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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推进区域法治社会建设 夯实法治江苏建设根基

    时间:2016-05-18 17:23 来源: 作者: 浏览:收藏 挑错 推荐 打印

      本报讯(特约记者 吕朝阳 王志高)9月14日,由省依法治省领导小组办公室、省法学会、南京师范大学江苏法治发展研究院主办的2015年法治江苏建设高层论坛在镇江举行,论坛主题是“区域法治社会建设”。省人大副主任、省依法治省领导小组副组长公丕祥出席并讲话,省法学会会长林祥国主持论坛开幕式和主题报告会,中央政法委研究室副主任、吉林大学法学院教授黄文艺作《司法文明与司法改革》主题报告,镇江市委书记、省法学会副会长夏锦文致辞并作主题发言,省委政法委副书记、省依法治省领导小组办公室常务副主任侍鹏主持论坛闭幕式,省法学会副会长、省政协社会法制委副主任朱华仁宣读论坛优秀论文表彰决定,南京师范大学校长、党委副书记胡敏强出席。

      公丕祥指出,区域法治社会建设是全面推进依法治省的的战略支撑,推进区域法治社会建设,有利于夯实法治江苏建设的根基,有利于更加扎实地推进区域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有利于深化全民法治教育弘扬法治精神,有利于依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要进一步加大区域法治社会建设力度,大力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社会环境;加快建设法治政府,促进政社互动;深化司法体制改革,进一步筑牢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司法屏障;积极发挥社会组织的重要作用;完善基层群众自治,引导群众积极参与公共事务。要进一步加强区域法治社会建设的理论研究和实践创新,跟踪前沿理论研究,加强实证分析研究,注重法治决策咨询研究,以更高水平、更有分量的法学理论成果,为法治中国进程中的法治江苏建设作出新的贡献。

      侍鹏指出,法治江苏建设高层论坛作为我省区域法治实践综合研究交流平台和法治江苏建设的重要“思想库”“智囊团”的影响地位和功能不断增强。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进一步夯实法治建设的基层基础,理顺工作机制,加强工作指导,大力营造厉行法治、奉行法治、笃行法治的社会氛围。要进一步发挥法治建设理论智库的作用,集中力量对涉及全面推进依法治省和区域法治建设的重大理论问题和深层体制问题进行系统深入研究,形成一批有重大理论实践价值的优秀成果,指导和推动法治江苏建设,使江苏法治建设在理论与实践上都处于全国领先水平。要切实推动法治理论成果转化,各级依法治理办公室要深入梳理汇总,搭建交流平台,推动研究成果迅速成为党委政府的重要决策参考,成为全面推进法治建设的创新举措。

      论坛围绕法治意识与全民守法、严格执法和公正司法、多元社会矛盾化解机制、加强社会和基层群众自治、法治护航“生态领先”五个专题组织了五场分论坛互动交流。获奖论文作者,论坛主办单位领导,省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省法治建设各协调指导办公室负责同志和相关业务处室负责人,各市委政法委、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法学会的负责同志,在苏重点高校法学院院长、有关省(市)依法治省领导小组办公室代表及镇江分论坛代表等参加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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