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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新疆又在“加速度”

    时间:2016-08-18 16:06 来源: 作者: 浏览:收藏 挑错 推荐 打印

      8月12日下午,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自治区党委书记张春贤主持召开自治区党委常委(扩大)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自治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实施方案。(8月14日《新疆日报》)

      政府讲法治,社会有规则,百姓得福祉。政府是老百姓打交道最多的国家机关,也是老百姓感受公平正义最直接的国家机关。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是法治的具体落实,也是法治的必由之路。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是党和政府对人民作出的庄严承诺,是今后几年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奋斗宣言和行动纲领,标志着我国法治政府建设进入了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同步规划、同步实施、同步建成的决定性阶段。

      法治,一头连着公共权力,一头连着公民权利。作为执法主体的各级政府,管理权涉及政治、经济、科技、教育、文化等各个领域,它与每个社会组织和公民的切身利益都息息相关。事实表明,随着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普遍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民主意识、法治意识、维权意识不断增强,全社会对公平正义的渴望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加强烈。没有一个依法行政、自觉守法的政府,就没有一个认可法治、崇尚法治的社会。没有法治政府的基本建成,就难以保障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稳定和谐,使人民群众生活得更加幸福、更有尊严。

      建设法治政府,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体现,是全面深化改革、激发发展活力的有力保障,是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有效手段。正像张春贤书记所指出的,法治新疆建设任务仍然十分紧迫,加快建设法治政府是推进法治新疆建设的重中之重,对保持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维护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具有重要意义。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近年来,新疆始终把推进依法行政放在政府自身建设的重要位置,行政管理、社会治理各方面基本实现了有法可依,依法治疆和法治建设取得了重大进步和发展。但与中央的要求、群众的期盼还有较大差距。

      正因如此,自治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实施方案,无疑是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再谋划、再部署、再落实,是中央精神的细化、具体化,标志着新疆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又进入“加速度”阶段。试想,如果政府不能带头守法、严格执法,依宪执政、依法行政,在法治轨道上开展工作,行使权力;不能下大气力解决执法领域存在的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甚至以权压法、权钱交易、徇私枉法等老百姓深恶痛绝的突出问题;不能加快建设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发挥示范和带动作用,法律就不可能从“纸上”走入“实际”,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依法治疆,就只能是一句空话。

      建设法治政府不仅是政府自身建设的大事,也是全社会共同关心、普遍瞩目的大事,关系亿万群众福祉。抓好实施方案的贯彻落实,就要按照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总目标、总原则、总要求,筑牢法治“篱笆”,遏制权力“越线”,加快建设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推动法治政府建设与法治社会建设相互促进、相得益彰。如此,才能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依法治疆打下扎实基础,创造良好条件,为建设团结和谐、繁荣富裕、文明进步、安居乐业的社会主义新疆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天山网特约评论员:林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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