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人: 匿名
多名“爱国贼”被依法处理,爱国一定要以危害社会秩序为代价吗?
回复人: 青年之声-东坡
爱国不仅是一种情感,还是一种能力,这种能力首先是运用理性的能力;当下中国,法治是民族复兴的根本保障,遵守法律、尊重他人的合法权利,爱国的激情才不会成为“糊涂的爱”,导致盲目的冲动和偏激的行动,演变成同胞之间的相互争斗。“糊涂的爱”不是爱国,那些违反法律、侵犯他人合法权利的行为,其错误不仅仅只是“糊涂”,有的已经发展成为违法犯罪,甚至可能破坏社会经济秩序,危害社会和谐稳定,这哪里是什么“爱国”,而分明是十足的“害国”了。“糊涂的爱”不是爱国,“糊涂的爱”也根本不是爱。爱国需要理智,爱国需要法治,爱国需要培养更多崇尚理性、遵守法律、尊重他人合法权利的现代公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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