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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社会治理法治建设面临诸多挑战

    时间:2016-05-31 14:04 来源: 作者: 浏览:收藏 挑错 推荐 打印

      一是根据当前社会治理法治保障需求,总体上立法数量还不足,且系统性还不够,与构建共建共享社会治理格局的实际需要、切实改善和保障民生的要求有一定距离。主要体现在:有些重要立法尚未列入计划,如《社会组织法》等;有些虽然列入计划但迟迟没有出台,如制定《社会救助法》《社区矫正法》《网络安全法》,以及志愿服务和社会工作等方面法律法规;有些立法修订相对缓慢,如《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基金会管理条例》等;有些立法虽刚刚作出修订,但随着经济社会形势发展变化和相关新法陆续出台,尚需进一步深入研究,系统修订,如《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等。

      二是创新社会治理方式,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任务仍很繁重。2015年是司法体制改革全面深入推进的一年,司法人员分类管理制度、司法责任制、司法人员职业保障制度和省以下地方法院、检察院人财物统一管理四项司法体制改革试点,作了较好的理论准备和经验积累。中央深改组第十九次会议通过《关于在全国各地推开司法体制改革试点的请示》,2016年在北京、天津等13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开展第三批司法体制改革试点,这意味着改革试点在全国推开。

      三是城市执法体制改革难度还较大。城镇化是现代化的必由之路,以法治思维和方式推进以人的城镇化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建设,严格执法是难点也是关键。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关于深入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 改进城市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明确了新形势下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改进城市管理工作的总体思路。正如该意见指出的,我国多数地区在城市市政管理、交通运行、人居环境、应急处置、公共秩序等方面仍有较大差距,城市管理执法工作还存在管理体制不顺、职责边界不清、法律法规不健全、管理方式简单、服务意识不强、执法行为粗放等问题。

      (摘自北京师范大学、国家行政学院和中国行政体制改革研究会发布的《社会体制蓝皮书:中国社会体制改革报告No.4(2016)》)

      《中国教育报》2016年5月12日第5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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