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建设法治社会首先要树立法治意识
法治社会建设是建设法治政府和法治国家的基石和基础,也是今后法治建设的重点。江苏省司法厅研究制定法治社会建设指标体系,适应了社会发展的需要,也适应了法治江苏建设的需要,更适应了我国未来法治建设的重点目标,具有超前性、科学性和将来的可复制、可推广性,指标体系的研究和基本框架,总体上应予充分肯定。
我认为,首先要在全社会树立法治意识,既包括政党、政府、司法机关,也包括基层社会公民。其次,政府该做的公共服务应当加强,但政府权力不能渗透和延伸到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应由公民自治解决或者社会组织来解决的问题,政府要退出。再次,社会组织要发达。既然是法治社会建设,社会组织不发达不行,像政社互动、社会组织发展等指标权重应适当加大。第四,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要提高。社会的依法治理意味着法律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权威不断增强,依法维权和化解纠纷机制不断健全。第五,社会要良序运行。江苏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走在全国前列,基本实现全覆盖,可重点加大对村级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指标权重,以考核手段推动公共法律服务的均等化和优质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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