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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团十八大代表李宁:加强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 不断提高社会综合治理

    时间:2019-03-13 17:29 来源: 作者: 浏览:收藏 挑错 推荐 打印

      未来网( 中央新闻网站)北京7月2日电(记者 李盈盈)“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团十八大报告给我印象最深的就是明确指明了我们的初心和使命——坚定不移跟党走就是我们的初心;为党和人民不懈奋斗就是我们的使命。同时,报告明确指出了共青团工作和青年发展的方向,也给我今后的学习、工作和生活提供了具体的指引。”团十八大代表、广西壮族自治区贵港市公安局民警、团委书记李宁接受未来网记者采访时如是说。

      加强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势在必行

      团十八大报告中提出加强创新社会治理,带领青年参与共建共治共享。积极向广大青少年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提高守法意识、规则意识,引导青少年自觉抵制宗教极端思想传播,防范吸毒、网络犯罪、校园欺凌等社会问题,切实协助做好重点青少年群体的服务管理工作。

      团十八大代表、广西壮族自治区贵港市公安局民警、团委书记李宁 未来网记者 李盈盈摄

      李宁表示,他对以上内容很有感触,当选为团十八大代表之后,他立足本职公安工作,结合《中长期青年发展规划(2016-2025年)》,对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领域专门进行了调研。

      李宁表示,调研发现青少年违法犯罪与青少年的心理发展特点有关,犯罪类型大多集中在吸毒、网络犯罪、校园欺凌等,也是(团十八大)报告里明确提到的三种比较集中的青少年违法现象。青少年违法犯罪呈低龄化、高智商化等特点发展趋势,比如网络诈骗、网络暴力等。由于网络的便捷,青少年很容易从网上购买相关计算机技术和网络技术的资料自学,并利用计算机病毒和木马程序实施诈骗。在青少年的世界观里,大多数青年认为这不同于传统意义上的杀人抢劫等八类刑事犯罪那么严重,所以放松了警惕,逐步走向犯罪。

      据悉,前段时间贵港市破获了一起冒充公检法的特大跨国电信诈骗案,抓获的一批犯罪嫌疑人的年龄都集中在18到34岁左右的青年群体。

      李宁认为,国家对类似青少年违法犯罪处罚的力度并不重,比如网络诈骗的判刑和量刑的起点比较低,建议今后可以从立法层面加以调整完善。同时,加强法制教育,提高国民的法治意识很有必要。

      “现在,有些学校的法制教育流于形式,比如‘法治进校园’等是以活动的形式开展,一个学期甚至一年只有几次,对学生的教育影响有限。”李宁说,“如果能针对义务教育阶段青少年的年龄和心理特点开发相应的法制教材,以一种制度和长期教育的形式展开,形成长效机制,效果可能会更好。”

      加强社会综合治理 预防青少年犯罪

      当前,很多孩子的父母长期在外打工,网络上的暴力对青少年产生了不良影响,校园欺凌成为发生在青少年身边的一种较为常见的犯罪形式。尽管学校每周也开班会、思想政治教育等,多方面疏导,但这个年龄段的青少年自我维权的意识不够,不知道怎么处理遇到的问题。

      李宁认为,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提高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水平和能力是一项较为庞大的综合任务。涉及到很多职能部门,比如教育部门、家庭,还有公检法司、青少年服务管理机构等的配合和综合治理。

      李宁表示,孩子犯事后,有的家长第一时间就想着把他们送到学校、公安机关或者其他机构接受教育,实际上更多的应该是加强家庭教育。“青少年的健康发展应是综合作用的结果,不能单靠学校、家庭、团组织或者公检法等机构,还应进一步强化社会联动,不断提高社会综合治理。”李宁补充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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