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记者 吴萍萍 通讯员 李霖渝)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以来,法治不断升级,真正从新的境界和高度来关注和推进我国的法制建设,不得不说是一次历史性地跳跃。“国无常强,无常弱。奉法者强则国强,奉法者弱则国弱。”法治是一个庞大的系统工程,基层法治建设作为这个系统工程的最底层更应该把握好力度,做好配合工作,夯实法治建设的基础,只有夯实根基,才能更好更完善的推进法治的发展和进步。
基层法治建设,是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的基本内容和重要基础,基层法治的构建是依法治国目标最有力的推进。基层法治建设水平的高低,对国家的法治有重要的影响作用。加强基层法治建设的过程,实际上就是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在基层的具体实践过程。
面对新形势、新任务,酒泉市肃北县委政法委组织协调全县政法系统的智慧和力量,切实担当起推进法治肃北建设的实践者、推动者。回望即将过去的2014年,肃北县委政法委正是通过创设“法律十进”等有形载体,以实实在在的举措和成果,从“经济建设法治化”、“政治建设法治化”、“文化建设法治化”、“社会建设法治化”、“生态建设法治化”五项涉及民富、民主、民心、民生、民本的新做法,全力推进了法治肃北的行动与实践,为全县全面深化改革、经济转型升级、幸福肃北建设作出了新的贡献。
民富--经济建设法治化
“善为国者,必先富民,然后治之”。法治是地方软实力的重要组成部分,肃北县委、县政府紧紧围绕政府创造环境、市场创造效率、百姓创造财富的要求,2014年来,全县以民富为导向,按照政府创造环境、市场创造效率、百姓创造财富的要求,加快推进经济建设法治化,以依法行政促进完善诚信机制,对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违法行为“零容忍”,以行政强制手段规范企业守法诚信经营,为民营经济发展创造优质法治环境。
肃北县检察院积极发挥检察职能,督促相关部门抓好环境污染治理工作。该县检察院协调市检察院民行处干警联合环保、国土部门对该县城周边的砂石场、采石场、党河下游电站、马鬃山地区矿山开发中,就各矿山企业在采、选过程中的污染物排放问题进行实地调查。调查发现,一些中、小型企业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水,由于设备落后,技术水平低,大多数没有废水处理措施,部分沙石场无证开采,无人监管,存在对大气污染和河流污染的现象,矿山在开发中,大量的采矿活动及开采后的复垦程度低,严重破坏了地表植被,进而导致水土流失等自然灾害。由于原始地貌破坏比较严重,致使原始生态环境恢复难度大,甚至无法回复,部分电站存在排沙泄洪冲刷河岸、河床,冲毁林木林地现象。
为此,该县检察院实行环保类案件联席会议制度,针对环保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和问题,充分发挥检察建议的能动作用,积极向有关环保主管部门发出检察建议,督促整章立制,提升管理水平,实现了司法保护与行政监管的无缝衔接,并积极加强与环保等行政执法部门的两法衔接工作,形成良好的协调配合,对构成刑事犯罪的环境污染案件,及时督促行政执法部门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2014年9月,该县检察院在办案中发现一起盗伐林木案件,及时督促县森林公安局立案侦查,依法追究了犯罪嫌疑人荆某的刑事责任,防止了环境领域以罚代刑、有罪不究的恶性循环。
同时加大对行政执法部门的监督力度,积极发现环境污染背后的失职渎职犯罪线索。针对个别乡镇环境保护意识淡漠,重经济、轻环境的现象,该县检察院及时深入乡镇牧区和企业进行法制宣传,督促乡镇加大监管力度,引导企业增强环保意识和社会责任感,有效的加强农牧民的环保法制意识。
肃北县政法各部门始终把保障经济发展置于政法工作的突出位置,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主动服务企业发展,主动对接经济建设重大举措,主动服务重点项目建设。
该县工商局是法治肃北推进工作小组的成员单位,该县工商局不断强化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测工作,通过查办案件倒逼企业守法经营,对被载入“黑名单”的市场单位及其相关责任人采取有针对性的信用约束措施,使得企业违法违规比例逐年降低,守法经营意识不断增强。大力推动企事业单位依法经营,诚实守信,有效地营造了“守信者得利,失信者受罚”的利益导向。
