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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注重法治引领 创新社会治理

    时间:2017-11-28 16:26 来源: 作者: 浏览:收藏 挑错 推荐 打印

    注重法治引领创新社会治理

    全面抓好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

    伊春市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领导小组办公室

     

    我市现有18周岁以下未成年人87043人,其中单亲家庭未成年人6734人、留守儿童5307人。近年来,我市按照中央和省综治委的总体部署和要求,紧紧围绕“平安伊春”建设,积极探索新时期、新形势下重点青少年群体服务管理和预防犯罪的工作思路,切实把保障青少年合法权益,有效预防和控制青少年违法犯罪作为基础民生工程来抓,强化组织保障,采取有力措施,着力解决影响青少年违法犯罪的突出问题。截止目前,全市18岁以下未成年人犯罪占总犯罪人数比例为4.5%,同比下降0.11个百分点;25岁以下青少年犯罪占总犯罪人数比例为14.57%,同比下降1.8%。主要做了以下三方面工作:

    一、强化法治引领,突出教育感化,提高预防青少年犯罪和未成年人保护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一)强化法治教育。为落实青少年法治教育的相关政策,我市把青少年法治教育作为推进全市普法工作的重要工程来抓,把涉及未成年人法律法规内容纳入思想道德教育类课程中,确保有教材、有课时、有教师。发动“五老”人员、检察官、法官、律师等对广大青少年进行法治教育,不断增强广大青少年的法律意识。从各级政法部门中精选一批专业人士,担任各中小学兼职法制副校长,目前我市中小学校100%配备法制副校长。每位法制副校长定期为学生开设法制课、模拟法庭、观摩庭审等3800余次。三年来,我市开展“守护青春,法治护航”“法律助我成长”“法律进校园”“崇尚科学,尊重法律,反对邪教”等法治宣传活动1200余次。利用青年志愿者服务月、禁毒日和“12.4”法制宣传日,开展法治宣传活动689场,发放各类宣传资料3.8万余份。

    (二)强化重点帮教。我市积极探索重点青少年社会矫正的工作机制,全面落实教育、感化、挽救的相关政策。目前全市在册重点青少年矫正人员11人,各相关部门高度关注他们生活、学习、工作、心理等情况,每周至少电话联系一次,每月至少见面一次,询问近期情况,重点做好教育感化,加强思想矫正,做到多沟通多了解多关心。我们还根据青少年罪犯类型、家庭环境、成长经历、心理特点等方面进行了分类别管理,指派专人负责青少年矫正人员的法治教育工作,区分层次,因人施教,有针对性的法治教育、警示教育,提高他们明辨是非的能力。坚持开展“爸爸妈妈法律课堂”活动,由司法工作人员对辖区内青少年矫正对象父母进行法律教育,教育父母在日常生活中引导孩子学法、守法、用法,防止重新犯罪。目前,我市重点帮教的11名青少年矫正人员,无重新违法犯罪情况。

    (三)强化司法保障。青少年犯罪是特殊群体的犯罪,定罪量刑、帮教感化均有别于成年人。我市大力实施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司法保护,明确“量刑从宽,教育为主”的工作原则,探索和建立一套较为完善的审判、帮教体系。全市各级政法机关充分发挥身份权威、方法专业、经验丰富的优势,在执法办案中对重点青少年群体进行教育矫治。检察机关对犯罪情节较轻的初犯、偶犯以及被教唆犯、过失犯、未遂犯、从犯等具备监护条件或社会帮教措施,能够保证诉讼正常进行的,不批准逮捕;全市两级法院认真做好未成年人犯罪“庭前调查、庭审教育、庭后延伸帮教”工作,采取温暖感化法、耐心说服法、父母关爱法、前途指导法等方式进行,把法治教育与情感教育融为一体。还尝试邀请学校老师作为人民陪审员,借助他们的社会身份和丰富的教育经验,因人施教,广泛深入的开展帮教。2015年,市妇联被检法机关指定担任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法定监护人,参与伊春区检察院案件审理1次、伊春区法院庭审1次。

