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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社会抚养费按人头摊派:法治社会不容乱作为

    时间:2016-06-01 11:16 来源: 作者: 浏览:收藏 挑错 推荐 打印

    图片来源:正义网  

        事件回放 

      2015年5月11日,中央人民广播电台《新闻纵横》报道,在河南省邓州市刘集镇,有村干部反映每年社会抚养费交多少,是镇里摊派下来的任务,收不上来就要由村干部垫付。 

      社会抚养费是政府对不符合生育政策的当事人征收的一笔费用。谁超生,谁来交;交多少,按照超生胎次、收入等情况定。但邓州与这一法规要求背道而驰。刘集镇某村妇女主任孙大姐说,每年超生费一下来,乡里任务一下达,大家就一万一万一万开始弄钱。刘集镇某村2014年下半年征收任务是8万多元,该村周姓村支书证实,每年分配的征收数额和村里实际超生情况并不相符。一名卸任的村支书说,乡政府就要钱,不管你下面有没有超生。 

      2011年就曾有媒体曝光,邓州市计生部门发“红头文件”给各乡镇下达征收社会抚养费指标。多名村干部表示,这之后,镇里分派任务都是打电话或开会口头通知。 

      事件影响 

      河南省邓州市高度重视,立即成立事件调查组,迅速展开调查处理。经调查,刘集镇社会抚养费征收由计生办人员与村先排查出应征收对象底数,提出首征计划,经计生办评估修正后,由管理区包村镇干部口头通知各村应征收对象和数额。调查组认为,出现社会抚养费征收不规范问题,主要是由于个别基层干部法制意识淡薄、工作方法简单、主管部门疏于督查。邓州市决定,将组织市乡村三级干部认真反思,吸取教训,对全市人口计生工作进行全面检查,解决存在问题。 

      各方观点 

      暴露征收管理制度缺陷 

      作为卫计部门,遏制社会抚养费乱象,责无旁贷。而频频出现的乱象,暴露了社会抚养费制度的缺陷。例如计生部门行政裁量权过大,受处罚人权利救济渠道不畅等问题。解决这些问题,需要在制度上完善。例如,明确社会抚养费一次性征收,不得多次、分期征收;省一级应当出台全省统一的社会抚养费征收标准;对于大额社会抚养费征收,被征收人可要求召开公开听证会等。 

      ——2015年5月12日《新华每日电讯》(作者:张勇) 

      摊派底气从何而来 

      邓州市摊派社会抚养费,已经不是第一次。从发红头文件到口头通知,当地改变摊派形式,不留字面证据,这岂不是在玩捉迷藏的游戏?显然是要拒绝社会监督。多年来,“三乱”现象备受诟病,中央多次下发通知整治。在中央严厉整治的高压之下,在中央简政放权和全面依法治国的当下,邓州当地有关部门依然没有给予足够重视。违反中央禁令的底气究竟从何而来?违法行为为何不收敛? 

      ——2015年5月12日《检察日报》(作者:党小学) 

      按人头征是本末倒置 

      社会抚养费是政府对不符合生育政策的当事人征收的一笔费用,谁超生,谁来交。不按照超生行为发生的实际,而是按照政府部门制定的指标来征收社会抚养费,河南省邓州市刘集镇的做法,显然是本末倒置的违规行为。 

      ——2015年5月13日《兰州晚报》(作者:小马飞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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