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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郭孟强:以强烈的法治责任护航小康社会建设

    时间:2016-04-29 17:30 来源: 作者: 浏览:收藏 挑错 推荐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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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郭孟强:以强烈的法治责任护航小康社会建设

    发表时间:2016-02-02    来源:党建网字体:    

     

      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的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应该牢固树立法治理念,以强烈的法治意识和法治责任,坚决实施依法治国战略,全面加强法治中国建设,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发展,为发展提供可靠保障。

     

      一、切实增强法治思维能力和法治方式运用能力

      十八届五中全会要求,必须坚持依法执政,全面提高党依据宪法法律治国理政、依据党内法规管党治党的能力和水平。法治思维能力和法治方式运用能力的提高,必须要紧紧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

      (一)是要用法治精神更新工作理念。十八届五中全会指出,厉行法治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内在要求。要在牢固树立“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的法治理念上下功夫,加强意识形态建设,摒弃与新的时代要求和发展形势不相适应的旧观念、老理念,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筑起意识形态领域的法治屏障,确保依法用权、依法履职、依法治理。

      (二)是要用法治素养更新知识结构。严格用法治修身,做学法、懂法的典范。要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武装头脑,不断补充法律知识营养,完善自身知识结构,尤其对新的法治理论、法学成果和法律知识,要先学一步、学深一层。通过学习法律知识,掌握法律方法,参与法律实践,切实提升干部职工学法、用法效果,强化法治引领作用。

      (三)是要用法治思维更新干事方式。思维是行动的先导。要坚持宪法法律至上,统筹应用各方法治资源力量,改进法治教育方式,全方位加强法治理论传授、法律法规解读、法治实践探析,推动在各体系、各行业、各领域形成法治思维。要用法治思维开展调查研究,对重要决策事项要一律进行法治风险评估,总结经验不足,加强改进工作方式,强化纪在法前、法随纪后的刚性约束,推动决策法治化、程序法治化、执行法治化、效果法治化。

     

      二、努力推动在全社会形成良好的法治氛围和法治习惯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解决制约持续健康发展的种种问题,都需要密织法律之网、强化法治之力。各地、各部门要始终将法治责任扛在肩上,坚持法治引领,不断强化法治意识,将法治精神贯穿于发展的全过程、各领域。

      (一)是要突出建设科学完整的法制体系。古希腊哲学家亚里士多德曾说过:“法律就是秩序,有好的法律才有好的秩序。”各立法职能单位和部门,要加强对法律体系的调查研究,紧跟形势需要、紧扣发展主题,加强法律的“立改废”工作,动态完善现行法律法规、制定符合现实需要的新法律法规、及时废止已经脱离实际或者阻碍发展的旧法律法规,不断丰富和补充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保障经济社会发展。

      (二)是突出建设敢于担当的法治主体。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各地要加强政法委的领导职能,全面推进政法部门、律师等法治主体建设,切实打造政治过硬、素质过硬、责任过硬、专业过硬、道德过硬的法治工作队伍,保障法律统一正确实践运行;各政法部门要将自身建设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坚持以规范化、职业化、专业化为目标,突出软硬件设施建设、素质能力建设、司法责任建设,狠下功夫抓谋划、抓落实、抓成效,以过硬的司法作风保障人民群众在每一起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各政府部门,要以建设法治政府为目标,紧紧围绕中央的部署要求,抓落实、抓推进、抓提升、抓巩固,推动依法行政、行政依法。

      (三)要突出建设氛围浓厚的法治社会。党的十八大以来,随着依法治国战略的全面实施,法治建设的社会成果日益凸显。而要在新时期建成法治社会,就必须营造浓厚的法治社会氛围,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法治需求。加强法治社会建设,必须站位多元化的法治需求,在提高司法、执法公信力上下功夫,切实解决立案难、维权难的突出问题,以公平正义的法治建设成果赢得社会各界对法治工作的认可和支持,营造全社会信仰法律、崇尚法治、遵守法规的法治运行氛围。

     

      三、切实将经济社会发展纳入法治轨道

      全面深化改革,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保障。通过改革,切实解决制约法治建设的体制机制问题,打破束缚“瓶颈”,畅通肌体“血液”循环,切实将经济社会发展纳入法治轨道。

      (一)是要将法治建设融入政绩考评。党的十八大以来,提出了“不以GDP论英雄”的政绩标准。各地尝试将法治建设纳入对领导干部的政绩考核体系,为推动法治建设起到了积极作用,但符合时代要求、真正管用的统一考评体系还有待进一步完善。因此,各地要在巩固现有考评成果的基础上,加强对考评结果的价值评估和调查研究,尝试建立对下考核、引入第三考核、考评对象互相考核等考评体系,并要加强对考核结果的实践应用,对法治建设重视不够、领导不力的单位和主要负责人严格问责,倒逼推动树立融入法治建设的政绩观和责任意识。

      (二)是要将法治谋划融入全面规划。各地、各单位要切实增强法治建设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对中央的决策部署结合实际细化分解,确定短期、中期和长期法治建设目标,制定任务清单和时间表,严格责任落实,确保不因领导人和领导注意力的变化而改变目标、减缓速度、弱化效果,并要将法治建设纳入每年的工作谋划中来,抓早、抓小,经常抓、长期抓,一项一项抓、一个环节一个环节抓,以强大的决策力、执行力推动法治建设。

      (三)是要将法治成果融入平安建设。保障人民权益、维护和谐秩序,是法治的基本价值。法律作为衡量是非的标准和规范行为的准则,只有依法办事,才能实现保障人民权益和维护社会秩序相统一。各地要牢固树立法治人本观念,筑牢司法为民意识,着眼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和平安期盼,坚持法治建设和平安建设两手抓、两手都要硬,以法治建设成果推动平安建设,以平安建设成果巩固法治成果,确保人民群众能够实实在在地感受到法治建设和平安建设成果。(作者单位: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卫市人民检察院)

      (责任编辑:陈蓉)

      

    网站编辑:贺绿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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