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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加强社会组织建设开创城市管理新局面

    时间:2016-07-16 03:38 来源: 作者: 浏览:收藏 挑错 推荐 打印

      从城市社区治理的功能来看,完善的城市社区治理模式应与其治理环境和发展水平相适应,能够有效合理地配置社区资源,并能充分发挥社区在城市社会管理中的基础性作用。鉴于此,从我区城市社区管理的实际出发,我们认为城市社区管理创新的关键在于:积极培育社区发展的内生动力,创造良好的社区治理环境,合理配置社区治理的权力和资源,健全与完善社区管理体制、管理制度和管理机制。

      一、切实理顺政府与社区的关系。一是要转变政府管理观念,要坚决打破社区管理上传统的自上而下的行政运作方式,真正实现政府管理社区行为的法治化。政府对社区的监管,既不能错位,也不能缺位与越位,切实转变传统的重管理轻服务的思想观念,努力打造现代服务性政府。二是要明晰政府社区管理职能。在社区管理中,政府的职能主要是做好政策指导、业务监督、统筹协调等工作,不要直接干预社区的日常管理事务,要敢于放权,要相信社区居民自主管理社区事务的能力,积极鼓励社区公众加强自我管理,充分尊重社区依法行使民主自治的权利。三是要转变政府管理方式。政府各级部门要积极主动地深入基层,加强与社区居民的交流与沟通,随时把握社区居民的“所思、所想、所需、所求、所急、所难”,多听取社区公众的意见与建议,将民主协商始终贯穿于社区治理过程之中,真正建立起政府与社区组织、社区居民之间的共商共建机制。

      二、积极培育和发展社团组织。社团组织的发达与否是城市社会是否成熟的重要标志。我区城市社区社团组织发展缓慢,从深层次看就是市场主体、社会组织发育不良(或者缺乏)造成的。

      社区居委会就像一个微型政府,一方面社区管理事务繁杂,任务重;而另一方面社区服务人才短缺,素质偏低,结构不合理,专业的社区工作人员极其匮乏。因而大力培育和扶持社区社团组织,并推进其尽快发展、规范与完善是推进城市社区治理能力的重要途径。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可以将社区部分事务通过市场机制的办法分解到社区的非政府与非盈利性的社团组织和社区公众,以充分发挥社区各主体在社区建设与管理中的作用。真正建立起政府监管、社会力量支持、市场推动、社区公众广泛参与的社区建设新格局,形成多方力量共同推进社区建设的整体合力。

      三、多渠道筹措社区建设资金。社区建设与管理需要大量资源,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没有足够的资金,社区很难为居民提供相应的医疗卫生、教育、文化、体育、养老等服务,社区建设与管理工作将难以展开。筹集社区建设与管理资金,政府一方面可以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和法规,出台扶持社区建设的优惠政策,对于社区非公益性的服务可以实行低偿、有偿服务的方式增加社区收入,以补偿社区公益性、无偿性的服务支出,保障社区服务的收支平衡或略有盈余;另一方面要积极引入社区经营理念,大力引导民间资金投向社区基础设施建设,拓宽融资渠道,完善政府与社会相结合的多元筹资机制。

      四、健全与完善社区居民参与机制。社区居民的积极参与是提高社区建设与管理效能的重要环节,提高社区居民的参与热情,需要政府、社区、社会组织的共同努力。一是政府各级部门、社区居委会、社区各类组织等应采取有效措施,积极构建社区参与网络,营造良好的社区参与环境,千方百计提高社区居民参与率。二是社区管理部门要创新工作方式、方法,增强管理部门与社区社团组织的凝聚力、向心力,在社区治理中积极倡导自愿平等的合作关系,健全与完善社区各参与主体之间的信任———合作机制。三是加强社区制度建设,健全和完善社区民主选举、民主管理、民主决策、民主监督机制,尊重社区居民的集体选择意愿,以增强社区居民的认同感、归属感,使广大社区居民愿意参与、乐于参与社区建设与管理。

      五、加快推进法治社区的建设步伐。社会管理中人情意识浓厚,法治观念淡薄是比较普遍的社会现象。目前在社区治理中,也很难真正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大力推进建设法治社会的背景,加强社区法治建设更是势在必行。为此,必须加强社区法治宣传教育,大力提高居民的法治意识和法治观念;加强社区法治领导与队伍建设,坚持用法治思维与法治方式及时发现和解决社区矛盾与纠纷;建立社区多方参与法治建设的有效机制,形成社区法治建设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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