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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浙江十大法治事件 十大法治人物评选结果揭晓

    时间:2016-08-08 16:00 来源: 作者: 浏览:收藏 挑错 推荐 打印

    新蓝网-中国蓝新闻客户端8月4日讯(浙江经视报道)4日下午,浙江省法学会公布了2006至2016浙江省十大法治事件和十大法治人物。这些事件和人物,有的与日常生活、群众基本权益息息相关,备受各界广泛社会关注。有的在我省法制建设进程中具有奠基性、引领性和规范性作用,完善了现存法律制度,对浙江法制建设产生了重大影响,传播了法制正能量。组委会共收到190件推荐材料,经过公开遴选、专家评议,最后评出10大事件10个人物。

    此次十大法治事件,囊括了浙江省政法机关纠正“两张”叔侄冤错案、浦江县依法治水改造浦阳江等重点热点事件。而十大法治人物中,被最高人民检察院和中共浙江省委授予荣誉称号的台州市人民检察院王盛也在本次评选结果之中。

    十大法治事件

    省委作出《关于建设“法治浙江”的决定》;

    浦阳江治理拉开我省“五水共治”序幕;

    武义县后陈村首创村务监督委员会制度;

    人大立法服务保障“三改一拆”中心工作;

    开展修复振兴浙江渔场暨“一打三整治”专项执法行动;

    富阳全面试行权力清单制度改革;

    舟山探索“网格化管理、组团式服务”新模式;

    纠正“两张”叔侄冤错案;

    余杭推行法治指数;

    湖州市实行城乡一体化户籍制度改革

    十大法治人物

    台州市人民检察院王盛;

    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陈辽敏;

    湖州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杨家埠派出马长林;

    东阳市公安局看守所孙炎明;

    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检察院沈亚平;

    临安市板桥镇人大朱忠华;

    安吉县张建民普法(调解)工作室张建民;

    浙江金道律师事务所胡祥甫;

    义乌市司法局国际商贸城司法所陈津颜;

    诸暨市枫桥镇杨光照调解团队

    2006年,浙江省委十一届十次全会作出了建设法治浙江的重大战略部署,十年来,浙江省民主法治建设取得了显著成绩,在推进法治浙江建设进程中,发生了许多具有深远影响和历史意义的重大事件,涌现出了一批时代典型人物。7月1日起,浙江省“十大法治事件”和“十大法治人物”评选活动正式进入公开投票环节。

    十年法治浙江

    2006年,自浙江省省委作出《关于建设“法治浙江”决定》后,10年来,浙江人每天都在法治进步中感受着变革带来的新变化。

    2013年,浙江省司法机关纠正“两张”叔侄冤错案,引起社会舆论热议,省高院首次尝试运用新刑诉法确立的非法证据排除规则,认定本案不能排除相关办案机关存在以非法方法收集证据的情形,纠正了错误,再审改判无罪。这一做法,用坦诚的态度力证正义虽然迟到,但不会缺席。

    除此之外,这些年来,在地方,浦江县打好浦阳江水环境综合治理攻坚战,重新整顿全省污染最严重之一的“牛奶河”,促使沿线企业淘汰落后的工艺,积极转型升级;宁波打击生产销售“地沟油”犯罪团伙,保障了食品安全和市场秩序;义乌成立全国首家行政复议局,减少了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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