音笔现保存完整。
    本人因其不当收入及质押物未退回,多次到其单位找王有为及其领导协商解决并提交书面材料,其单位领导以种种理由推脱,拒不处理。每次到其单位王有为均打110说扰乱其正常工作,单位领导拒不处理长达三个月。
    举报人要求:
    1、依法追究被举报人的违法犯罪行为。
    2、责令退回打入其账户80余万元。
    3、责令退回北海钱币共1200张,其他钱币共7000枚(此两项钱币被其 父子低价卖入市场,共得赃款12.34万元);26000枚大清、民国、解放区邮票;质押画家杨光、李春现创作作品共计25张。
    以上情况请领导调查处理,本人多次向检察院,中纪委提供实名举报材料。我相信法律不会放纵如此败类危害社会。鉴于王有为王孝成均为国家干部,团伙作案所作所为性质恶劣,欺行霸市,人前一面,人后一面,举报人特提出实名举报。
    (责任编辑:adm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