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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我眼中的法治社会

    时间:2016-10-23 19:36 来源: 作者: 浏览:收藏 挑错 推荐 打印

      我眼中的法治社会
      地球上各种各样的动物数不胜数,唯有人是万物之灵。有发达的大脑,还的灵巧的双手。这双手,不仅制造出工具,让人从生产劳动中获得食物,不再依赖于大自然生存;还制造出各种武器,以加强自身的防卫能力。古代有弓弩刀枪,现在更是把我们祖先只能在在神话中幻想的东西也变成了现实。你看人有多利害。正因为人太利害了,如果人类像其他动物毫无章法约束,实行弱肉强食的丛林规则,任由相互残杀,绝对短时间里将人类毁灭。,人类社会不能像其他动物那样,散乱无序,无纪律约束,必须要有社会组织的管理,给予抑恶扬善的治理,来维护社会安宁确保社会和谐。这种社会组织,过去我们叫它朝庭,现在叫它政府。从远古的原始部落酋长到现在的联合国秘书长,都是人类社会政府设置的具体表现。而政府维护社会秩序确保社会安宁,不是依靠政府中人的一身蛮力,哪个人违非作歹就去打他;只能同时制订出制度法律,对违犯公序良俗,尤其奸淫掳掠打家劫舍等形形色色的违法犯罪行为,用法律手段进行惩治。通过政府行政执法官员严厉执法,彰显法律威严,震慑人的私心杂念,抑制住人的恶行,才可能保证社会秩序井然,人们和谐相处。这就不难明白,政府的职责就是行政执法,依法行政依法治国。通过法律的实施,将社会打造成一个法治社会,使人人生活于法制规则之中,用法制这只无形的手,抑恶扬善,引领社会风气,确保社会文明和谐,这是对政府行政执法官员最起码的要求。
      所以,依法行政,建设法治社会,并不是什么高不可攀难以实现的伟大工程,一点也不神秘。自古以来政府都是在依法行政,建设法治社会。据传金朝时太宗皇帝嗜酒,一次偷拿了国库的银两贩酒喝,不料被丞相发现。按金朝法律,非战时不得动用国库,违者杖二十。于是君臣给太宗皇帝打了二十板子。你能说这不是依法行政,不是法治社会?而且,是否依法行政,建设法治社会,是衡量一个政府是否称职的起码标准。无论最初的原始部落,还是之后的奴隶社会封建社会专政社会资本主义社会社会主义社会,都概莫能外。只有做到这样,才算一个合格的政府。治国的根本是法律,做人的根本是诚信,作为行政执法的政府官员,怎么可以视法律为儿戏,想怎么弄就怎么弄,一高兴捏成圆的,一不高兴提成扁的。这样,社会还不乱套吗?
      而当一个国家政府行政执法官员不依法行政,搞权力寻租,执法犯法,徇私枉法等成常态时,那就是出大问题了。就如农民不种好地工人不做好工,完全违背了常情,还不是大问题?所以我们现在不能把依法行政建设法治社会作为一项伟大工程看待。其实这是一个正常国家必须做到的事。应该深刻反思,现在为什么不能依法行政,建设不了法治社会了?这是中国历史上并不多见的现象。应该警醒:是体制问题,必须进行体制改革了。
      要使政府行政执法官员依法行政,建设法治社会,必须打破政府官员的终身制铁交椅铁饭碗。给工作注入风险机制。有风险才有压力,有压力才有动力,有动力才能强化工作责任心。同时要加强人大的监督职能。有监督才有约束,有约束才不敢乱来。这样,不改革政治体制行吗?

      衡阳柏坊铜矿 唐铁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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