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伍彪 (法制日报社总编辑)
大家认为,在依法治理建设法治城市的道理上,我们还有很多路要走,还有很多困难要克服。这些困难可以浓缩为一个,就是我们目前还缺少一种法治的文化。虽然我们有三百多部法律,我们有其他一系列的保障制度,一系列的执法司法机构,但是我们并没有完全消除一系列困扰我们的问题。专家们也谈到一种现象,就是很多人法律知识的考试得分很高,但是违法乱纪的行为也同样触目惊心。有知识没文化,这大概就是我们法治建设过程中面临的一个主要问题。
什么是文化?现在好像还没有统一的完全被接受的定义。大家同意的文化基本有两种,一种说法是:文化是人类创造的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的总和;另外一种说法就是说文化是一个特定的人群在长期的生产和生活当中所形成的共同的思维方式和行为方式。下面的一种表达是刚刚出现的,在微信圈里大家都可以看到,引起了很多人的共鸣。他们说什么是文化呢,说文化是一种根植与内心的修养,是无需提醒的自觉,是以约束为前提的自由,是为别人着想的善良。
我们今天探讨的法治文化,它的基础是法治,它以法治理念法治思维为特征,以民主文明自由平等公平公正为价值追求,它是我们需要的,而且我们目前需要培育和弘扬的一种现代的文化。所以,要实现法治,有一套法律的知识法律的文本有一套执法的机构是不够的,因为我们看到了一些有着丰富的法律知识熟悉法律规则的领导干部倒在了法律之下,我们还看到在“法不责众”的心理驱使下坦然违法的公民并不罕见。
这次国庆节,公安部要整顿占用应急车道,在全国掀起这样一场行动就充分的说明我们的公民离守法确实还有一段距离。我们也看到了有法不守、有法不依、执法不严、司法不公的一些乱象。我们已经认识到,如果没有一种对法律的信仰,一种根植与内心的法治意识,没有一种自觉的法治行为模式或者行为方式,也就是没有法治文化作为支撑,我们的法治目标将难以达成。
武汉是中国最重要的特大城市之一,是中部崛起的战略支点。武汉历史文化悠久,是九省通衢处、武昌首义地,以敢为人先追求卓越为城市精神的武汉在去年摘取了全国文明城市的桂冠,法治文化建设走在了全国前列。这次研讨会,必将为法治武汉建设提供更加深厚的法治文化理论基础,促进武汉的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开新花、结硕果。必将把武汉的法治建设提高到一个更深层次和一个更高的水平,同时,对其他城市的法治建设也必将提供有益的借鉴和启示。
建设法治社会,媒体具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在很大程度上来说,我们要培育和弘扬这种文化,需要媒体来承担这样一种责任。那么作为中央政法委机关报的《法制日报》,我们将一如既往地为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呼喊。
在此,我要感谢中共武汉市委长期以来对法制日报一贯的关心和支持,也感谢在座的诸位对法制日报的关心和支持,并希望这种关心和支持得以继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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