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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盐城政法工作回眸 法治社会建设确定“路线图”

    时间:2016-06-01 11:16 来源: 作者: 浏览:收藏 挑错 推荐 打印

    中国江苏网1月26日讯2015年10月9日,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印发了《盐城市法治社会建设评价指标》的通知。根据省委、省政府《法治江苏建设指标体系(试行)》和《中共盐城市委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市深化法治社会建设的实施意见》,结合近年来全市法治社会建设实践,市委政法委牵头对已经施行的《盐城市法治社会建设评价指标(试行)》进行了修订,并在此基础上正式形成了《盐城市法治社会建设评价指标》。

    早在2013年9月,市委审时度势,果断作出了推进法治社会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提出盐城法治社会建设的战略定位是建设全省法治社会先导区,成为具有自身特点、全省领先、全国有影响的地方法治区域。2014年初,市委、市政府出台了深入推进盐城法治社会建设的意见和加强法治政府、公正司法、基层民主法治、全民知法守法的工作方案,市人大作出了深入推进盐城法治社会建设的决议,市委召开高规格大会进行动员部署,确立了盐城法治社会建设“三步走”的“时间表”和“路线图”,明确了2014-2019年法治社会建设奋斗目标。

    为了早日形成科学可行的法治社会建设评价指标,我市组织专门班子经过认真调查研究,积极学习借鉴湖南、广东、浙江先进经验,广泛征求高校专家、学者意见建议,制定了《盐城法治社会建设评价指标(试行)》。2014年2月份,市委常委会专题研究并讨论通过。2014年3月份,由中国法学会牵头,顺利通过了张鸣起、应松年、马怀德、姜明安等全国知名法学专家组的评审。由此,我市率先在地市级中建立法治社会建设评价体系。

    《盐城法治社会建设评价指标(试行)》的施行为我市积极探索具有盐城特点的法治城市建设提供了重要条件,两年多的实践,我市也注意在框架结构上调整和省保持一致。随着去年江苏省《法治江苏建设指标体系(试行)》出台,市委政法委牵头,认真组织对标找差,进行修改完善,最终于2015年10月正式出台了《盐城市法治社会建设评价指标》。

    记者注意到,修订后的《评价指标》将原来的依法执政、法治政府建设、公正廉洁司法、基层民主法治建设、全民知法守法共五大部分,调整为推进民主政治建设、法治政府建设、公正廉洁司法、基层民主法治建设、全民知法守法、法治工作队伍建设、法治社会建设组织领导七大部分。同时在内容上进一步充实完善。紧密结合当前我市法治社会建设实际,突出四个行为规范,突出基层民主法治建设,突出全民知法守法,突出执法监督“三查一评”体系、依法决策示范领导班子和诚信守法示范户创建等,更加注重人民群众参与和评判,更加彰显盐城法治社会建设的特点。

    原标题:盐城政法工作回眸 法治社会建设确定“路线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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