为了给百姓创造更多财富,更好地服务和保障民营经济发展,县政府加快推进新一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对全县行政许可项目进行了全面梳理,共减放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100余项。
民主--政治建设法治化
法治与民主具有十分密切的联系,民主促进法治,法治保障民主。法律需要民主以保证其合理性和有效性;与此同时,法治通过规范政治行为、协调政治关系、解决政治问题等方式,保障民主在政治中的参与性以及民主权利的实现,促进民主政治生活的良性运行。没有民主就没有人民群众的幸福生活,规范有序的民主政治是人民之福。
肃北县在2104年已全面启动执法规范化建设,政治法治化建设的深入改革,在公正司法的道路上,全县迈出了可喜的步伐,创造出了良好的条件让人民群众广泛参与政法和社会事务的管理,不断扩大公民有序政治参与的渠道,保障当地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
2014年9月21日晚至22日凌晨,肃北县牧农小区、地税局家属楼、卫生局家属楼、紫亭花园连续发生5起入室盗窃案。接警后,肃北县公安局高度重视,成立专案小组,组织专案民警对县城范围内监控视频进行仔细调阅比对,经过梳理甄别,发现一辆遮挡号牌的黑色现代小轿车有重大作案嫌疑,遂对该车行驶轨迹进行跟踪查询,经反复比对核查,最终锁定一辆黑色小轿车,随机办案民警迅速出击将嫌疑人抓获。经询问,犯罪嫌疑人冯某供述了其入室盗窃的犯罪事实。该县公安局充分利用覆盖全县的“天眼”项目,及时的保护了人们群众的利益。
该县法院充分注重法律效果,依次建立了审判流程、裁判文书、执行信息、诉讼服务等信息公开平台,极大方便当事人及时获取司法信息,提高司法公信力。该县法院加强法官业务学习,提高文书制作水平,积极组织法官学习裁判文书格式,学习新的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掌握其适用的范围,理解其具体含义,提高适用法律的水平,确保裁判文书正确适用法律;强化责任意识,确保文书质量,完善审核制度,加强审判管理。
裁判文书上网,实现网上公开,并坚持定期评查;强化考核制度,对全院的裁判文书每半年开展评查,逐案评分定档,及时发现问题,认真整改提高,并把裁判文书质量作为年终考核奖惩的重要内容,确保裁判文书公开平台有效运行,公开工作稳步推进。针对肃北县地域辽阔的特点,肃北县法院加强巡回法庭的办案力度,在马背上送法,在蒙古包讲法,为广大牧农民群众上门服务,就地办案,连续9年被评为酒泉市“全市先进法院”。
肃北县司法局针对农民工法律意识淡薄的现象,积极探索创新法律顾问“四步骤”体系:
一是健全网络,实现对农民工法律援助服务的全覆盖。在全县二十八个乡村(社区)建立了法律服务联系点的基础上,依托法律援助中心建立“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站”,在全县率先建立了乡村两级农民工法律服务网络体系。
二是创新形式,为农民工提供全过程法律服务。通过与基层法律援助工作站“一助一”结对服务,为进城务工人员提供法律咨询,安排志愿律师参与信访接待,引导农民工合理表达诉求,开展了农民工法律咨询“一送四抓”活动,在农民工外出前、外出时、进城时、务工中和回乡后提供法律服务,把法律武器交给农民工。
三是扩大范围,最大化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对农民工追讨劳动报酬及工伤保险待遇的,不再审查经济条件,实行“零门槛”服务,将农民因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征地、拆迁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因劳务关系、雇佣关系请求劳动报酬和损害赔偿的等事项纳入到服务范围内,积极解答,提供服务。
四是畅通通道,为农民工提供优质便捷法律援助服务。对农民工进行法律咨询过的案件推行调解前置程序,以调解协商的方式解决纠纷,为农民工充当全方位法律顾问角色,并提供相对应的政策和方法,在优质高效服务中赢得农民工的好评。
民心--文化建设法治化
每天早上八点,收听肃北新闻广播联办的《说法》节目;午休走在县城十字街头,名大门点的视频醒目的展现着法制宣传内容;晚九点,打开电视,收看肃北电视节目《政法报道》……在肃北,这是许多关心法律的市民“必备功课”。肃北县以提高公民素质为基础,加快推进文化建设法治化。以增强民主法治观念为重点,大力推进法治文化建设,提高公民文化素质特别是法治素质,着力以法治理念教育人,以法治信仰熏陶人,以法治精神塑造人,引导公民理性平和而不浮躁偏激,在人人平等、人人和谐、人人敬业的社会生活中感受幸福。全县建立了“法治文化示范点”、社区法制宣传栏,依托这些阵地广泛开展“贴近民生、送法到基层”、“法治文化节”、法制公益广告展播等法治文化活动。
