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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迈实法治社会建设第一步

    时间:2016-09-07 18:36 来源: 作者: 浏览:收藏 挑错 推荐 打印

    “东台市被评为全省法治建设示范市,射阳县、建湖县被命名为全省法治县(市、区)创建先进单位,大丰市、滨海县、阜宁县经复核保留创建先进单位称号。全市9个县(市、区)中有6个进入全省创建先进单位。”近日接受笔者采访时,市综治办副主任顾海文表示,“我市已经顺利完成法治社会建设‘三步走’战略‘第一步’阶段性目标任务”。

    据了解,为了全面落实市委关于深化法治社会建设全面推进依法治市的部署要求,我市早在去年年初就明确了法治社会建设“三步走”的“时间表”和“路线图”。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和省委十二届八次全会召开后,市委又在全省地级市中率先制定了《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市深化法治社会建设的实施意见》,明确了7大类22项举措。

    法治社会建设的评价标准是什么?没有现成的模板可以复制,唯有不断创新和实践,探索具有盐城印记的评价体系。去年以来,我市成立专门班子深入调查研究,最终数易其稿形成了《盐城法治社会建设评价指标(试行)》及配套的《盐城市法治社会建设评估办法(试行)》。去年2月8日市委常委会专题研究并讨论通过。去年3月16日,我市邀请了应松年、马怀德、姜明安等一批全国知名法学专家,对法治社会建设评价指标体系进行评审。专家学者对我市法治社会建设评价指标一致给予了充分肯定,认为我市在全国地市一级率先制定法治社会建设评价体系,在法治社会建设方面走在了全国前列,具有示范带动作用。

    战略的提出需要实践的证明。法治社会建设的突出表现就是我市的法治政府建设取得了新进展。“我市顺利通过了省法治政府建设阶段性工作目标考评验收,并成为全省首批行政复议工作规范化建设达标的三个省辖市之一,‘开创说理式执法新模式’项目荣获‘中国法治政府奖提名奖’。”顾海文说。市委、市政府出台《关于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进一步加大行政审批事项“减、转、放、免”力度,精简下放行政审批事项292项,向社会发布“盐城市市级行政审批项目清单”661项。制定《盐城市级行政权力事项清单管理办法(试行)》等配套制度,在全省率先初步建立行政权力运行长效监管机制。

    公正司法是社会的良心,也是法治社会的试金石。去年,我市稳步推进司法改革。推进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设立独立定案的“放权”合议庭和审判团队,积极推动“让审理者裁判,让裁判者负责”,提升审判效率。在基层检察院试行主任检察官办案责任制,坚持合理放权,突出检察官主体地位,建立办案小组、疑难案件集体讨论、办案质量终身负责等制度,确保“谁办案、谁负责”。去年至今,我市涌现出“全国公安机关爱民模范”刘婵、“全国模范检察官”刘文胜、“全国优秀法官”陈晓娟等先进典型。

    近年来,我市基层民主法治建设也呈现出不一样的亮点。全市113个镇(街道)全部成立党委政法委,镇(街道)政法委员统一兼任法治办主任,法治办全部挂牌运转,全市11个县级服务中心实现了正常运行,113个镇(街道)均建立了社会治理服务中心;全面推行“一委一居一站一办”社区管理服务体制,实施网格化管理,依托社区网格化服务管理平台,积极组织实施“法治进网格”活动,大市区和各县(市、区)城关镇网格化管理覆盖率达90%以上。目前市级民主法治村(社区)占全市村居75%以上,已创成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648个,创建率28.3%,已创成国家级民主法治示范村6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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