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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河北法制报:60名社会人士成为省法院第二届特邀监督员

    时间:2016-07-25 15:18 来源: 作者: 浏览:收藏 挑错 推荐 打印

    7月15日上午,省法院召开第二届特邀监督员聘任大会,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卫彦明为60名特邀监督员颁发聘书。

    据介绍,本届聘任的60名特邀监督员,其中有50名经省人大、省政协、省委统战部等机关综合考量推荐,从全国和省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主党派、企业家、法学专家、律师、妇联、学校、工会、医院、基层群众中选聘,其余10名属上届续任。

    聘任特邀监督员是省法院2014年推出的一项举措,旨在健全和完善人民法院外部监督机制,由社会各界人士对省法院审判执行、司法作风、队伍建设以及廉政建设等各方面工作进行监督。

    据悉,省法院首届55名特邀监督员在过去两年间,积极履职,参加相关工作会议15次,旁听案件庭审10次,反映人民群众意见建议13件,参加省法院组织的各项活动65人次。省法院将特邀监督员反馈的民意作为衡量全院工作水平的标准之一,不断改进和完善省法院各项工作。

    在聘任大会上,省法院院长卫彦明希望第二届特邀监督员从身边人、身边事入手,及时反馈发现的与法院工作相关的问题,也可通过参加省法院组织的相关工作会议、参与专题调研和专项检查、旁听案件庭审等方式去发现问题,为法院改进工作出谋划策。

    卫彦明要求省法院健全完善司法决策征求监督员意见机制,为特邀监督员依法履职创造条件。省法院在制定重要文件过程中,起草部门要邀请特邀监督员参加,充分听取和吸纳监督员的意见和建议,以此推动各项决策部署科学发展。各部门负责人要指定专人担任联络员,及时了解特邀监督员所提意见的办理落实情况,向办公室督查室详细反馈,由办公室督查室逐件认真答复。办公室督查室要把邀请监督员参加重要会议,参与审判指导性文件草案论证以及视察法院,旁听庭审、听证,见证执行等活动制度化、规范化,按照“依法有据、组织有序、务实高效”的要求,组织安排系列行之有效的活动,形成良性互动。

    文章出处:《河北法制报》(2016年07月18日01版)  

    (责任编辑:adm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