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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朱苏力主讲名师大讲堂第三讲:社会转型与中国的法治变革

    时间:2016-10-06 04:58 来源: 作者: 浏览:收藏 挑错 推荐 打印

    10月28日上午,北京大学名师大讲堂第三场报告会在图书馆北配殿举行,由北大法学院原院长、长江学者朱苏力教授主讲。适逢以依法治国为主题的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闭幕,朱苏力围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的“法治”一词,作了题为“社会转型与中国的法治变革”的专题报告。报告会由北京大学党委宣传部部长蒋朗朗主持。

    朱苏力首先阐释了“法治”的含义,他认为法治从根本上讲是一种“有规矩”的社会生活状态。良好的社会秩序的建立除了需要国家颁布的制定法之外,还需要民间伦理道德的约束,这就是为什么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在强调法治的同时也强调道德的作用。

    朱苏力作报告

    朱苏力回顾了中国的法治传统并对法治进程面临的挑战进行了分析。他指出,中国历史上有很强的法制传统,早在公元前六七百年的时候就出现了明确的成文法律,远早于欧洲。但是中国历史上的法制是在农业社会的基础上形成的,国家的法律也只限于“治国”、“平天下”,而作为整个传统社会典型社区形态的村庄是通过儒家伦理来实现自治的。在村庄这个“熟人社会”,宗法和舆论的作用就能构建起良好的社会秩序。他认为,近年来,特别是1992年中国推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以来,伴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速,大量农村人口涌入城市,“熟人社会”逐渐被现代“生人社会”所取代,这给中国的法治进程带来了新的挑战。

    朱苏力认为,中国的法治进程将经历一个非常艰难和漫长的过程,其根源在于“法治”和“改革”之间的紧张。一方面,中国社会目前的最大问题仍然是深化改革,而改革必然要求突破一些制度,这与法治所蕴含的稳定性之间具有紧张的关系。另一方面,中国法治的完善必须通过中国社会的转型来完成的,两者又是一致的。要推动中国社会的进步,必须在法治与改革之间取得平衡,不可偏废,应当“两手抓,两手硬”。

    朱苏力还就“法治”与“人治”之间的关系以及中国作为一个大国在实现法治过程中所面临的复杂局面做了深入的讨论,分享了自己多年来思考的心得。他说:“讨论法治不是讨论我们希望什么样的生活,而是讨论老百姓的日常生活。”

    最后,朱苏力对中国法治进程进行了展望。他对中国的法治进程充满了信心,因为市场经济本身一定要求法治。除了中央政策的推动之外,他希望每个人都行动起来,为中国的法治进程添砖加瓦。

    北京大学名师大讲堂系列活动是北京大学围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12个关键词——富强、民主、文明、和谐,自由、平等、公正、法治,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结合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的部分研究成果,邀请12位名师分别以一个关键词为主题进行解读,以新颖的形式在全校开展学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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