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十二五”期间,湖滨区司法部门立足法治宣传、法律援助、人民调解、社区矫正、法律服务等司法行政工作职能,采取积极有效措施,有力推动法治社会建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与经济快速平稳发展。
该区深化流动调解机制,专业化、行业化、区域化、个人品牌等调解组织初步建设,2011年以来共化解各类社会矛盾3215余件,为200余个重点项目和重要工作提供保障。创新社区矫正工作方法,探索社区矫正心理矫治工作法、分时段矫治工作法和引航大课堂,累计改造社区服刑人员482人。落实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责任,开展“三帮一”常规帮教、“一帮一”重点帮教和深入监所延伸帮教,5年共对428名刑满释放人员进行帮教,重新犯罪率严格控制在3%以下。
该区深化法治宣传教育,开展各类普法宣传活动86次,组织各类普法培训、讲座、报告65场次,受教育群众累计76900人;新兴普法方式已初见成效,利用法治宣传微博、微信平台最大限度地进行法律普及。“十二五”期间,全区有19个村被评为省级民主法治村,有27个村被评为市级民主法治村;“六五”普法期间,崖底村被命名为“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有力推进法律援助工作,利用“法律援助半小时服务圈”“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和面向社会公开承诺应援尽援、援助案件全程监督制度等措施,使法律援助“民生工程”深入人心。5年来,该区共办理1859件法律援助案件,累计为5700名特困群体提供援助,当事人满意率100%。法律服务范围不断扩大,政府法律顾问签订率100%,律师在招商引资、项目建设、领导接访、城中村(旧城区)改造等工作中,积极提供法律文书的起草、法律论证、咨询等服务;全区律师共办理各类诉讼与非诉讼案件2688件,公证处共办理公证8500件。
5年间,该区司法基层基础建设快速发展,全区9个司法所全部被省司法厅评为省级规范化司法所,规范化司法所的比例位居全市第一;先后被评为全国司法所建设先进单位、全省依法治理工作先进县(市)区、全省指导人民调解工作先进集体、全省“六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中期先进集体、全市“五一”劳动奖状、全市先进基层党组织等荣誉称号。
“十三五”期间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时期,该区司法部门负责人表示,将重点做好两项工作:一是推进覆盖城乡居民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加强民生领域法律服务。整合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安置帮教、法律援助、普法宣传、公证和律师服务等资源,为群众就近提供法律咨询、纠纷调解、法律援助、维权代理等一站式法律服务,保证人民群众在遇到法律问题或者权利受到侵害时获得及时有效的法律帮助。二是继续夯实基层基础建设,建立车站、前进、湖滨、涧河4个城区街道司法所,打造社区矫正中心、刑满释放人员过渡性安置基地、法律援助便民窗口等服务窗口。 (王绍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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