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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龙岗区获评 “全国法治宣传教育先进区”

    时间:2016-06-16 15:04 来源: 作者: 浏览:收藏 挑错 推荐 打印

                 

    深圳特区报讯(记者 邸继勇 通讯员 吴志华)近日,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在北京召开第八次全国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会议,对全国“六五”普法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进行了表彰,龙岗区被评为“全国法治宣传教育先进县(市、区)”,是深圳市唯一获此殊荣的行政区。

    “六五”普法规划实施期间,龙岗区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着力加强依法行政能力建设,浓厚法治文化氛围,推动建设一流法治城区,取得明显成效。2015年,龙岗区荣获“广东省法治区(市、县)创建活动先进单位”。2014年,在“中国城市竞争力排行榜”发布会上,龙岗区被评为“中国十佳法治化建设城区”。近年来,龙岗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法治教育宣传工作,着力突出领导干部、外来务工、社区群众及青少年等重点群体,大力开展学法、用法、遵法、守法活动,法治宣传教育的影响日益扩大,广大干部群众的法律素质明显增强,全区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显著提高,为落实市委“东进战略”、建设东部中心提供了强力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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