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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积极履职,推进“法治社会”建设

    时间:2016-06-06 14:48 来源: 作者: 浏览:收藏 挑错 推荐 打印

      今年是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年,在此指导性思想的引领下,政府各部门积极践行“依法行政”,“政府购买法律服务”、“提高法律援助经费”等相关举措在全区范围内陆续施行,共同助力法治婺城建设。多年来,作为一名资深律师,婺城区八届人大代表朱国勇充分发挥专业所长,积极履行人大代表职责,不遗余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和法治社会建设。

      早年,随着婺城区经济蓬勃发展,相关劳动纠纷案件不断激增,越来越多的一线劳动者向婺城区法律援助中心求助,仅2012年,婺城区法律援助资金缺口就达40余万元。朱国勇介绍,除了政府法援资金存在缺口外,事实上婺城区法律援助律师的补助标准还远低于金华市法律援助中心的发放标准,这已在一定程度上严重影响了法援律师的积极性。

      为此,2013年八届人大第二次会议上,朱国勇提交代表建议,建议婺城区政府地方财政解决法律援助经费原先短缺问题,并按市里标准增加法律援助律师补助资金。其认为,鉴于援助律师多为新律师的实际情况,此举不仅解决新律师执业生计与案源不足的矛盾,有效调动其积极性,使之全身心投入办案,积累经验,迅速提高业务水平,保障质量,而且最终真正造福受援助的社会底层弱者,确保法律援助工作健康有序发展。

      该建议得到了婺城区政府的高度重视,2014年,婺城区法律援助经费除省厅拨款外,其余由区政府全额补足,实报实销。民事案件援助律师补助资金由原先每件800元增加到1200元;刑事案件侦查、审查起诉、审判三个阶段的援助律师补助资金由原来的每件0元、300元、800元分别提高到500元、800元、1000元。

      今年2月,婺城区八届人大第四次会议上,朱国勇又提出了“在全区建立和推行乡镇街道法律顾问制度”的建议。他提出,十八届三中全会有关文件作出了“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的规定,从制度设计上为法治中国、法治政府建设指明了方向,市政府有关文件为政府聘请法律顾问做了规范性的指引,区政府应积极形成政府购买法律服务的长效机制,建立乡镇(街道)法律顾问制度,以积极推进法治婺城建设。现该建议,同样引起区政府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区政府相关部门明确答复,2015年实现乡镇街道法律顾问全覆盖。

      婺城区村村覆盖法律顾问是法治婺城建设的一个亮点工程,但农村法律顾问制度真正落到实处,不流于形式,能够长期、有序推行,同样离不开资金的支持。因此,今年人代会上,朱国勇代表同时提出了“区财政落实农村法律顾问配套补助资金”的建议。他认为,律师本质上是一个提供有偿法律服务的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其非稳定从机关领取工资的国家公务人员,纯粹的大量的公益性的法律援助工作,已使律师不堪重负,这并不利于大量弱势群体利益保障,区政府应该根据市政府的文件规定,解决农村法律顾问的配套补助资金,调动律师作为农村法律顾问的积极性。目前,该建议已得到满意答复,区财政承诺予以解决。

    责任编辑: 郑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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