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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率先建立法治社会建设考评指标体系

    时间:2016-08-12 07:05 来源: 作者: 浏览:收藏 挑错 推荐 打印

      □本报记者张亚孙春英丁国锋

      党的十八大开启了建设法治中国新征程,对全面深化法治建设提出了新要求。江苏省盐城市委、市政府站在全局和战略高度,紧紧围绕“建设法治社会先导区”这一目标,全面谋划法治社会建设,全市法治工作迈入了跨越发展的快车道。

      今年3月16日,中国法学会牵头组织张鸣起、应松年等全国知名法学专家评审认为,“盐城在法治建设方面走在了全国前列,具有示范带动作用”。

      “推进法治社会建设是盐城向更高水平小康迈进的重要内容,是切实维护广大群众利益的重大举措,也是实施固本强基、保证平安建设成果、实现盐城长治久安的治本之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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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盐城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丁宇近日在接受《法制日报》记者采访时开门见山地说。

      据介绍,去年以来,盐城市委常委会先后8次专题研究政法综治法治工作,出台了《关于深入推进盐城法治社会建设的意见》。从2014年起,市县镇三级政府每年拿出公共财政收入的0.5%,设立深化平安法治建设基金。

      丁宇阐释说,意见明确了盐城法治社会建设的“时间表”和“路线图”,具体分“三步走”。

      第一步,到2014年,法治社会建设重点工作有序推进,探索建立具有盐城地方特点的法治社会建设评价体系,法治建设满意度实现提升进位,全市新创全省法治县(市、区)创建工作先进单位两个;

      第二步,到2015年,法治社会建设评价体系进一步健全,全市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生态文明建设基本步入法治化轨道,法治社会建设苏北领先,盐城市进入全省法治城市先进单位行列,9个县(市、区)全部创成省法治县(市、区)创建工作先进单位;

      第三步,到2019年,全面建成与高水平小康社会相适应、社会认可、群众满意的法治社会,法治社会建设特色彰显,形成具有盐城特点、全省领先、全国有影响的地方法治区域,盐城市进入全国法治城市先进单位行列。

      据了解,盐城率先出台了《盐城市法治社会建设评价指标(试行)》,这也是全国首个区域法治社会建设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对此,丁宇说,该体系涵盖五大类18项30个指标,努力让全市法治社会建设工作有据可依、有尺可量。

      “法治建设的根在基层,根深才能叶茂。只有夯实基层基础,确保法治建设的要求和措施能够在基层得到有效落实,工作效果能够在基层得到很好体现,才能够保持旺盛的活力。”丁宇深有感触地说。他表示,盐城着力从三个方面夯实法治基层基础。

      强化组织建设,确保有人办事。全市113个镇(街道)全部成立党委政法委,镇(街道)政法委员统一兼任法治办主任,法治办全部挂牌运转,配备1至2名专兼职人员。

      推进阵地建设,确保有地方办事。全市镇级社会管理服务中心建成率达87%,有条件的村(社区)普遍设立了“三位一体”的综治室、警务室和调解室。加快推进政府法律顾问进乡镇、进社区(村),完善“一村一顾问”和城市社区法律工作站建设,村(社区)法律服务覆盖率达到95%。市直和各县(市、区)法律援助中心窗口建设全部完成达标任务。

      深化机制建设,确保有条件办事。广泛开展基层民主法治创建活动,深入推进村(居)委会规范化建设,引导群众有序参与基层民主法治实践。依托社区网格化服务管理平台,积极组织实施“法治进网格”活动,两万多名楼栋长和居民小组长担任法治宣传员、维稳信息员、矛盾调解员,把法律资源融入到网格,把法治工作延伸到网格,为居民群众提供便捷、高效的法治服务。

      本报盐城(江苏)8月11日电

      (原标题:率先建立法治社会建设考评指标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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