为提高自治县牧民法律素质和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加大司法行政工作宣传与服务力度,该县委政法委联合全县主流媒体,倾力打造唱响政法主旋律的宣传主阵地,为肃北法治建设提供了有效平台。
2014年下半年开始,肃北蒙古族自治县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办公室与县广电局协调,利用肃北县电视台自办栏目下传到乡村的便利条件开办普法专题栏目。该栏目每周日定期播放一期,普法专栏宣传的主要内容是与护民工作、生活、学习息息相关的法律法规,采取说法、讲法、以案释法等形式,架起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与广大观众和全社会之间的桥梁纽带,把法律法规送进千家万户,融入到人民群众的生活之中,普法课堂进入蒙古包,以提升牧民群众运用法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和能力,使法治成为肃北人们普遍的生活方式和生活选择。
肃北县委政法委着眼打造法律援助“城市半小时、农村一小时、偏远地区两小时”服务圈,全县建立完善了覆盖全县的“四级”法律援助服务网络,在工会、残联等建立专项法律援助工作站、在矿区建立区域性法律援助服务中心,建立了专兼职法律援助律师和法律援助志愿者、联络员组成的工作队伍。
全县各级法律援助机构通过持续组织开展法律援助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服务民生能力提升等多项主题实践活动,加大了对未成年人、残疾人、老年人、妇女、农民工、城市低保户等社会困难群体的维权工作力度,建立低保人群信息档案,为符合条件的特定困难群体发放法律援助卡(证),免除经济困难审查。组建法律援助“出诊队”,开展“上门式、预约式、一站式”服务,推广点援制服务模式,开辟“农民工绿色通道”、“农民工接待岗”。
为全面推进法律援助工作,完善便民服务措施和工作机制,县委、县政府投入使用法律服务中心,搭建“12348-07”法律援助咨询专线,电话、手机咨询量达到五千余人次,使法律援助触手可及,畅通法律援助渠道,实现政府法律顾问全覆盖。此外,法律援助机构还积极参与政府涉法信访接待工作,通过法律途径有效化解了大量的社会矛盾纠纷,维护了社会大局稳定。全年办理法律援助案件41件,比去年增长20%,其中刑事案件7件,民事案件14件,挽回经济损失300余万元。
民生--社会建设法治化
社会治理的核心是调和利益冲突,社会治理的基本方式是法治,治理主体是社会各方协同参与。社会治理过程中的法治保障,是“以法治为保障”的社会治理,这就要求社会治理各类主体在遵守法律规定、尊重法治精神、遵循法制逻辑的前提下,坚持以法治精神来引领社会治理,以法治思维来谋划社会治理,以法律规范来实施社会治理,以法治标准来评价社会治理,以法治秩序的实现作为社会治理的目标,最终形成在法制轨道实现社会良治。在此意义上说,法治化程度越高,社会治理越接近善治。
走进肃北县的各个社区,可以看到许多居民都会随身携带一张名片大小的便民服务卡,便民服务卡正面印有肃北法律援助中心联系电话、监督电话和肃北县法律援助办公地址,上面详细标注了包保社区的警官、法官、检察官和律师的姓名、职务和联系方式。背面印有法律援助标识、法律援助范围和法律援助的形式,并通过各种宣传活动和社区、法律援助工作站向群众发放。
正是一张小小的便民服务卡,架起了“三官一律”服务社区居民的大桥梁,小卡连大片,覆盖肃北县,法律援助电话咨询、上门寻求援助数量明显提高,援助案件比去年同期增加了30%,法律援助便民服务卡的发放畅通了群众寻求法律援助的渠道,贴近了民心,搭起了困难人群与法律援助的连心桥,缩短了受援群众的维权周期,极大的维护了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受到了肃北群众的一致好评。
哪里有需求,哪里就有政法干警的身影,哪里有呼声,哪里就有政法服务的回应。2014年以来,肃北县委政法委将工作精力、工作思路、工作经费向基层社区倾斜,全县政法干警分包所有的乡村和社区,严格落实“六个一”工作制度,实行一村(社区)一警,坚持每周下基层工作一天,对分包村(社区)走访一遍,每周写一篇工作日志,每月办一件好事、实事,每半年上一次法制课或法律咨询,做好信息员、宣传员、调解员、治安员、组织员、办事员的“六员”工作任务,真正实现零距离服务群众,从源头上化解矛盾,第一时间打击违法犯罪,有力促进了社会大局稳定和治安秩序持续平稳。
基层干警帮扶困难群众,慰问贫困户,为群众解决实际困难千余件,收到群众表扬信400多封,肃北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图门吉尔格勒说:“组织开展干警下基层活动,既能够深入群众,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赢得群众的理解信任和支持,又能够提高干警执法为民的宗旨意识,起到了双赢的效果。通过开展这项活动,将干警们的爱心和真情,传送到了肃北千家万户,传送到了肃北美丽草原的每个蒙古包。”
