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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充分发挥政法委员会职能作用全力推进法治社会建设

    时间:2016-05-18 17:23 来源: 作者: 浏览:收藏 挑错 推荐 打印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是在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入决定性阶段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为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和社会提供了根本遵循,指明了前进方向。《决定》对加强和改进党对依法治国的领导作了全面阐述,其中提出“政法委员会是党委领导政法工作的组织形式,必须长期坚持。各级党委政法委员会要把工作着力点放在把握政治方向、协调各方职能、统筹政法工作、建设政法队伍、督促依法履职、创造公正司法环境上,带头依法办事,保障宪法法律正确统一实施。”这是我们党的历史上第一次以“全会决定”的方式提出并固定了“政法委员会制度”,并对政法委员会的职能进行了全面、准确的定位与论述,必将对充分发挥各级党委政法委员会的职能,加强和改进党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组织领导起到重要的推动作用。在新形势下,各级党委政法委要按照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和《决定》对政法委员会职能的定位,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全面推动政法工作和依法治国方略的实施,全力推进法治社会建设。工作中要着力做好“五抓”:

    一、抓领导,全力推进依法治国方略贯彻实施。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现阶段党的重大任务目标。要实现这一任务目标,必须要强化党的领导。政法委员会作为党委领导政法工作的重要组织形式,在推进依法治国方面具有得天独厚的政治优势和义不容辞的政治责任,必须要在党委的领导或授权下,代表党委行使好领导、协调、组织、推动作用,全力推进依法治国方略的贯彻实施。一要认真组织学习宣传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各级党委政法委要加强组织领导,精心安排部署,制订周密方案,深入、持久、广泛地学习宣传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要率先组织政法委机关干部和政法部门领导干部带头学习、带头宣讲,充分发挥各级政法机关和党员领导干部的表率作用,推动形成浓厚的学习讨论氛围。要坚持面向全体政法干警、面向社会开展学习宣传,使广大政法干警和人民群众理解领会四中全会精神。要坚持创新方式方法,采取有效方式,分层次、多形式地开展学习宣传,确保取得良好的效果。二要制定符合地方实际的依法治理思路方案。要发挥政法委领导政法、牵头抓总、统筹协调、调研参谋的作用,组织有关部门和专业人员,成立专门工作小组,针对如何推进依法治市、依法治县,加强调查研究,向党委提出符合地方实际的依法治理实施方案、思路办法和意见建议,全力推动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和依法治国方略在基层的落实。三要严格落实依法治理责任制。要建立健全依法治理责任体系和目标考核体系,将依法治理的任务目标分解细化,明确各级各部门特别是领导干部推进依法治理的具体责任,科学设定考核指标,探索依法治理工作考核机制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核机制有机结合,对推动工作不力,发生影响平安稳定的重大案件或事件,造成重大影响的单位实行“一票否决”,对相关领导和责任人员,依法严肃追究其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

    二、抓组织,全力推进法治社会建设。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由之路。各级党委政法委要充分发挥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作用,努力推进法治社会建设。一要推进全社会树立法治意识和法治思维。要加大组织领导力度,深入开展普法和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引导全民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推动全社会形成学法用法、遵法守法、依法力事的良好法治氛围。要着力培养领导干部的法治意识和法治思维,加强法律学习培训,强化法治实践锻炼,提高他们依法决策、依法行政的能力。要坚持领导干部普法考试制度,建立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档案,把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和依法决策情况作为干部考核和晋职晋级的重要内容。要突出抓好青少年的法治宣传教育,在全市深入开展“弘扬法治文化,共建法治校园”主题教育活动,努力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二要组织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法治创建活动。要按照“法治聊城”创建“一二三四五”工作思路,立足实际,突出特色,开展形式多样的法治创建活动,最大限度地实现依法治理的社会参与。要积极搭建平台与载体,深化“法律六进”活动,不断创新法治宣传教育的形式,不断拓宽法治宣传教育的领域,持续推进法律进机关单位、进学校课堂、进企业工地、进乡村社区、进家庭楼院、进人脑人心,努力提升全社会的法治水平。三要健全完善法律服务体系。要坚持服从大局、服务群众的原则,不断完善法律服务制度,健全法律服务网络,拓展法律服务领域,创新法律服务方式,提高法律服务质量,以人民群众满意为标准,努力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要大力推进党政机关和人民团体普遍设立公职律师,要强化对律师、公证、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和人民调解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不断发展壮大社会法律服务队伍。

