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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加强法治宣传教育 助推法治社会建设 贵阳日报数字报 贵阳日报电

    时间:2016-08-20 15:00 来源: 作者: 浏览:收藏 挑错 推荐 打印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作出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提出“增强全民法治观念,推进法治社会建设”,掀开了法治宣传教育新的一页。

    一、完善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机制。按照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提出的“健全社会普法教育机制”的要求,进一步健全完善党委领导、人大政协监督、政府实施、各部门各负其责、司法行政机关组织协调、全社会共同参与的领导机制和工作机制,建立社会“大普法”工作格局,变“独唱”为“合唱”,实现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和标准化。

    二、落实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责任。充分发挥各国家机关、各政党、各社会团体、各企事业单位、各类组织、各新闻媒体、各行业协会的职能作用,建立健全媒体公益普法制度,进一步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的法治宣传责任制度,把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不断推向深入。强化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队伍建设,鼓励支持志愿者、学者、媒体、社会组织等参与法治宣传教育活动。

    三、深化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理念。进一步树立服务大局理念,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谋划和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更好地发挥法治宣传教育在推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保障、促进作用。进一步树立以人为本理念,把满足人民群众的法律需求作为法治宣传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引导群众依法表达利益诉求,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进一步树立培育法治信仰理念,在注重法律知识宣传的同时,把弘扬法治精神、传播法治文化摆在更突出的位置,注重培育公民的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和法治信仰。

    四、创新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形式。针对不同普法重点对象的法律需求,通过开展授课式、宣讲式、引导式、互动式、案例式、娱乐式等寓教于乐、喜闻乐见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引导民众把法律作为衡量个人行为的标准,真正把守法作为一种生活习惯和生活态度。加强法治文化阵地建设,拓展普法领域,充分利用法治文化公园、法治文化广场等社会公共场所、区域开展普法,扩大覆盖面和渗透力。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等传统媒体的优势,广泛利用网络、微信、移动终端等新兴传媒,形成媒体普法平台的集群优势和规模效应,扩大宣传的吸引力和感染力。

    (责任编辑:admin)