民本--生态建设法治化
在深入剖析了生态建设的重要性后,肃北县委政法委从坚持生态法治的理念出发,坚持绿色发展和低碳发展,消除和减缓环境污染和资源开发利用引发的矛盾,转换思维定式和改变办事方式,从习惯于替公众做主转换为倾听民意,公开透明,以人为本,以民为本,依法保障群众的健康环境权,依法治理生态环境。
为了防止增加新的污染源,该县环保局严格建设项目审批关,凡是高投入、高能耗、高污染的项目,一律不予审批,严把进入工业园建设项目审批关。监督企业正常运行污染治理设施,督促企业安装在线监控装置。严格环境执法,认真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等环保专项行动,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对企业日常生产过程的环境管理和排污费征收等,按照行政区划和企业规模实行条块管理;对重点企业实施重点监管;对新、改、扩建项目由业务室定期监管。
同时,通过“12369”环保热线及农村环境保护群众联系点工作,实施社会监管,对环境违法行为起到了有效的监督作用,对于违反环保法律法规的行为,县环保局不论涉及哪个企业、哪个部门、哪个人,都要一查到底,决不姑息。对在日常监管工作中发现的违法行为,凡是符合立案条件的,都及时依法立案查处,对拒不履行处罚决定的,及时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充分发挥法律在环保工作中的作用。他们积极拓展工作思路,进一步规范了委托执法机制,成立了案件审查委员会对行政处罚案件进行细化审查,并借鉴相关单位的成功经验,引入行政处罚公众参与审议制度。
在重大或特殊案件处罚中,邀请公众代表参加审查。2014年上半年,县环保局先后查处各类违法行为20件,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11件,立案6件,办结6件,办结率100%。
非法广告俗称“野广告”,被形象地比喻为城市的“牛皮癣”,群众对此现象屡屡投诉,在县委政法委加大对管辖道路巡查,全面了解“牛皮癣”分布情况,及时掌握“牛皮癣”制造者活动规律,组织各部门联动综合治理。
安排执法人员下半夜在校园周边、商业大街等“牛皮癣”比较集中地段蹲守和流动巡查,查处乱张贴、乱刻画、乱涂写30多起,对于违章者不但依法对其进行处罚,还责令其清理“牛皮癣”。
执法部门此次专门对非法小广告进行拍照、摄像取证,对巡查发现的“牛皮癣”进行分类整理,对于本地发布疏通下水道、急开锁等信息的采取警告方式进行处理,对于发布借贷、私家侦探、手机监听、刻章办证、代办信用卡等信息涉及的电话号码,及时报送给市综合创建办,协调移动、联通、电信等通信公司进行屏蔽处理,截至2014年底,共调查核实非法小广告所涉通讯工具200余部,21部手机、座机和小灵通被列入黑名单,6部被停机处理。为从源头上堵住“牛皮癣”反复出现,按照“牛皮癣”广告上信息,组织执法人员对涉及到的商家、厂家等单位进行上门,向其宣传有关市容环境管理法律法规,并对其进行依法处罚,教育引导其不得再通过“牛皮癣”形式发布信息。
经过这样一系列全面有效的行动后,街边的非法广告已不见踪影,还给群众一个美丽干净的日常生活坏境。全县一件件法治实事工程向社会宣告,只有法治,才能守住生态文明的底线。
【记者手记】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党的十八大报告对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作出“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因此必须处理好法治和 “五位一体”协调发展的关系。第一,市场经济首先是法治经济,要把经济发展纳入法治化轨道,以法治管住政府“有形之手”,让市场“无形之手”发挥更大的作用;第二,和谐社会必须是法治社会。要坚持一手抓民主、一手抓法治,完善基层治理体系,构建司法惠民、“特色之家”等十大平台,进一步提高基层治理现代化水平;第三,精神文明建设的核心是法治文明。一方面,要发挥法治的规范和引领作用,建设“法治之县”;另一方面,发挥道德的教化作用,建设“好人之县”;第四,要坚持“由民做主”的施政理念,尊重人民群众的主体地位和首创精神,发挥老百姓在法治建设中的重要作用,形成“法治之县”;第五,运用法治的“红线”守住生态的“底线”,用最严格的制度、最严密的法治,构筑生态文明建设的法治机制,保持好肃北县的好山好水好空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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