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追踪
尚未问责,反雇黑客攻击网站,正义之声岂能容忍魔兽“锁喉”!
——是谁掴了湖南株洲推进依法治国的脸?
本网于2018年9月17日,以《暴力强拆致人伤残,恣意妄为规避买单!》为题:覙缕翔实地报道了湖南省株洲市荷塘区金山办事处太阳村雷塘组村民郭建德家房屋遭到了暴力强拆,其子(郭佳俊)在此次恶性事件中致残后,在社会上引起了强烈反响!但令人揪心的是,该市纪委监察委未作出任何反应。
针对这一不作为、乱作为、反作为,冒天下之大不韪的可耻之举,严重玷污了党的光辉形象的责任人、领导人、直接参入人而未依法依规问责时,随后,记者于10月22日又采写了《遭暴力强拆致伤残,强烈呼吁社会讨说法!》而俾之于众,引发了国际国内一百多家媒体的共鸣与声讨!
恶果累累,犯众必诛
用“只许周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来形容该区、街道办事处现代版的为官之道一点也不为过!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和财产权益,有如火如荼,愈演愈烈之势。此风不禁,其严重掣肘了依法治国的推进。
在采访时,村民漆清民怒发冲冠的告诉记者:“2015年11月27日,街道办事处副主任刘国强带几十人,强行用挖机挖其弟(漆清查)自植的桔子树,共计二百多株(所有桔子树正值盛产期),因补偿悬殊差异较大,未能达成共识,其弟和弟媳均不接受这一霸道行为!这帮丧尽天良的社会败类竟用茶树棍将其弟毒打而致不省人事,遍体鳞伤;同时年过七旬的父亲也惨遭殴打,伤痕累累,几乎奄奄一息;弟媳(黄枝花)为了捍卫合法财产不受侵犯,被迫无奈‘自燃’,全身烧伤面为85%。事发后,我一直奔波在维权的路上,但未能引起重视!如果我在向各级各部门及信访机构据实反应后,对相关人员作出了相应的问责,那么郭佳俊的悲剧也就不会发生!” 村民刘女士说,“郭佳俊被打残不仅仅是人性的缺失,更重要的是对权利滥用的监督失控!这就反应出地方政府腐败坠落,为所欲为。换言之,如果是郭佳俊打伤了来暴力强拆中的任何一个人,勿庸置疑早就被追究刑事责任了!如果还任由这帮害群之马逍遥法外的话,悲剧将会延续……”
《宪法》第十三条明确规定,“国家保护公民的合法的收入、储蓄、房屋和其他合法财产的所有权。”
第三十九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禁止非法搜查或者非法侵入公民的住宅。”
第三十七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
《最高检、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第三十三条“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造成公私财物损失五千元以上的; (二)毁坏公私财物三次以上的;(三)纠集三人以上公然毁坏公私财物的; (四)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规定,“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刑法》第275条对于毁坏财物犯罪规定了具体的刑罚标准和定罪原则。由此而论,公安机关对于已经发生的违法拆迁行为不予查处,客观上就保护了犯罪行为。人民法院对于违法拆迁的刑事犯罪案件如果不予受理、不能依法判决,就会使违法拆迁犯罪更加猖獗,从而使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处于不安全状态。最终破坏的是社会主义社会的稳定发展。
欲删帖“熄火”,欲盖弥彰掩罪恶
古人云:“欲人勿知,莫若勿为;欲人勿闻,莫若勿言。”郭佳俊遭暴力致残的恶性事情向社会公之于众后,未能唤起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理念而启动实施问责程序,铲除这股祸国殃民的政治势力;反之赴京与各网站“沟通”欲删帖“熄火”来平息事态发酵!
删帖未果后,又雇黑客攻击网站。所谓黑客,是以非破坏性攻击和破坏性攻击两类。非破坏性攻击,一般是为了扰乱系统的运行,并不盗窃系统资料,通常采用拒绝服务攻击或信息炸弹;破坏性攻击,是以侵入他人电脑系统、盗窃系统保密信息、破坏目标系统的数据为目的。
毛泽东主席曾经说过,我们的责任是向人民负责。每句话,每项政策,每个行动,都要符合人民的利益。
习近平就做好新形势下政法工作作出重要指示 ,要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把平安中国建设置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发展全局中来谋划,紧紧围绕“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把人民群众对平安中国建设的要求作为努力方向,坚持源头治理、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努力解决深层次问题,着力建设平安中国,确保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
面对该区一起又一起的暴力强拆,已给社会造成了极其恶劣的影响,导致失地农民在精神上、物质上、身体上遭受了巨大伤害!该区民众纷纷强烈要求严惩涉事制造者;从严问责该区区委、区政府及所辖街道办事处和相关职能部门,从而推进依法治国。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一款规定,实施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
第三款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
明知不该为而为之,是之为勇;明知不能为而为之,是之为罪。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是指享有法律规定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不允许任何人享有超越法律的特权。 一旦超越了其底线,将伴随而来的是萧规曹随,动辄得咎的结果。
正义之声, 浩气凛然,又岂能“噤若寒蝉”来让魔兽、梼杌之人“锁喉”呢!用拖延和熟视无睹的战术来淡化民众对此事的关注,是不可能的,记者报道的那残忍一幕已经深深地印在了千百万民众的心头;用沉没民众声音,扼住民众喉咙的手段来维持表面上的太平盛世更是最愚蠢的做法。面对暴力执政屡试不爽,怙恶不悛,放任不管的话,这太让法治中国无脸面了!
村民强烈要求:对区、街道办事处这些恶官应尽快依法、依规、依纪从严惩处,向人民谢罪。唯有这样才能洗刷掉执政党的耻辱,收回民心,才能实现巩固执政地位的目标。
《送春》:三月残花落更开,小檐日日燕飞来。子规夜半犹啼血,不信东风唤不回。
追踪报道能否推动负有不可推卸责任的官员问责?记者仍将持续关注!
记者:
暴力强拆涉嫌破坏公民财产罪。
暴力强拆致人伤残,涉嫌故意伤害罪
联名签字,强烈要求问责!弘扬正义,铲除邪恶。
奇葩条幅!暴力强拆又何来有情有义?
(图片均由投诉人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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