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称“佛祖转世”“皇帝转生”,自创“华藏宗门”,打着佛教、行善的名义敛财骗色,目前,珠海市检察院对吴泽衡及多名“华藏宗门”骨干分子以涉嫌组织、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强奸罪,诈骗罪,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提起公诉。(7月16日《新京报》)
明明是劣迹斑斑、前科累累,曾因玩弄女性、诈骗、流氓罪、经济犯罪,而“三进宫”的惯犯,却在“慈善”“生命科学”“佛法”的外衣包装下,摇身一变为“佛祖转世”“皇帝转生”,还自创“华藏宗门”,打着佛教、行善的名义成功敛财骗色多年,令人愤慨和唏嘘。
应该说,吴泽衡的骗术并不高超,本属农民的他,所谓“少林传人”“人文博士”会武功、有“天眼通”“宿命通”,可以预测地震、水灾等灾难信息,“从沈阳回到北京,只需两秒钟”“用嘴吹一下,能把一场大雨吹下来”等等,都纯属胡扯、忽悠。明眼人对此本会嗤之以鼻,之所以“信众”很多、受害者无数,不过是在玄乎又玄的“神功”“佛法”包装下,和各种自封的头衔、与名人合影的“虎皮”下,借由“华藏宗门”邪教的严密“教规”约束,和“对师父要顶礼膜拜,绝对服从”的邪教洗脑,罗织了众多不明真相又缺乏理性判断能力的“善男信女”。尤其是当一些所谓的企业家、医学博士、一级演员也流露出对“上师”的尊重和崇拜时,更使得从众心理和晕轮效应极度放大,让许多普通人晕晕乎乎间产生了拜师“皈依”的念头。
吴泽衡及其“华藏宗门”的“行骗江湖”已有多年,长期以来利用开设网站、博客、微信、QQ群等吸引10多个省区市乃至海外的信徒“皈依”其门下,裹挟信众数千人,涉嫌组织、利用邪教组织诈骗财物累计约700万元,并在境外制造吴泽衡国内被判刑是受到“政治迫害”的假象,给政府施压。吴泽衡还以“男女双修”的名义在“清修之地”诱奸迷奸了多名女性。可谓作恶多端、劣迹斑斑,危害甚重。
宪法规定,公民有宗教信仰的自由,国家保护正常的宗教活动。《社会团体管理暂行办法》《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等也保障公民、法人结社自由,赋予了社会团体依法组织、开展活动的权利,但无论是宗教组织活动还是一般的社会团体活动,均不得损害国家、社会、集体的利益和公民的合法权益,否则将付出法律代价。
吴泽衡、“华藏宗门”及其骨干分子的所作所为,无疑踩踏了宪法、法律、法规的红线,其作恶多端、骗财害民、泯灭人性的表现,暴露出反人权、反社会、反宪法和荒诞不经的邪教组织本来面目,不但严重戕害了受骗群众与妇女的财产和身心权益,还涉嫌组织、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强奸、诈骗等多重犯罪,严重破坏了法律尊严和社会秩序,颠覆了社会公平正义,危害了社会稳定和谐,为法治社会所不容,必须坚决取缔打击。检察部门对吴泽衡及多名“华藏宗门”骨干分子提起公诉,是以法治利剑“斩妖除魔”的积极举措,随之而来的,必将是法律的严惩。
文/符向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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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法治社会,岂容邪教骗财骗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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