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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法治社会 制止不文明交通行为不该用“脚踹”

    时间:2016-04-18 09:45 来源: 作者: 浏览:收藏 挑错 推荐 打印

      据报道,日前,南京一对夫妻过马路未走斑马线,与一骑车男子擦身而过时女子竟被一脚猛踹,摔倒在一辆汽车后轮旁,十分危险。丈夫以为妻子是被汽车碰倒,还差点打了司机。

      过马路未走斑马线不仅不文明,而且涉嫌违法,可能会造成对公共安全的危害,市民主动纠违本是好事,但是对待不文明行为,也应该用文明合法的手段纠违,而不能采取“以毒攻毒”的办法,以不文明对待不文明,以违法行为对待违法行为。公共生活中,每个人的行为都应以不侵害他人利益和公共利益为底线。每一位公民对待错误的事情当然应该敢于站出来说话,及时纠正错误行为,这是对他人、对社会负责任的表现,但是采取脚踹等过激行为,非但于事无补,还可能要为此受到法律的制裁,实在是得不偿失。

      法治社会,当一切依法办事,不能突破底线,不能逾越红线。对待一切违法违章行为,都应该依法纠偏,依法行事不逾矩,决不能以“以毒攻毒”方式来处理,否则会形成恶性循环,最终伤害的是法律的尊严和每一个人的合法权益。(安徽省庐江县 汪代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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