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点名称:孙中山的民主思想
孙中山的民主思想:
1、内容:
(1)民权思想:
形成完善——从兴中会建立到同盟会建立
主要内容——推翻君主专制制度,建立民主共和国
主要目的——建立政体;反对帝制;争取人权
三民主义之间关系——紧密结合、完整体系、目的一致
(2)五权分立思想:行政权、立法权、司法权、考试权、监察权
2、孙中山思想的特点:
思想更民主,手段更革命;结合中国国情,参照西方政治不足,思想有创新。
3、关系 :
三民主义是一个完整的思想体系,民权主义与民族主义和民生主义相互密切联系。
4、对孙中山的民主思想的评价 :
(1)孙中山心中的民主思想,是以建立资产阶级民主共和制度为核心,大大超越了君主立宪制。
(2)从实现政治目标的途径看,康有为、梁启超是保皇和改良,孙中山则要以暴力革命推翻清王朝建立民国,使民主共和观念深入人心。
(3)有局限性:代表资产阶级利益,三民主义没有彻底的反帝反封建内容等。
考点名称:西塞罗和自然法精神
西塞罗和自然法:
西塞罗被誉为“自然法之父”,标志着古罗马法学达到了顶峰。西塞思认为,在实在法,也就是各民族制定的各种法律之上有一更高的适用于一切民族永恒的自然法。西塞罗和自然法精神:
1.人物:西塞罗,是罗马共和国晚期的著名政治家和法学家,他为古罗马国家奠定了一种政治法律哲学基础,被誉为“自然法之父”。
2.概念:自然法不是具体的法律条文,而是一种法律观念。
3.思想:
(1)自然法是整个法律科学的思想基础和各种具体法规的指导原则,它高于一切人定法和人为权力。
(2)在自然法体系下,人人生而平等,都有资格享有某些基本权利。
4.意义:这种人类自然平等的思想是对罗马法律实践的理论概括与升华,标志着罗马法学的高度成熟。
考点名称:议会权力的确立(《权利法案》)
君主立宪制含义:
在1688年“光荣革命,詹姆斯二世的女儿玛丽及其丈夫荷兰执政威廉被邀请承袭英国王位。1689年,威廉接受由议会拟定的《权利法案》,正式登基。(权利法案》以明确的法律条文,限制国王的权力,保证议会的立法权、财政权等权力。这样,封建时代的君权神授遭到否定,君主权力由法律赋予,受到法律严格制约。议会不但掌握了制定法律的权力,还可以监督政府和决定重大的经济政策。议会权力口益超过国王的权力,国土开始逐渐处于“统而不治”的地位,英国的君主立宪制确立起来。
1689年《权利法案》的颁布:
背景:
①英国悠久的宪政传统
②“光荣革命”后资产阶级统治确立。
目的:
资产阶级和新贵族通过了一系列法案,旨在限制国王权利。
内容:
《权利法案》以明确的法律条文,限制国王的权利,保证议会的立法权、财政权等权力。
影响:
君权神授遭到否定,君主权力由法律赋予,受到法律严格制约。议会不但掌握制定法律的权力,还可以监督政府和决定重大的经济政策。议会的权力日益超过国王的权力,国王开始逐渐处于“统而不冶”的地位,英国的君主立宪制确立起来。
英国君主立宪制建立的标志:
考点名称:1787年宪法的颁布
邦联概念:
为进行相互贸易或其他的共同目的而组成的一种松散的国家联合,各成员拥有独立的内政外交权力,没有全国统一的宪法、军队与财政,政府权力极为有限。
美国总统制和英国君主立宪制异同:
国家政体 美国总统制 英国君主立宪制
相同点 经济基础 私有制
国家性质 资产阶级专政
政党制度 两党制
议会制度 两院制
原则 三权分立
不同点 国家元首是谁 总统 国王
国家元首的产生方式 选民选举产生 世袭
国家元首有无任期 任期制 终身制
国家首脑有无实权 有 无
政府首脑是谁 总统 首相
政府如何产生 总统任命 议会产生
国家的权力中心是谁 总统 议会
地方“自治”与中央政权的关系:
美国在加强中央权利的同时,也在防止这种权利的膨胀,于是宪法规定各州拥有较大权力。州政府机构的设置与联邦政府相同,也由立法、行政、司法三部分实行分权和制衡。州的行政首脑是州长,州议会实行两院制。
1787年宪法的颁布:
1、理论来源:
孟德斯鸠的三权分立学说:如果同一个人或是由重要人物——贵族或平民组成的同一机关行使这三种权力,即制定法律权(立法权)、执行公共决议(行政权)和裁判私人犯罪或讼争权(司法权),则一切都完了。
2、原则:
“分权与制衡”。
3、内容:
①立法权归于国会。国会实行两院制(参议院、众议院);国会拥有宣战权等。
②行政权归于总统。法律的实施经总统批准。
③司法权:归于联邦法院。对法律拥有最高解释权。
④“分权与制衡”立法权、行政权、司法权权力之间制约达到平衡。
4、重要进步意义:
(1)世界上第一部比较完整的资产阶级成文宪法,奠定了美国政治制度的法律基础;
(2)西欧的启蒙思想政治学说与美国实际的结合,在整个政治制度史中堪称典范,对以后资本主义国家制度的建立起到示范作用。
(3)联邦制赋予政府强有力的权力,利于国家的巩固;联邦政府实行三权分立原则,权力之间制约平衡,防止专制独裁,保障了资产阶级民主制度的实行。
(4)地方自治权与中央政权形成较为和谐统一的关系,维护国家主权的同时,有利于地方的积极性的调动和创造性的发挥。
(5)体现和维护了独立战争的重大成果,使政府建立在民主原则的基础上,带来美国的长期稳定。
5、局限性:
(1)刚刚独立的美国既要建立强有力的政权以确保独立,又要防止政权走向独裁,故美国1787年宪法强调三权分立的原则,强调政权的组织形式,但没有真正解决人权问题,在印第安人、黑人问题上种族歧视明显,妇女地位低下。
(2)明确财产性划分标准。
6、进步性:
①世界上第一部比较完整的资产阶级成文宪法,奠定了美国政治制度的法律基础;
②西欧的启蒙思想政治学说与美国实际的结合,在整个政治制度史中堪称典范,对以后资本主义国家制度的建立起到示范作用。
③联邦制赋予政府强有力的权力,利于国家的巩固;联邦政府实行三权分立原则,权力之间制约平衡,防止专制独裁,保障了资产阶级民主制度。
④地方自治权与中央政权形成和谐统一的关系,维护国家主权的同时,有利于地方的积极性的调动和创造性的发挥。
⑤体现和维护了独立战争的重大成就,使政府建立在民主原则的基础上,带来美国长期稳定。
两党制的雏形:
考点名称:法国共和政体的确立(法兰西第三共和国宪法)
法兰西共和政体的确立:
1870年的法国革命建立了法兰西第三共和国。1871年经普选选出了675名议员组成的国民议会,并承担起制定新宪法的任务。经过议会内部一系列的激烈斗争,1875年1月29日,以一票之差通过了法兰西第三共和国宪法。
法兰西共和政体的确立特点:
总统执掌行政权,但权力受到议会的限制,法国是议会制共和制国家;议会掌握立法权。
《法兰西第三共和国宪法》(1875年宪法):
(1)背景:1870年普法战争中法军战败,法兰西第二帝国覆亡,第三共和国建立;保皇派势力和资产阶级共和派势力的政治斗争日益尖锐。
(2)内容:
①立法权属于议会,议会由众议院和参议院行使。众议院用普选方式选出,参议院由间接选举产生。
②行政权由总统和内阁掌握。总统由参众两院联合组成的国民议会依绝对多数票选出,总统是国家元首、军队最高统帅。任期7年,可连选连任。内阁由总统任命,但对议会负责,总统的命令须经各部部长副署。
(3)影响:标志着资产阶级代议制政体在法国的确立,适应并推动了资本主义的进一步发展,但宪法具有浓厚的专制主义的色彩,阻碍了资产阶级民主改革的彻底完成。
(4)意义:法兰西第三共和国宪法出台的意义,主要体现在:
a、共和派掌握实权;
b、共和体制的最终确立;
c、与封建君主专制制度、帝制独裁对比,共和体制的确立是历史的进步;
d、随着法国工业资产阶级势力的上升,对法国资本主义的发展起到促进作用。
法国共和政体确立艰难的原因:
(1)法国是一个农业占统治地位的典型的封建专制国家,君主思想作为封建残余长期存在。
(2)法国资本主义发展发展相对缓慢,工业资产阶级力量相对处于弱势,共和派力量不强大。
(3)法国封建势力强大。
(4)欧洲其他国家几乎都参与了对法国的武装干涉。
考点名称:道家和法家
道家和法家:
①道家学派的创始人是老子,与孔子同时代。老子著《老子》,又名《道德经》。老子提出的“祸兮,福之所倚;福兮,祸之所伏”的观点,具有朴素辩证法思想。老子反对新兴地主阶级的“有为”措施,主张“无为而治”。
