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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法治社会唯有法律至上

    时间:2016-05-25 14:44 来源: 作者: 浏览:收藏 挑错 推荐 打印

      □成都日报评论员

      上周,安徽35亿元特大集资诈骗案庭审结束,引发全国范围的网民热议,人民日报等官博皆是参与者众。这样一个地方集资诈骗案为何引发全国围观?一是近年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犯罪呈高发态势,已成公害,且大有泛滥之势,今年以来,全国不少城市所受理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几乎都在涉众型经济犯罪案件的60%以上,四川各地也不同程度地存在。二是非法集资活动社会危害性极大,不仅让参与者遭受经济损失,同时也严重干扰正常的经济、金融秩序,严重影响社会稳定。

      我国相关法律法规明确规定,因参与非法集资活动受到的损失,由参与者自行承担,所形成的债务和风险,不得转嫁给未参与非法集资活动的国有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以及其他任何单位。这意味着一旦社会公众参与非法集资,参与者利益将不受法律保护。如此巨大危害,至少给全社会提出了两个问题:一是如何有效防范?二是一旦事发又该如何办?

      这里单说事后的处理问题。多数情况下,参与集资的受害者往往第一选择是找政府。事涉群众利益,这事政府当然得管,责无旁贷。问题的关键在于如何管、怎样管、管到什么程度。最直接、最简单、也是最公正的回答,便是依法办事。

      法治社会,不是没有矛盾纠纷的社会,而是依法解决矛盾纠纷的社会。当前,成都与全国一样,既处在改革发展的重大机遇期,也处在矛盾问题的集中凸显期。时间浓缩成就的同时也不断叠加矛盾。我国用几十年的时间,走完了西方国家上百年才走过的路。高度浓缩的发展历程,急剧变迁的社会环境、深刻变动的利益格局,正是社会矛盾集中爆发的重要原因。正因为此,法治的重要性更加凸显,深入推进依法治市,加快构建现代城市治理体系,构建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化格局,就成为事关成都改革发展稳定全局的一项系统工程。列宁曾说过,利益触动每个人的神经。如何让社会高度紧绷的神经放松下来?只有靠法治,每个人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通过法治渠道来表达诉求、维护权益,才能从根本上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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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标题:法治社会唯有法律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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