    二、加强社会治理,突出服务救助,营造青少年健康成长的良好环境

    (一)活化帮扶救助形式。我市坚持以人为本、服务为先的理念,从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的角度,积极探索建立重点青少年帮扶、结对、援助机制,实现由防范、控制型管理向人性化、社会化、服务型治理理念转变。全市各级群团组织把对青少年思想道德教育作为重要任务,抓住“三五”、“五四”、“六一”等重要时间节点,组织开展了“红领巾学雷锋,共筑中国梦”、“红领巾相约中国梦”、“我是向上向善好队员”、“与人生对话”等主题教育90余场次,直接参与青少年3.5万余人次。关注贫困、留守、单亲家庭青少年群体,建立了以“代理家长”、“爱心妈妈”为主体的社会关护网络,开展了“大手拉小手”、“一帮一”“爱心帮扶结对”等活动,为635名留守儿童落实了“代理家长”。进一步拓展优秀“青少年维权岗”创建活动,评选省、市“优秀青少年维权岗”9家,以优秀“青少年维权岗”为阵地依托,组织“青少年维权岗”创建单位,深入学校、社区、农村开展“青少年维权岗在行动”活动20场次。

    (二)净化社会治安环境。近年来,我市通过“校园净化工程”、“平安校园”创建等活动,进一步改善整治校园及周边治安环境。每年由市综治办牵头和统一部署,各成员单位参与,开展两次以上全市范围内校园及周边治安环境整顿行动,大力整治网吧等文化娱乐场所,保持“扫黄”、“打非”的高压态势,净化文化市场,坚决减少杜绝违法违规经营。特别加强了对校园周边经营业主的法治教育,公安、工商等多家单位共同开展“打造和谐假期,确保消费安全”整治行动,通过专项整治、日常监管和突击检查等多种形式,对各网吧、棋牌室、游戏厅等青少年主要娱乐场所进行检查、整治,检查各类经营户150余户,下发限期整改通知书3份,未发现黑网吧和无证照游戏厅。

    (三)加强社工队伍建设。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是一项专业性很强的工作,需要依靠专业力量、运用专业方法,才能确保工作取得实效。我市建立了以关工委为骨干的社工专业队伍,充分发挥“五老”在预防青少年犯罪中的突出作用,深入开展了“未成人零犯罪社区、村屯、学校”创建活动,涌现出以“嘉荫县”关工委为代表的一批典型,嘉荫县社区、学校、村屯连续五年实现了“未成年人零犯罪”的经验做法得到中央、省领导认可,在全省推广;建立由社区居委会负责人、团组织负责人、社区民警、社区司法、关工委老干部为成员的社区预防基本工作队伍;充分发挥学校、优秀青少年维权岗单位以及青年志愿者的作用,组建了社区预防志愿者队伍;建立了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关心下一代工作的离退休同志、群众代表为成员的社区预防社会监督员队伍。及时发现社区中诱发青少年违法犯罪的不利因素,加强对青少年的不良行为的预防和惩戒。社区预防工作队伍的建立为社区预防工作提供了坚强的人员保障,他们面向青少年开展法制宣传、帮教助困、心理辅导等活动,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三、健全工作机制,突出责任落实,形成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工作格局

    (一)建立党政群团齐抓共管的长效机制。各级党委、政府进一步落实主体责任,及时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加大人员配备、资金配套等方面支持力度。各成员单位均把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作为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工作规划,找准切入点和结合点,落实好工作措施,形成了党委、政府主导、市综治办牵头负责、各成员单位协调配合的工作机制。注重探索创新,建立了良性互动工作机制、专项工作考核制度、工作月报制度、工作例会制度、人员信息动态管理制度、重要情况报告制度和联席会议制度等。坚持把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纳入综治工作考评体系,并加以落实。

    (二)健全法治宣传教育的长效机制。各成员单位都发挥各自职能作用,多渠道、多途径对留守儿童、在校生、闲散未成年人开展经常性、专门性的法治教育、关爱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建立全方位的服务管理机制。落实对外来未成年人、社区矫正人员、留守儿童等特殊群体和重点人员的救助、服务和管理,采取文化教育、技能培训、推荐就业复学等方式,提高他们对社会的认同感和归属感。

    (三)健全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和帮教机制。共青团、妇联、民政、学校、社区等部门,整合社会力量,完善社区矫正,实现对不批捕、不起诉的涉罪未成年人教育、感化、挽救的无缝衔接和对涉罪外来未成年人的平等保护。公安、法院、司法行政部门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共同研究未成年人犯罪特点、应对措施,统一执法司法标准,有效保护了青少年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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