②战国时期道家思想的代表人物是庄子。庄子认为宇宙万物的本源叫做“道”,“道”生出天地万物。庄子的散文非常富有哲理,是文学与哲学的完美结合,如《逍遥游》等名篇。
③法家学派的代表人物韩非子,是法家专制主义中央集权理论的集大成者。韩非子的学说,后来成为秦代的官学,对秦始皇统一中国,建立统一的中央集权的封建国家起了积极的作用。
道法家的代表人物:
(一)老子(代表没落奴隶主贵族的利益) :
1、哲学思想:
① “道”是天地万物的本源,否定“天命论”;
② 朴素辩证法思想(矛盾对立面及转化)。
2、政治主张:“无为而治”、“小国寡民”。
3、评价:
① 中国第一个探讨宇宙本源的哲学家;
② 思想体系博大精深,对中国文化,包括哲学、伦理学以及中国人的思维方式、道德人格产生了深远影响。
(二)庄子(代表没落奴隶主贵族的利益):
1、哲学思想:
“齐物”(任何事物在本质上都是相同的);“消遥”(对事物变化要采取旁观、超然的态度)。天与人“不相胜”,人必须顺从自然
2、文学成就:寓言、散文蕴涵深邃的哲理智慧和神奇的浪漫主义风格,对后世影响深远
(三)韩非(代表新兴地主的利益):
1、思想主张:
① 主张法、术、势结合,建立君主专制中央集权;
② 认为历史是发展的,主张变法革新。
2、评价:
① 韩非是法家的集大成者;
② 法家思想适应战国后期建立统一的中央集权政治体制的需要,为新兴地主阶级所接受。
老子及《道德经》:
史书关于老子的记载不很清楚。司马迁的《史记》一说他姓李名耳,字伯阳,楚国苦县(今河南鹿邑东)厉乡曲仁里人,做过周朝“守藏室之史”(管理藏书的史官),就是孔子曾向他问礼的老聃,教材持这种说法;一说他可能是周烈王时见过秦献公的周太史儋;又说他可能就是老莱子。
相传,老子的著作有《道德经》,亦称《老子》或《老子五千文》。但从书的思想内容和涉及的某些问题来看,该书大约编定于战国初期,基本上保留了老子的主要思想。全书五千余字,是用韵文写成的哲理诗。分《道经》和《德经》两部分,故称《道德经》。
道家学派:
老子及庄子关于“道”的学说为中心的学术派别称为道家学派,老子也成为道家学派的创始人。不过,道家一词出现较晚。春秋战国时期,只有老子学派、庄子学派,并没有道家学派的说法。道家之名,是汉代司马谈《论六家之要指》第一次提出的,称为“道德家”。至《汉书·艺文志》,始名之为道家,列为“九流”之一。
道家学派的内容,以老庄的自然天道观为主,认为天地万物是由“道”派生的,强调人们在思想、行为上应效法“道”的“生而不有,为而不恃,长而不宰”(“道”生长万物而不据为己有,有所作为而不居功自恃,有所成长而无意作主宰)。
政治上主张“无为而治”,反对“法治”和“尚贤”,认为“法令滋彰”反而造成“盗贼多有”,“不尚贤”可以“使民不争”。
伦理上主张“弃仁绝义”,反对“礼治”,认为“礼”是酿成大乱的祸首(《道德经》)。
道家的这些主张,与儒、墨、法家的学说形成鲜明的对比。
“九流”:
指先秦的九个学术流派,即儒、道、阴阳、法、名、墨、纵横、杂、农等九家
法家:
法家是战国时期的一个重要学派,《汉书·艺文志》列为“九流”之一。起源于春秋时期的管仲、子产,发展于战国时期的李悝、吴起、商鞅和申不害等人。战国末期,韩非子加以综合,集法家学说之大成。法家要求巩固封建土地私有制,建立统一的君主国家。提出重农抑商的观点,提倡耕战政策,以农致富,以战求强;厉行严刑峻法,监察官吏职守,建立官僚制度。
韩非子:
(约前280—前233)是韩国的贵族,“喜刑名法术之学”,后世称他为韩非子。他和李斯都是荀子的弟子。当时韩国很弱,常受邻国的欺凌,他多次向韩王提出富强的计策,但未被韩王采纳。韩非子写了《孤愤》《五蠹》等一系列文章,这些作品后来集为《韩非子》一书。秦王嬴政读了韩非子的文章,极为赞赏。公元前234年,韩非子作为韩国的使臣来到秦国,上书秦王,劝其先伐赵而缓伐韩。李斯妒忌韩非子的才能,与姚贾一道进谗加以陷害,韩非子被迫服毒自杀。
以上内容为魔方格学习社区()原创内容,未经允许不得转载!
(责任编辑:adm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