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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欺骗”还是“诈骗”警方律师说法不一 A05

    时间:2016-05-06 14:28 来源: 作者: 浏览:收藏 挑错 推荐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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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百名学子身陷“贷款门”追踪—— “欺骗”还是“诈骗”警方律师说法不一 2016年04月20日   A05 :法治社会   稿件来源:上海法治报  

        见习记者 金豪

      4月14日、4月19日,本报连续披露了毕业不久的小王等人被所谓的招聘公司以“高薪”为饵,贷款19800元进行岗前培训,而培训结束之后公司神秘失踪,小王等人不仅工作没了着落,还要每个月还贷款一事,引起社会广泛关注。
      为了维护自己的权益,小王等人走上了维权之路。昨天下午,小王和同伴们来到了黄浦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但是到了之后他们又被告知不受理。而当他们来到派出所时,派出所民警称这件事情只能算是欺骗,属民事纠纷,不能立案。

      派出所说这是“欺骗”

      昨天下午,小王等6人结伴来到上海市黄浦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寻求维权,在了解了几人的经历之后,一位姓邱的工作人员表示,他们只受理劳动争议、公司招退工、劳动报酬等方面事宜,而他们遇到的情况明显属于民事纠纷,不属于他们受理的范围,“服务协议上写明了这个是根据 《民法通则》 和《合同法》 签订的,那么我们只能认定这是一个民事纠纷。”
      面对劳动监察部门的回复,小王和同伴们顿时感觉事情又陷入了死胡同。正当他们一筹莫展的时候,6人当中唯一的女孩子小许忽然接到一个号称是“上海兰石商务咨询有限公司”法律顾问的电话,电话中,这名女子告知小许,其实公司并没有神秘失踪,而是总公司由于业务原因而搬迁了,现在的办公地址在上海市嘉定区嘉定镇沪宜公路3818号。这个突来的消息让小王和同伴们仿佛看到了希望,但是通过查询发现,这个所谓的新办公地点恰恰就是之前“上海启屹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的注册地址。而就在不久前,应聘该公司的小蔡就曾经去过这个地方,公司早就人去楼空,现在是嘉定区城管执法大队的办公地点。之后小许按照来电显示的电话号码回拨过去,该女子已经不愿意接电话。
      随后,小王等6人又来到黄浦区五里桥派出所,派出所民警在详细了解了事情发生的整个过程后表示,此事件属于民事纠纷,不能立案。“办案民警说这件事情的性质是欺诈,欺诈又分欺骗和诈骗,而这件事情只能算得上是欺骗,还不构成诈骗,所以不能立案。”从派出所出来之后小王也很是无奈。
      “虽然这条维权之路很难走,但是我和我的同伴们决定了,这条路还是要走下去,不光是为了维护自己的权益,也希望今后受骗的人少一点。”小王说。

      律师:构成诈骗犯罪要件

      那么,小王等人的经历到底该归哪个部门管?派出所不立案、劳动监察部门不受理是否合理?对此,上海市律和理律师事务所律师戴佩清表示,根据此事件的几个特点,完全可以将此事件定性为诈骗犯罪,公安经侦部门应该予以立案。
      戴律师认为,从事件的发展和众多受害者的相同经历来分析,这其实就是“上海兰石商务咨询有限公司”借着劳动合同的名义来骗钱,兰石公司和贷款公司之间显然有勾结的嫌疑; 兰石公司通过和贷款公司的合作,以培训费的方式收取费用,是侵占为目的的行为。同时,兰石公司神秘失踪完全可以理解为逃逸行为,构成了诈骗犯罪的要件。
      戴律师还认为,从受害者反映的培训项目来看,这些项目的内容对于公司来说没有任何实际意义,而且根据相关规定,岗前培训所需要的费用应该从上岗之后的工资中逐步扣除,而不是在上岗之前就收取。
      “派出所办理的都是一般的刑事案件,比如打架、斗殴等,此事件为经济类的犯罪案件,所以,派出所不立案是合理的。但是公安经侦部门不立案就不对了,事件中的兰石公司涉嫌诈骗,属于经济类犯罪案件,公安经侦部门应该立案。”戴律师表示。
      据小王称,此前他们曾去过河南南路660号的黄浦公安分局经侦支队报案,但经侦支队告诉他,这是合同纠纷,属于“协议违约”,建议小王要么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么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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