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影《黄克功案件》以77年前陕甘宁边区的一桩审判为主线,讲述抗日军政大学第三期第六队队长黄克功因逼婚未成而枪杀16岁女青年刘茜,陕甘宁边区审判长雷经天顶住压力,按照民主判决的方法审判了这位参加过长征的“老红军”,树立了党的法纪与威信。
影片完全忠实于原始案件,处处以“法”的本质贯穿始终,这就使得“依法治国”的主题凸显。在黄克功一再请求给他一次驰骋疆场立功赎罪的机会时,本着以事 实为基础,以法律为准绳,还是维持了原判。黄克功本以为毛主席能特赦他,功将赎罪,但毛主席的亲笔信写道:“一切共产党员,一切红军指战员,一切革命分 子,都要以黄克功为前车之鉴。如赦免了他,便无以教育党,无以教育红军,无以教育革命。”这封信闪耀着从严治党、依法理政的法治精神,由雷经天在法庭上公 开宣读,不仅教育了延安各界,对今天仍具有很强的现实针对性,影片强烈的情感冲击力,撞击着每一位观众的心灵。
《黄克功案件》的公演,彰显了 权与法、情与法的主题,是人性与法纪的较量。在当前全面深化改革维护司法公正、推进依法治国的形势下,该片正好为观众展示了民主、公开审判的一个历史样 本。该片司法民主之意表现得淋漓尽致,展示了延安时期的司法理念和法律原则,体现了现代法制思想的光芒。试想当年全面抗战的形势,再看今天社会主义法制建 设进行时,该片深远的历史意义和积极的现实意义何等重要啊!依法治国,让每一位国人受到教育,让每一个共产党人受到教育。
正如影片编剧王兴东所言:“这部电影是用历史说话,中国共产党早在七十多年前,就是讲法治、讲民主、讲平等、讲公正、讲诚信的,应该说这部电影很好地传播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对当前推动依法执政、依法治国、惩治腐败是形象化、艺术化的生动教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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