    三、抓创新,全力推进平安建设法治化。平安是法治的基础,法治是平安的保障。建设社会主义法治社会,必须要抓好平安建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各级党委政法委要充分发挥法治的引领和保障作用,统筹协调政法、综治部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社会问题,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全力推进平安建设法治化。一要依法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充分发挥政法部门在定纷止争、化解矛盾方面的工作优势和资源优势,最大限度地把矛盾纠纷纳入法治化解轨道。不断加强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和审判工作,指导建立行业性、专业性和第三方调解组织,不断健全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立健全政法综治部门主导、相关职能部门参与的矛盾纠纷化解联席会议制度,针对重大矛盾纠纷,依法研究解决化解办法。建立健全群众利益诉求表达平台,积极引导群众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多用诉讼、调解、仲裁、复议等法治的办法解决矛盾纠纷。畅通信访渠道,深化涉法涉诉信访改革,把信访纳入法治化轨道,引导群众依法理性表达诉求,通过法律渠道维护合法权益。二要大力推进基层社会治理和平安建设法治化、网格化和信息化。充分发挥政法综治部门的职能作用,深化基层社会治理和平安建设,大力加强基层社会管理服务平台建设、信息化建设和制度建设,以“依法管理为核心,以整合资源为手段,以信息技术为支撑”,全力打造“法治化引领、网格化管理、信息化支撑,多元化参与、人性化服务”的基层社会治理和平安建设新机制,不断提升基层社会治理和平安建设法治化服务水平。三要建立健全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要充分运用信息化、科技化、现代化手段,健全以源头防控、动态防控、重点防控、科技防控为主要内容的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确保公共安全。要强化治安巡逻和综治巡防,大力推进视频监控全覆盖、深覆盖,加强对重点人口和特殊人群的管理,依法严厉打击暴力恐怖犯罪、黑恶势力犯罪、多发性侵财犯罪、涉众型经济犯罪等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的各类违法犯罪活动,及时组织开展治安乱点区域和重点治安问题的专项整治,依法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

    四、抓监督,全力推进政法部门严格执法与公正司法。建设社会主义法治社会,必须要创造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各级党委政法委员会要充分发挥党的监督职能,督促政法各部门依法履职,创造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一要全力推进司法体制改革。按照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的“完善司法管理体制和司法权力运行机制”的改革要求和主要任务,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实事求是,大胆试点,积极探索政法工作新模式。大力支持和严格监督政法各部门依法行使职权,指导和协调政法各部门在依法相互制约的同时密切配合,督促、检查政法各部门落实各项改革措施。二要依法组织开展执法监督活动。针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执法司法问题和重点案件,组织政法各部门,抽调精干力量,按照法律规定的原则和程序,开展案件评查活动和专项执法检查。进一步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和人民监督员制度,强力保障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监督执法司法的权力。三要严格落实执法司法责任。要强化执法司法监督措施,督促政法各部门大力推进执法司法公开,健全内部监督制约机制,严格落实执法司法责任制。坚决查处执法犯法、违法用权的行为,对违反党纪国法、丧失职业道德、执法不公、办案不廉,办金钱案、关系案、人情案,影响公平正义的政法干警,坚决予以查处,决不姑息迁就。

    五、抓队伍,全力推进政法队伍整体素质和能力的提高。政法队伍是法治建设的骨干力量,建设一支高素质的政法队伍是法治社会建设的重要保障。各级党委政法委员会要充分发挥政治领导、思想引导、管理主导的职能作用,推动建设一支高素质的政法队伍。一要抓好政法队伍思想政治建设。要全力推动和加强政法机关党的建设,充分发挥政法委员会和政法机关党组织的政治保障作用,通过党建带动队建。要加强对政法干警特别是政法领导干部的政治思想教育和培训,创新教育培训的方式方法,着力培养他们对马克思主义的信仰和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理论和制度的自信,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二要抓好政法队伍的业务能力建设。强化对政法干警的业务培训,大力开展岗位练兵、业务比武等活动,着力提升政法干警执法办案的质量、效率和能力。建立科学的考评机制,实行定性考与定量考相结合,平时考与年终考相结合,考过程与考结果相结合,把考核评价结果与评先评优、晋职晋级结合起来。三要抓好政法队伍工作作风建设。要深化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进一步健全密切联系群众的制度机制,大力开展“平安特派员”活动,广泛建立“工作联系点”和“群众联系点”,着力提升政法干警的群众工作能力,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着力解决“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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