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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浙江首推“七五”法治宣传教育责任清单

    时间:2016-07-24 21:29 来源: 作者: 浏览:收藏 挑错 推荐 打印

    浙江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近日下发文件,在全省建立实施重点单位法治宣传教育责任清单制度。这意味着,“七五”法治宣传教育启动后,12家省级法治宣传重点主管单位要干些什么、干到什么程度、承担什么责任……今后这些在我省都有明确分工。据悉,自“七五”法治宣传教育开局以来,浙江是全国首个推行责任清单制度的省份。

    实施重点单位责任清单制度,就是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普法责任要求,构建分工明确、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社会化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格局,推进国家工作人员、青少年、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农民、社区居民等重点群体学法用法,在全社会普遍开展宪法法律教育,弘扬法治精神,捍卫宪法尊严,树立法律权威。

    根据这份责任清单,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省教育厅、省民宗委、省民政厅、省司法厅、省人力社保厅、省文化厅、省国资委、省工商局、省政府法制办、省金融办共12个省级法治宣传重点对象、重点行业的主管单位,在法治宣传教育中有了明确分工。比如,省委组织部要加强对领导干部法律教育素质的考察,加强基层党员法治教育等;省民政厅要会同有关单位做好村两委、社区干部、村(居)民代表等骨干的法治教育等工作。

    同时,根据法治宣传教育规划,重点主管单位何时需要完成何种任务,责任清单上也都有明确要求。以省人力社保厅为例,责任清单明确该单位要把法治教育纳入公务员教育培训总体规划,建立起公务员学法学分制,一般公务员年度学法不少于40学时、行政执法人员不少于60学时。省教育厅要把法治教育纳入学校教育总体规划,在各级各类学校全面设置法治课程,把法治知识纳入中考、高考范围,将法治素养和法治实践纳入中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

    接下来,省普法办将制定具体的考评办法,同时还将建立工作项目制度、内容订单制度、以案释法制度、考核评价制度,为扎实推进“七五”法治宣传教育提供有效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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